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天赐良驹(1 / 2)
我们把死羊拖到狼山下,离小屋大约百余米的地方,在小屋窗口可以观测到。我们找来牧民遗落的用来临时拴马的两根短木头桩子,钉在死羊一左一右三米外的地上,把两台隐蔽摄像机分别固定在木桩上对着羊尸。这摄像机有红外线感应器和夜拍功能,只要镜头前出现活动的东西,摄像机就会自动启动拍摄,哪怕在夜里也能拍到清晰的动物影像。
第一天,死羊周围没有任何动静。第二天、第三天,我们死守在小屋窗前观望,还是一无所获。每当中午,太阳直射,羊尸的肚子就慢慢发酵鼓胀,胀得羊腿都支棱起来了。日落,温度降低,羊肚子又慢慢瘪下去。到了第四天下午,羊尸已有隐隐的腐臭味道飘过来。第五天清晨,我突然发现死羊的体位有所变化,似乎被什么东西拖动过。
我让亦风调出夜晚的摄像监控来看。夜视镜头中,凌晨两点多,一只狐狸从羊尸边惊跳起来,边看摄像头边紧张地逃跑了,但是看情形狐狸并没有下口。我们继续往后看。到凌晨五点多,一只大黑狗来了,把羊尸拖了一圈,还在羊肚子上啃了一个洞,大黑狗抬头望着小屋方向,估计那时听到了炉旺的叫声,大黑狗低头叼了一小段羊肠就匆忙离开了。
守到第五天中午,我望了一下四周,对面山梁上停着十来只秃鹫,个个伸长了脖子望羊。这些秃鹫已经观望好几天了,死羊离人家太近,他们不敢下来。横竖这会儿羊也腐臭了,不如挪远一点让秃鹫们吃吧。我和亦风忍着尸臭,又把死羊拖到了离小屋三百多米远的地方。回到小屋继续监控。
不一会儿,秃鹫们陆续空降到羊尸边,就着狗啃的肉洞把脑袋钻进羊肚子里撕内脏吃。
秃鹫,外号“座山雕”,是草原上的职业殡葬工。他们是大型食肉猛禽,最大的秃鹫估摸着不下四十斤重,个头超过一米,翼展接近三米,灰褐色的大飞羽“斗篷”配上颈肩部醒目的“毛领”,颇有山大王的派头。秃鹫还总喜欢驼背耸肩,把头埋缩到胸口虎视眈眈地看对手。秃鹫的脖子如同人的手臂般粗长,他不仅头上没毛,连脖子也是光溜溜的,只有一层薄薄的细绒毛。这光头秃脑的模样虽然丑了点,不过丑得有道理。他们的脑袋是用来探囊取肉的,正如实在人干活儿时会把袖子撸到胳膊根儿,老天爷索性把秃鹫的头颈毛也一股脑撸到了脖子根儿,方便他们随时开工。秃鹫的喙前端是钝圆弯曲的,上喙带一个小小的倒钩与下喙相扣,这样的嘴方便掏钩肠肚却不适合攻击撕扯。因此,秃鹫通常吃腐肉而极少主动猎杀,他们喜欢跟着狼群捡拾死尸剩肉。
经验丰富的草原老牧民南卡阿爸曾经告诉过我:“秃鹫主要有三种盘旋方式,你只要观察那些秃鹫在空中盘聚成的形状就能知道下面狼群打围的情况。狼群准备打围的时候,秃鹫群会在整个草场上呈‘飞碟状’低空盘旋,那是他们还把不准狼群到底干倒哪头牦牛,他们想占据有利位置,又不愿意飞得太高而引来更多的秃鹫抢食,所以压低了飞行高度。有的秃鹫还会自觉地飞到附近山头安静地等着,不打扰狼群捕猎。一旦狼群猎杀成功,秃鹫便群起升空,呈高耸的‘树状’盘旋,‘树根’底下就是猎物。秃鹫群直指着猎物盘旋,这种阵势一方面利于俯冲骚扰狼群进食,另一方面,这种显眼的目标会向牧民暴露狼群的猎杀现场,让人来驱赶狼,等人和狼都走了,猎物就是秃鹫的了。如果秃鹫呈不规则状盘旋,落在山梁上晒翅膀,那这顿饭就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别看秃鹫脑袋小,灵光着呢。”
