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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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崇德听到警察们小声议论,回过神来,如梦游一般来到陈阳身旁,道:“你是当官的吧,我孙子到底怎么了?你说是不是没死?小海死了,我怎么给他爸妈交代啊。一个大活人在家里好好的,怎么突然间就被杀了。他是一个好孩子,经常做好事,很孝顺父母。你们一定要破案,否则我怎么交代?”

许海在众人眼里是一个恶魔,在其爷爷眼里却是一个好孩子,两者反差之大让侯大利暗自唏嘘。

侯大利没有理睬许崇德,来到许海房间,站在门口观察屋内情况。室内呈现出一种非常矛盾的状态,床上床下充满血腥,桌上没有灰尘,物品摆放得非常整齐,小杂物虽然多,却井然有序。垃圾全部收到垃圾桶里,桶里有塑料袋,和装尸块的垃圾袋一模一样。

杜峰指了指床边的椅子,道:“许海的外套内衣一件不少,一台笔记本电脑不在了。内衣上放着许海的苹果手机,被我们暂扣了,拿回去检查最后联系人。”椅子上摆放着衣服,折叠得相当整齐,最下面是外套,最上面是内衣。

“我的小海啊!我怎么跟你爸妈交代啊!我等会就跳楼,要死一起死,死了倒是干净。我的小海啊!”段家秀一直躺在床上,脑中一片昏眩。昨天睡觉前,她还隔着门和小海说了几句话,然后睡觉,整晚睡得特别好,没有想到早上起来,孙子就出事了。她看了一眼孙子的房间,跌跌撞撞回到自己卧室,再也爬不起来。她头脑昏昏的,警察问一句,便答一句。当警察离开房间时,她觉得自己是在一场无边无际的噩梦之中。直到电话铃声响起,她才从自我麻痹中惊醒,看到来电显示出儿子的号码,顿时如遭高压电击,从卧室出来,来到孙子房间门口,坐在地上,恸哭不停。

侯大利听到身后传来惊天动地的哭声,扭过头看了一眼,再次强调:“封住许海房间,不能让人进出,暂扣电脑、手机、笔记本、作业本等物品。”

他站在房屋中心,观察房屋结构,这是一套老式的三室一厅住房,构造有些异形,显得不太方正。客厅被改造成麻将室,有四张麻将桌。两间卧室,一间由许海爷爷、奶奶使用,另一间就是许海的房间。

在观察房屋结构时,他打开设置在胸前的高清摄像机,录下看到的一切。

警犬训练中心带来了一只叫宾格的血迹搜索警犬。

血迹搜索犬以人体血迹特定气味为嗅搜目标,不需现场制定嗅源即可用于现场人体血迹气味搜索作业。该技术运用在遗留有血迹的命案等案件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中,可以迅速确认是否遗留有人体血液,与dna检验技术紧密结合。

侯大利在政法大学读书时,视警犬为工具,没有发自内心将警犬视为战友。在刑警老楼与大李和旺财有过密切接触之后,他彻底改变了观念,从此视警犬为战友。黑色血迹搜索犬能够感受到侯大利的善意,十分罕见地对着初次见面的人摇起尾巴。

带着血迹搜索犬的民警有些意外,道:“看来你是爱狗之人,宾格聪明得很,能够分辨出好坏。”

侯大利道:“以前在刑警老楼有大李和旺财,我们关系挺不错。”

民警顿时反应过来眼前的年轻人是谁,道:“你是侯大利,久闻大名了。”

侯大利没有接这个话题,道:“一般来说,寻找第一现场成为全案关键。本案有所不同,第一现场和抛尸现场都很明确,看能不能通过有可能存在的微量血迹,找到凶手抛尸后前往的地方。”

民警带着宾格从许海房间出发,开始寻找微量血迹。

血迹搜索犬宾格离开了许海房间不久就失去了方向,来到大象坡后,兴奋地大叫,径直前往榕树下,准确找到了悬挂头颅的大榕树,随即又发现了另外一个丢弃的尸袋。遗憾的是血迹搜索犬宾格没有能够找到犯罪嫌疑人离开后的踪迹。

第五章 碎尸案的新线索

3月29日,碎尸案案发后第一天,下午三点。

副局长宫建民、刑警支队政委洪金明、刑警支队常务副支队长陈阳、副支队长老谭、重案大队长滕鹏飞、重案一组组长侯大利等人来到刑警支队会议室,参加针对碎尸案的第一次案情分析。

