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6)(1 / 2)
有句话说得好:只要你主动,我们就能有故事。
沈问言觉得在他跟余歇的这段关系里,他必须得主动了。
商量个事儿呗。沈问言打好了腹稿,在肚子里把这段话反复审视、删删减减,最后确定应该没什么太大的毛病才说出了口,以后你要是有什么好吃的馆子,能不能带上我?
啊?
除了应酬,我很少在外面吃饭,没见过什么世面。沈问言笑,我也想吃好吃的。
后面这句话实在有点可爱,堂堂一个总监,像个小孩儿似的跟余歇说我也想吃好吃的,余歇哪儿拒绝得了。
余歇算是发现了,就算再怎么跟自己说已经对眼前这人没感觉了,可还是没法狠心说出拒绝的话。
这算怎么回事儿嘛!
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没问题。余歇没把话说死,他得给彼此都留条后路。
如果。有机会的话。
谁知道会不会真的有这个机会啊。
沈问言觉得这样不行,他得要个准信儿。
也不是信不过余歇,但这种太缥缈的承诺最不可信了,随时都能赖账,他必须在这个时候就稳稳抓住机会。
别如果了,沈问言说,就下次吧。
从这一点来看,沈问言还是很会把握机遇的,年仅三十就混到了总监这个位置,倒也不是那么无法理解了。
余歇本来想蒙混过关,却没料到沈问言这么认真。
想了想,骑虎难下了,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沈问言开心了,觉得自己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那以后我要是有想去的餐厅,是不是也可以叫你和我一起去?
余歇挑眉看他,突然明白了什么叫蹬鼻子上脸。
沈问言深谙见好就收的道理,赶紧满脸堆笑:以后再说,反正下次的事儿先定了。
他说完,闷头吃饭,生怕再继续下去余歇就反悔了。
两人吃完午饭出来,沈问言撑得都快直不起腰了,但他不能表现出来,否则就露馅了。
沈问言说:意犹未尽。
余歇一听,得意了:我就说好吃吧!
沈问言说的意犹未尽其实并不是指这卤肉饭,而是跟余歇一起吃饭让他觉得意犹未尽。但沈问言不能说,他得顺着余歇的意思来。
他连连点头:你真的很会吃。
余歇喜欢听这话,在心里为自己贴上了美食品鉴官的称号。
行了,吃饱喝足我该走了。余歇看了眼时间,都已经下午两点半了,你还要继续回去加班?
沈问言特想说自己已经忙完了,想说:你去哪儿?也带上我呗!
但这人啊,也不能太粘人,俩人的关系刚开始朝着和谐的方向走,他不能操之过急。
索炀说的嘛,得稳住。
嗯,沈问言装腔作势地说,还有些工作没处理完,估计今天要忙活到挺晚。
惨。余歇朝他投去了同情的目光。
余歇的车就停在路边,俩人道了别,他一个人上了车。
沈问言站在路边目送着余歇离开,虽然觉得有点不舍,但今天也该知足了。
如此想来,这个周六的加班竟然还是件好事。
余歇开车走出没多远前面就是红灯,他停下之后扭头看了一眼后视镜,没想到沈问言竟然还在原地站着。
从后视镜看到对方的那一瞬间,余歇心里还是触动了一下。他突然想起那年夏天他向沈问言告白之后,是他先一步离开的,走得特急,脚步也乱,在KTV闹哄哄的走廊上走出了山路十八弯的感觉。当时走到他们那个包厢门口时余歇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沈问言还站在原地看着他,手里拿着他送出去的礼物。
都说了不回忆,说了过去清零,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呢?
余歇觉得自己真是没出息透顶。
余歇没去别的地方浪,直接回家了。
三点钟到家,换了衣服钻进被窝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他看着外面渐渐暗下去的天色骂了自己一句猪。
骂完也懒得动,在余歇看来,周六就应该在被窝里度过。
他习惯性地拿过手机,有一条未读微信消息。
余歇赶紧点开,却发现,原来只是QQ邮箱的新邮件提醒,还是一封垃圾邮件。
没什么意义的一条微信却让他又想起了好久没有登录的封心锁爱,切换界面到QQ,余歇登录后发现自己QQ空间的最新访客依旧是加内言。
同学聚会之后,余歇已经把自己的这个QQ空间给锁上了,沈问言就算后来再点进来也什么都看不到。
但是余歇可以。
他浏览着自己那会儿写的日记,一共就那么几篇,全都是写给沈问言的。
十几岁的男生竟然也有这么多矫情兮兮的话,余歇忍不住吐槽,当初不去写小说真是可惜了,那时候如果动笔写了,没准儿现在都开全国巡回签售了。
他点开最早的一篇日记,这是写于告白前。
那个年代,文艺青年还没像现在这样被用烂,十几岁的年纪也确实容易伤春悲秋,当时的余歇虽然在人前是个谐星,可也有文艺细腻的一面。
那时候他把自己那不为人知的一面写进日记,只给沈问言看,他觉得这事儿特暧昧,也希望对方能读懂他传递的暧昧信息。
他在日记里绞尽脑汁地拽一些词,仿佛沉陷暗恋的他就是那葬花的黛玉,现在再看,他直接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当年的余歇有多希望沈问言看到这些日记,现在的他就有多希望对方不识字。
虽然觉得羞耻,可余歇还是舍不得删,说到底,这些都是他最真实最赤诚的青春。
余歇就那么拿着手机在被窝里把这几篇日记又都重新看了一遍,外面天色彻底黑了下去,卧室的光线也越来越暗,整个房间只有幽幽的手机屏幕发出来的光,把他的这一小块天地照得闪亮。
余歇看到最后一篇,那是他上大学之后写的,写完这一篇他就再也没有登陆过这个QQ号码,直到跟沈问言在同学聚会上重逢那一天。
过去了这么多年,余歇还能记得自己在大学宿舍的床上抱着笔记本电脑戴着耳机听着歌写下这篇日记时的样子。
那个时候他是抱着告别的心态去写的,他写今天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了那座城市的照片,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你。但是我不能再继续这样了,不能继续喜欢你,不能继续想你,你有了你的新生活,我也得往前走。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余歇的耳机里单曲循环的歌叫《我一直都在》,这首歌是那几年大火的偶像剧里面的插曲,那天去图书馆的路上听到学校广播放这首歌,他站在原地一直听完。
我一直都在你身后等待,等你有一天回过头看我。
余歇很不想等,他才没那个耐心等谁。
他要风风火火头也不回地往前跑,然而很可惜,十二年过去,他还是坐在这里拿着手机看着过去的日记,想着那个人。
有点悲情了,余歇不要自己这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