照阿爸的描述,狼群应该讨厌秃鹫才对。但是阿爸说过:“不是那样,到了夏秋季节,狼不聚群,那些落单的狼也会反过来跟着秃鹫搜寻一些死动物。秃鹫盘旋就是狼的开饭信号,这对冤家既是对手又是伙伴,相生相克,见不得也离不得。”
亦风给秃鹫脖子根那一圈蓬松的白毛拍了个特写,偷笑道:“瞧瞧,秃鹫还是白领阶层呢。”
“呵呵,那当然,白领中的鸡心领,就连草原人的天葬都得求他,这是草原上最高大上的职业。”我小声说,“咱们投食几天了,看得出这几种动物顾忌人的程度。死羊离小屋百米的时候,草原狗敢来,狗听到动静以后还敢叼点食物再撤退。秃鹫怕人,但是只要食物离人远一点,他们也敢白天当着人的面取食,毕竟他们有翅膀。狐狸更怕人,只敢夜晚来取食,还要随时担心有陷阱。狼比这些动物疑心病重多了,离人近、食物少恐怕勾不来他们。”
“嗯,咱得总结经验,下次投食离远点儿,再增加诱惑,一只死羊不够,那就多弄几只,如果有死牦牛更好。回头请扎西告诉附近的牧民们,凡是有死牛羊都由我们收购,不要卖给死牛贩子,这样对人对动物都好。”
我们一面观望秃鹫吃羊,一面悄悄谈论着。半个小时后,这十几只秃鹫宴尽而散。死羊只剩脑袋和皮扁扁地摊在草场上,像个布袋木偶。
初次投食试探没见到狼,但我们不灰心。秃鹫与狼秤不离砣,秃鹫都来了,狼还会远吗?
一天上午,扎西来我们小屋做客。
看见生人到来,炉旺象征性地叫了几声就缩回床底下,抱着布偶娃娃狗睡觉。扎西端详了炉旺一会儿,摸出一条风干肉送到狗嘴前,炉旺摇着尾巴叼走了。
“不行啊,”扎西拍拍手上的肉屑撇嘴道,“你们把这条狗养娇了,给口肉就摇尾巴,真正好的草原狗是半野半家的,自己会打食,而且只认一个主人,他要帮主人看家却绝不进家门。草原狗可不能像城市狗那样宠着养,以后你们一走,他会活不下去的。”
“放心吧,我们不会丢下他。以后我把他带回城市,在朋友的果园里养着,后路都给他安排好了,这辈子不愁吃喝。”亦风倒上一碗藏茶递给扎西,自己在床边坐下。
“我觉得扎西说得对,炉旺毕竟是草原狗,还是应该放出去磨炼磨炼,老待在家里拍着哄着像什么话。”我说着把炉旺的食盆端到了门外。
“别这么绝情嘛,”亦风挺不忍的,“外面冰天雪地,冻坏了咋办,咱们旺旺还带着伤呢,等天暖和了再锻炼也不迟。对吧,旺旺。”
听他把“炉旺”唤作“旺旺”,我顿时觉得屋里也冰天雪地了。
亦风伸脚挠着炉旺的肚子,又用脚指头夹起那个娃娃狗逗炉旺,一派父慈狗乐的温情状。亦风怕我们外出的时候炉旺独自在家寂寞,进城的时候专门买来那个会叫会走路的布偶娃娃狗陪着炉旺玩。亦风似乎把对格林未尽的爱意都倾注到了炉旺的身上。
扎西肉麻得打了两个冷战,干笑道:“说点正事儿吧,你们上次说凡是牧民有死牲口什么的先通知你们,中峰前的狼渡滩牧场上刚病死了一匹马……”
“要!要!我们要!咋不早说,被秃鹫吃了咋办?走,赶紧去!”