会议由常务副支队长陈阳主持。

在江州,此类案情分析会有固定套路。

首先,最先到达现场的东城派出所民警汇报发现尸袋的过程。

民警汇报后,派出所副所长钱刚补充道:“许海是我们派出所辖区的名人,臭名远扬。在遇害前,也就是从12岁到14岁其间,他猥亵、强奸了多名女生,比较严重的就有三起。我们曾经想把许海送到全省唯一的湖州工读学校。许海的爸爸许大光不同意,许崇德更是坚决不同意。许大光是原向阳大队的人,是当地一霸,许家又是大姓,吆喝一声,就能聚起上百人。家长拒绝送子女到工读学校,按照新规定,派出所不能强制,也就不了了之。许海走到今天这一步,和其家庭有很大关系。”

陈阳道:“你刚才提到比较严重的有三起,是哪三起,具体一些?”

钱刚熟悉案情,没有翻阅笔记本,细细道来:“许海劣迹斑斑,十二三岁时在商场拍女人屁股之类的事情就不提了,引起轩然大波的三起,第一起受害人是卓佳,家住财税家属院,她和许海是小学六年级同学。受害人被拖进拐角工具间,裤子被拉掉。据受害人母亲透露,受害人的处女膜遭到损伤;第二起受害人是杨杜丹丹,许海在春节前,潜入实验一小,将杨杜丹丹拖进小树林,强奸未遂;第三起,许海在阶梯教室强奸了一名高三女生。许海被杀时都还没有满十四岁。”

在座侦查员们多数都知道这些事情,听到钱刚复述,仍然暗骂许海“杂种”“活该”之类,对其遭遇没有任何同情。

其次,勘查室小林汇报勘查抛尸现场大象坡的情况。

小林以前是老谭的助手,如今老谭升职成为副支队长,现场勘查工作这一块由小林负责。小林在汇报前还是下意识看了一眼老谭,然后学着侯大利不紧不慢的神态,道:“尸块装在塑料袋里,共收集到十九袋。另外还有挂在榕树上的人头。”

他拿着投影仪遥控器,调出一幅示意图:南北方向主步行道旁边标示着十九个尸袋的位置。

小林解释道:“从抛尸的地点来看,凶手沿着南北方向主步行道的南口上山,行走之时,朝步行道两边的草丛抛尸袋,总共抛了十九袋。十九个重量不等的尸袋大体分成五个相对集中的区域,这就意味着凶手每次提五袋或者四袋,总共抛了五次。侯组长在当时就做出这个判断,和最后找出的尸袋位置完全相符。南北主步行道来往行人比较多,现场已经被破坏,没有发现有价值的足迹。”

讲完尸袋分布情况,他又调出悬挂头颅的现场相片。

小林介绍道:“头颅被挂在一条小道深处的榕树上,和抛尸袋不同的是小道深处比较偏僻,榕树下有石桌石凳,可供行人休息。绳子是普通塑料绳,一边套住头颅,另一边绑上石块。凶手拿起石块,扔到树枝上,用这种方式把头颅挂在树上。”

侯大利在小本本上写下一个疑问:“凶手能找到这个地方来悬挂头颅,是无意中走进去的还是熟悉小道?”

写完之后,他打了好几个问号。

投影仪上显示路灯相片,多数路灯锈迹斑斑,不能使用,还有几盏路灯能够使用,已经不足以照亮整个步行路段。

小林道:“山坡装有路灯,但年久失修,有一部分损坏,有一部分还能使用。从塑料袋分布情况来看,凶手应该是抛完尸袋后,才来到榕树下挂头颅。前往榕树下的小道有一盏路灯能用,说明凶手熟悉周边情况。”

侯大利脑中浮现了一段“黑影提着塑料袋上山,扔掉塑料袋后,又下山,再提塑料袋上山,最后将头颅挂在榕树上”的图像,图像中的人非常沉着,不慌不忙。他并不完全同意小林的意见,将不同意见记在本子上:如果前往榕树的小道没有路灯,凶手还是找到了那棵榕树,这说明凶手十分熟悉大象坡。如今,这条小道上有一盏路灯,凶手即使不熟悉道路,也有可能顺着这盏路灯摸到榕树下,存在不确定性。

