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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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辩护律师的确是在胡扯,不过这和这段视频有什么关系?”

“你见过哪个救人的会把一个受了重伤的人放在后备箱里?”

“你说的很对,”丁阔冷笑了一声,“不过如果处理后的视频清晰度不够,我们拿不出参照物核对那里就是案发现场,到时候你把视频往法庭上一放,林浩非的辩护律师还不把你挤兑死?”

“该死,我怎么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一点给忽略了,你说的没错,空间不但必须一致,时间上也必须一致。不然还是会被对方反驳掉的,”秦可平长长的叹息一声,“不过这视频……啧啧,在时间上我们是无法确定了,也只能把希望寄托于处理后的视频可以看清楚那影子的样貌和他放在后备箱里的人就是张迅。”

她似乎一时间想到了很多事情,接着说,“还真他妈让人生气,所有的推断都能轻而易举的表明林浩非是故意开车撞死张迅的,但就是没有证据,想想就让人火大!”

丁阔摇摇头,“前任张大队活着的时候就是个传奇人物,没想到死的也这么传奇……哎……”

“说什么你!”秦可平愤怒的看着丁阔,“你身为刑侦队大队长,不好好想想怎么破案,还在这里唉声叹气的说风凉话,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丁阔吗?”

“不不,你误会我了,”丁阔皱紧了眉头,问,“可平你想过没有,其实张大队的死,充满了各种契机和巧合,起初我也以为是林家父子做的,可是后来……我发现,林浩非有可能被人做局了。”

“你说什么呢?”秦可平瞪大了眼睛,她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丁阔整理了一下思路,说:“这么跟你说吧,林浩非去夜店寻欢,被女朋友华小美撞见,两人经过一番吵闹,导致他心情烦闷喝了很多酒,在回来的路上开车把张大队撞飞,之后他害怕自己会因为这次的醉驾再也不能从事赛车手职业,所以欲盖弥彰,破坏摄像头转移张大队,之后又用氢氟酸融化了张大队的尸体,呸……我们权当这是假设,我也希望张大队没事。”

秦可平耸耸肩,“我明白,你继续。”

“好吧!”丁阔叹了口气,“表面上看上去,这一切的确是顺理成章,根据林家森的背景,林浩非的为人,这似乎也无可厚非。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丁阔接着说,“如果把时间和空间联系在一起,这一切就未免太过于巧合了。首先是张大队的出事地点,是在外环开发区那一代的边缘位置,你我都知道,教育路是一条老路,而且车行道和人行道中间没有隔断,所以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但奇怪的就是,张大队为什么会在最近一段时间频频在那个地方出现?”

秦可平说:“张大队不是患上了老年痴呆吗?”

丁阔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做出反驳的意思,“老年痴呆症就更不可能每天都会记住那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那依你之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关于这个问题,我还没调查清楚。”

“切……”

“你别急着讽刺我,还有很多的疑点,”丁阔接着说,“林浩非三年前用氢氟酸毁尸灭迹,把融化掉的遗物放在城外的荒山上,如今又故技重施,这不是作死吗?”

“作死是作死,但是如果你们在他的汽车上找不到张大队的头发,那么他就再一次完美的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你认为那是完美犯罪,我认为那是有人在故意整林浩非,让他彻底的身败名裂!”

丁阔接着说,“你刚才提到张大队的那根头发,可是你想过没有,汽车是用车头部位把人顶飞了,但是那根头发为什么会在车胎和铝圈的夹缝里藏着?”

“关于这一点的确匪夷所思,”秦可平不否认,“但是后来经过证实,的确是林浩非开车撞的张大队呀?”

“对,”丁阔点点头,“是他开车撞的张大队,但是,如果不是案发现场的摄像头遭到人为破坏,警方又怎么会轻易的调出那个地方的监控录像,继而得知了那里发生了撞人事件,然后根据车牌号锁定了林浩非,如果是林浩非做的手脚,这不是明摆着弄巧成拙吗?”

“他不过是为了方便把车停在路边,转移张大队的……罢了。智者千虑还必有一失呢,何况林浩非并不具备十足的反侦察能力,他太异想天开了。”

“看来我们嫉恶如仇的秦可平女士,是真的太恨林浩非这个杂碎了,”丁阔苦笑道,“其实转移尸体有很多种方法,视频里的那个人完全可以背着张队在树林里走一段路,躲过摄像头在放进汽车的后备箱里,他为什么非要破坏摄像头呢?”

“凶手的确很笨。”秦可平叹道,“但这种笨,不是一般人的笨,而是想要把自己凌驾在一切之上的霸道!”

丁阔反驳道:“你说那个人又笨又霸道,可是你看视频里的那个人,他就像是事先预谋好的,一靠近那个地方,就用弹弓准确无误的把摄像头毁掉了,而他所在的位置,摄像头又刚好捕捉不到他,然后他才走进树林找人。”

(附注:据警方调查,案发现场的摄像头疑似被人用钢珠之类的利器击碎。这一点在之前的章节里并未表明,只因为警方在勘察现场时并未发现这颗钢珠,警方怀疑作案人具有一些反侦察能力,故而捡走了钢珠。)

秦可平无奈的闭上了眼睛,摇了摇头,“你说的其实都有道理,但整件案子唯一没道理的就是,既然林浩非是被人做局了,但是他们凭什么断定林浩非一定会开车去撞张大队?张大队又凭什么白白让他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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