33鸾凤择良木而栖(1 / 2)
荀贞预备大用审配,故此七夕这晚的家宴,打算把他也叫来。
七夕的中午,荀贞想起了此事,因叫岑竦去找审配,将此事告之与他。
过了许久,岑竦回来复命。
“下、下吏已告诉了审掾。”
岑竦这个人在军、政、法等各方面虽然都没有什么特殊的才干,口齿亦不伶俐,有结巴之疾,可胜在忠孝,能够为君上保密,而且从小就学儒家典籍,处理些日常的公文、私信还是没有问题的,故在宣康、李博等人陆续外放之后,荀贞擢用他接任了宣康之职,现为郡府主记室。
“噢,……卿为何面色古怪?”
“审、审掾不在曹院,下吏在吏、吏舍中找到了他……。”
“……然后呢?”
岑竦憋得满脸通红,半晌才憋出来:“然、然、然后,下吏在吏、吏、吏……。”
“吏舍。”
“……对,在吏舍里见、见到了一桩奇、奇、奇……。”
“奇事?”
岑竦平时说话没这么结巴,可能是因为此时太过惊奇,导致情绪“激动”,以至结巴的程度较之平时显得严重了一点,听得荀贞替他说出“奇事”二字,他如释重负,连连点头。
“是何奇事?”
岑竦整理了下情绪,把惊讶的情绪略微安抚下去了些,回答说道:“下、下吏见有一人,坦、坦腹舍院。”
此时正当午时,一天中最热的时候,无缘无故为何坦腹躺在院中?荀贞问道:“却是为何?”
“下、下吏问之,其人自、自言是在晒书。”
晒衣、晒书,这是七夕的风俗。即便是在郡县的吏舍里边,每到这一天,郡县的吏员们也会把自己的书拿出来,放到日头底下曝晒。这种风俗本意是为了防霉、除虫,可随着时间之推移,慢慢地就变了味道,成了一些富贵人家借此竞相炫富、炫书的机会。
荀贞前世读过《世说新语》,记得书中记载了两个有关七夕晒衣、晒书的故事。
一个是阮籍的侄子阮咸的故事。阮氏聚族而居,居路北的诸阮皆富,居路南的诸阮皆贫。阮咸居路南,家里很贫困。七夕这天,北阮盛晒衣,皆纱罗锦绮,阮咸遂在院中竖了一根高高的竹竿,把自家用寻常粗布做成的犊鼻裤拿出来,挂到上边。犊鼻裤相当於后世的大裤头,很短,长不及膝,是秦汉魏晋时穷人常穿的衣物。院外路过的人看到此景,有的就很奇怪,问他为何将此物挂於院中,还挂得那么高,他回答说道:“未能免俗,姑且如此吧。”
一个是东晋名士郝隆的故事。还是七夕这天,大中午的,郝隆坦腹仰卧,人问其故,他回答说道:“我晒书”。
阮咸为人旷放,不拘礼法,多才多艺,郝隆无书不读,诙谐幽默,有博学之名,此二人皆一时之俊杰。荀贞却没想到,在他郡府的吏舍里居然会有一人和后世的郝隆一样,也做出七夕晒书这种趣事来,哑然失笑,说道:“倒是个妙人!此人是何姓名?”
“其、其人自称栾固,内、内黄人也。”
“原来是他?”
荀贞早前曾令各县举荐人才,充实郡朝,栾固当时在举荐之列,是被内黄县举荐来的。荀贞对此人的印象很深刻,一是因此人相貌魁梧,荀贞帐下勇士云集,可身长过八尺的却也不多,而此人身长足八尺有余,十分壮健,二是因此人的出身,他是内黄栾巴的从孙。
栾巴是魏郡,甚至整个帝国,甚至可以说,是从古到今罕见的一个奇人。
奇在两个地方。此人本是宦官,顺帝时给事宫中,后“阳气通畅”,也就是“还阳”了,那话儿又长出来了,遂白上乞退,外放为吏,此是身奇。他本是宦官,可却好读儒家经典,在宫中时不与诸常侍交往,以士人自居,外放为吏后,与党人、名士交往甚密,此为志奇。
最终因诛宦不成,在今天子初年,栾巴和窦武、陈蕃等同被治罪。
他运气好一点,没有立刻被杀,而是被贬为永昌太守,但他没去上任,以功自劾,辞病不行,上书极谏,为陈蕃、窦武喊冤,激怒了今天子,被收付廷尉。从顺帝起,他历经顺、冲、质、桓和今天子五朝,乃是元老大臣,正如李广不肯受辱於狱中的刀笔吏,他亦不肯,遂自杀。
两汉之世,像栾巴这样身在宫中,却与权宦不交接,而自居士人的宦官有不少,可像他这样本是宦官,后却阳气通畅的唯他一人。因此天下皆传言,说栾巴善道术。
荀贞对此自是不信的,两汉之阉割与后世不同,不去睾丸,只去其器,大约就是因此之故,栾巴才会阳气通畅的,可能他的再生能力比较强。
不过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细节,对栾固晒书之举,荀贞本就觉得有趣,闻得他是栾巴之从孙,更有兴趣了,心道:“栾巴因诛宦而死,我闻其子栾贺亦清正之人,虽名未入党人之列,然与诸宦亦不交接,不知栾固其人如何?”如果栾固也是个清正之人,那么就可视其才而一用。
想到此处,荀贞说道:“卿可再去吏舍,把他召来。”
岑竦应诺,离堂出院。
这次他去了不多时,即带了一人归来。
这人跟在岑竦后边登堂入室,下拜行礼。
待他起身,荀贞举目看去,见此人大鼻长须,身长八尺余,体格健硕,正是栾固。
荀贞吩咐他与岑竦落座,笑问他道:“吾闻卿於吏舍庭中坦腹日下,不知是为何故?”
“下吏家贫,无有书,今七夕,舍中诸僚皆晒书,下吏无书可晒,遂坦腹卧庭。”
“无书晒而坦腹中庭,可是在晒腹中之书?”
“正是。”
“卿所治何经?”
“下吏所治,乃《诗》。”
“师从何师?”
“师从本郡耆儒王公。”
“王公”是魏郡的一个大儒,多年前已经过世了。
“王公之名,我在赵郡时就曾闻听过。卿既学的王公家法,想必对《诗》必有造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