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1 / 2)
这些年国内国外的小型诉讼也有上百起,侵权、违约、名誉权各种案件,芝麻还无一败绩。
芝麻公司的法务负责人很有把握,对公司高层打包票:
“放心吧,从侵权责任法来说,他们没有办法不可能胜诉。我们只是提供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搜索结果而已,我们可没有提供任何盗版资源。”
这件事情芝麻的确做得很聪明,包括贴吧的资源种子,也不允许通过芝麻的服务器进行储存,完全都是网友的“无私分享”。
而且最可恶的是,芝麻公司在一开始的各种《声明书》,尤其是《用户协议》中,明文规定:
用户任何行为不得侵犯他人权利,一律法律后果由用户个人承担,芝麻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
当了xx,还立牌坊。
能够在时代的风口浪尖创建出芝麻这样的庞大企业,这家公司的管理者也不是傻子。
更重要的是芝麻是一家华国公司。西方这些影业公司最多在灯塔国向他们提起诉讼,哪怕他们败诉了,他们也有理由赖账。
所以面对整个八大影业的联名诉讼,他们根本不为所动。
结果芝麻发现,他们完全低估了八大影业这一次联手的决心。
八大影业公司可不是“律师函警告”而已,在发布公告的第2天,他们便正式提交了起诉状,以及大量的证据。
当然八大影业这一次也不仅仅是针对芝麻,还包括其他国家的搜索引擎、盗版资源网站等。
只不过芝麻公司最为特殊,因为它是这些公司中,唯一一家在灯塔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
你既然是上市公司,那你就得遵守市场的法律规则,不能用一些地痞流氓、上不得台面的手段。
因为全球卫星网络的存在,现在境外用户也能轻松通过芝麻搜索获取盗版资源。
这导致了芝麻的搜索和下载次数都相当庞大,诉讼的赔偿额度也达到了数亿美元。
如果真的判芝麻公司侵权要予以赔偿,芝麻公司现的市值恐怕会直接腰斩。
一开始灯塔国的基层法院、州法院似乎也不愿受理这样的案件,因为毕竟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
但是八大公司完全不懂何为让步,不断上诉,似乎这一次铁了心,要把网络传播权的保护范围确定。
于是这个案子一直诉到了灯塔国的最高联邦法院,甚至还惊动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组织。
这下芝麻公司是真的慌了,因为他们知道再这么下去的话,就算他们不用赔钱,他们在整个国际上的名声都没了。
本来不准备应诉的芝麻公司,不得不立刻组建了一个诉讼团队,赶赴灯塔国为自己进行辩护。
但是芝麻公司匆匆忙忙组建起来的律师团队,要和灯塔国八大公司聘请全灯塔最好的律师团队进行对抗,哪有那么简单?
先不说本来灯塔国的法院就偏向本土的公司,单就证据方面,芝麻公司就直接完败。
在八大公司拿出来的证据之中,包括了芝麻这些年提供各种的盗版资源链接、竞价排名及其价格、盗版资源的下载数据……
甚至还有多份竞价排名的交流录音。
在录音之中,竞价方询问自己可以得到什么好处,芝麻公司竟然直言不讳地说:
“现在盗版资源网站这么多,想要获得流量,就必需要有排名。有流量,才有钱可以赚。”
而当竞价方询问道是否可以便宜一些的时候,芝麻公司答道:
“这可是市场价格。想要买排名的公司太多了,大家价高者得。”
这些证据从方方面面证实,芝麻公司至今通过盗版资源获取利益,并且也芝麻公司也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芝麻方的律师在法庭上听到这些录音,人都傻了!
他们完全没有想打原告律师手中有这样致命的证据,就相当于他们在法庭当场杀了人,然后给法官谁自己是清白的,谁相信啊!
没办法,芝麻这几年实在太猖狂了。公司里每个人都已经觉得这些行为天经地义,行为处事根本没有任何的遮掩。
芝麻公司根本就不是自己材料中所说:一个公平、无私的信息搜索提供者。
而且芝麻原本以为这次八大公司只是针对于最近《地球要塞》的网络资源提出诉讼,谁知道八大公司竟然把前几年芝麻公司的材料拿了出来。
这根本就不是临时起意,而且蓄谋已久!
不出意外,芝麻公司败诉了。
法院要求芝麻公司按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一共支付4.1亿美元的赔款!
哪怕在灯塔国,也绝对是当年赔偿额最高的案子。
其实影业公司的损失绝对没有这么多,毕竟这个数字是假设所有盗版资源的下载用户都是潜在的正版用户进行计算。
可芝麻的诉讼团队在法庭上,彻底失去了思考能力,没有提出异议。
而在败诉的第2天,芝麻公司的股价下跌幅度就超过10%。
芝麻公司的股东们立刻找上公司管理层,口吐芬芳,让他们负责。
这些股东完全忘了,当初制定公司发展策略的时候,他们可是坚定不移支持竞价排名。
结果现在一出岔子,就开始互相推卸责任。
实在是好戏连连。
冷静下来思考,八大影业公司就算再狠,也不可能几年之前就已经瞄准了当年还在进行b轮融资的芝麻。
提供这些资料的,肯定是参与过芝麻管理的内容人员,否则不可能有他们公司当年股东大会的内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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