小林随即又汇报许海房间也就是凶杀案现场的勘查情况:“第一,许崇德家里门窗完好,窗台没有攀爬痕迹,门锁没有异常状况;第二,犯罪嫌疑人作案过程中戴着手套,房间有清扫过的痕迹,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指纹、掌纹和足迹。我们对现场塑料袋用502熏显处理,发现有手印痕迹,但是太模糊,没有价值;第三,有一张木凳摆在床边,木凳上被擦过,可以看出仍然有血痕,这应该是凶手用来休息的凳子;第四,在许海家的卫生间洗脸盆上,我们检测到受害人血迹。凶手肢解受害者后,曾到卫生间脸盆洗手。装尸块时用了两层大号塑料袋,一层装尸块,另一层密封,有效防止了血迹滴落,血迹搜索犬没有发现;第五,在屋里找到呕吐物。”

老谭补充道:“小林说足迹没有价值,这不准确。凶手站在床边肢解了许海,我原本以为有可能在床边留下血脚印,遗憾的是没有找到。凶手非常细致,肢解尸体流出来的血被棉被吸收,往下滴落入三个塑料盆,所以地面上只有少量飞贱出的血迹,绝大多数血液都集中在床上和塑料盆里,没有血脚印。我之所以说小林说得不准确,是因为在床边找到了几个模糊的脚印。虽然这几个模糊脚印在法庭上没有价值,但是在脚印的前尖外侧和腰档内侧出现虚边,结合较长的步长,可以判断是正常身高的男性成年人。在整个现场,几个模糊足迹是由同一人留下。502熏显提取到的手印痕迹也是由成年男性留下。由于手印模糊,无法根据指纹形态、纹线密度来推断年龄。我倾向于凶手是年轻人或者身体强壮的中年人,许海身高体壮,要肢解不是容易的事。从案发到抛尸只有三个多小时,显示凶手体力极强。”

陈阳道:“一个体力很好的成年男性作案。”

老谭道:“我是这样判断的。”

侯大利认同这个判断。

小林汇报结束,由法医李主任汇报尸检情况。

李主任神情凝重地道:“我当法医这么多年,碎尸案也经过多起,但是,汤柳把所有尸块拼接到手术台上后,我还真被吓住了。第一,凶手干净利落地分开四肢、内脏和头颅,连肠子摆放都很有规律,并没有胡乱塞进袋里,而是一圈一圈盘得整整齐齐,这说明凶手懂得人体生理结构;第二,尸体的四肢和头部被刀刃切割,均在关节处下刀,骨架没有被硬剁开,直接拆散,放进袋里。从诸多刀口痕迹来分析,不是手术刀,而是十厘米左右的切骨刀之类,我做了刀具模型,可供参考。切下来的尸块有一部还有部分生理反应,也就是说最初切割之时,受害人处于垂死状态,凶手既冷静,又凶狠,下手毫不留情;第三,死者面部完整,内脏完整,唯独缺少生殖器。这意味着凶手惩罚许海与生殖器有关。还有另一个重要发现,让汤柳汇报。”

汤柳接过投影仪遥控器,调出画面:尸体拼接后的两条手臂基本完整,手臂上青紫色的纵横交错的伤痕在投影仪幕布上格外刺目;头顶和面部也有数条青紫痕迹。

“我在拼接尸体的时候,发现不少尸块有青紫痕迹,最初还以为是尸斑,后来发现不对,青紫痕迹主要出现在手臂的肉块上,后背、额头上也有。我把尸块大体拼接后发现,这些青紫痕迹是生前留下来的,并非尸斑。而且从伤痕的形状和方向判断,手臂上的伤痕是抵抗伤。凶手使用的是金属棍棒类的武器,棍棒直径有3~4厘米。到底是何种金属棍棒留下来的伤痕,还得做实验,最有可能的是与警用甩棍类似的武器。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也就是说,凶手与许海曾经发生过搏斗,使用了金属棍棒。”

汤柳又道:“许崇德明确告诉我,在许海遇害当天,他是在傍晚看到孙子,当时孙子没有受伤。段家秀说孙子是在麻将散场之后才回家的,回家就直接进屋,关了门。段家秀隔着门和孙子说了几句话,没有看见孙子脸上是否有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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