“不急不急,马皮厚得很,秃鹫撕不开的。不过,你们为啥要买下这些死牲口呢?有的牧民卖给你们的价格可比卖给死牛贩子的贵得多啊。”
“那也没办法啊。”我苦笑一声,“我们不买,死牛贩子就收走了,到头来遭殃的还是我们城里人。”
尽管扎西说这大草原上的死牲口就是倾家荡产也买不完,但我们目前能做到的也只有这样,尽量收购来留食给狼和其他肉食动物,我们可以观察一下狼群,同时避免这些病肉腐尸流入市场。
中午,扎西帮我们讨价还价,给了那家牧场主八百元,让他把死马留在草场。
这真是天赐良驹啊!死羊算小菜,死马可是大餐,死的位置也远离人居,这回狼群总该赏脸了吧。我们在马尸边安装了三台隐蔽摄像机,接下来就是让出舞台,等待狼群上场。
我们回到小屋隔窗遥望中峰方向,猜测着摄像机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惊喜。我坐立不安,想象着群狼将要聚餐的场景:“傍晚狼群会来吧,留在那里的摄像机近距离拍摄,一定能拍清楚他们的样子,根据进食的先后还能知道每只狼的等级。格林在不在其中呢?他会是什么等级的狼呢?他会不会在现场闻出我们的气味?他没准儿就顺着味道找回来了!我得准备迎接狼儿子!”
亦风被我转悠得头晕,捏着我肩膀把我按坐在椅子上:“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要耐心,狼的领地太大,等狼发现死马还需要时间!”
话虽如此,但到了晚上两个人都睡不着,干脆出门,爬到小屋的山坡上听听有没有狼嗥。
夜浓得像化不开的墨,即使瞪破了眼珠子也看不见身边的人。我们牵手探着脚走,不敢开手电,怕暴露了目标。就算用手电,它能照亮的距离也极其有限。我们祈祷着云开月出,只要有月亮,周围的一切都会变得幽亮起来,肉眼可以看到几百米外的动静,狼山也会显出静谧的轮廓。朗月明星是暗夜里唯一的指引和希望:有月亮,夜行的人就不再迷惘害怕;有月亮,明天就准是好天气。在灯火霓虹的城市中,星月或许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人们只有在中秋的时候才抬头赏它一眼。“盼星星盼月亮”绝对不是城市人的心情,因为这种古老的期盼只有生活在原始状态的人才能体会。
坐在山头,我们盼星星,盼月亮,盼望着格林披星戴月奔回家园,盼望着被突如其来的幸福一棍子闷晕……
然而,我们期盼的一样都没实现,天空却飘起雪来。
第二天早晨,薄薄的雪已经把山野覆盖了。几只渡鸦越过前山向中峰飞去,一群马在狼渡滩吃着草,看马群的从容状态,附近没有狼。
下午,几只秃鹫开始在中峰上空盘旋,他们显然已经发现了死马。秃鹫一旦锁定目标,就能引来附近的狼。
我刚推开房门,只见成群的秃鹫掠过房顶,拍扇巨翅的呼呼声吓得炉旺夹着尾巴缩进屋来。秃鹫群往中峰方向飞去。
“我去看看!”我利索地换上白衣白帽,黑色裤子,把望远镜往脖子上一挂。
亦风叼着一口泡面:“等等,我跟你一起去。”
我看了一眼他刚泡好的方便面,哪里等得及他,转身出了门。
我几乎是飞一般地爬上前山山梁,埋头缩脚摸到一堆乱石后,埋伏下来尽量不动,白衣黑裤乍一看像积雪的岩石。我偷偷摸摸探头张望。
狼渡滩上,秃鹫已经聚集了几十只,有的在死马上空盘旋,有的降落在死马旁边,有的踩在死马身上,试图寻找下嘴的地方。马尸还没开包。秃鹫的嘴型钝圆粗壮,光头长脖子适合钻入尸腹扯食软肉,只要有硬币大的开口,秃鹫就能把尸体掏吃成空壳。可是,病死的马身上一点伤口都没有,秃鹫无从下嘴。秃鹫的爪喙也算有力的,他撕得开牦牛皮,可是拿马皮还真没辙。为啥?在这低温可达零下二三十度的高原上,绵羊、牦牛都需要一身长毛才能抵御严寒,而马一年到头就是一身短毛,他凭什么不怕冷?全靠这层皮!马皮比牛皮厚韧得多,再经过一夜冷冻外层皮肉结冰,死马像坦克一样结实。
秃鹫越聚越多,狼渡滩俨然成了一个停机坪,他们急需一个开膛手。十余只经验老到的秃鹫群飞起来,径直向狼山主峰飞去,咯咯呱、咯咯呱地叫着来回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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