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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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说来话长,而且过程还很曲折离奇呢。

当我发现真正的理由,虽然一度感到生气,怨恨你瞒着我,但我很快又能体会你的苦心。这当中发生的事,让我慢慢告诉你好吗?

尽管要花上好长的时间来写这封信,我也必须将这些年来对你的感觉写清楚,因为那么一段空白的岁月,只用这封信来弥补已经称得上是勉强了,现在的我也没有选择,我多么想再见你一面。

不知怎的,他有种不好的预感,刚刚还读得出她淘气的笑容,怎么一瞬间就变成愁容。

他的心头突然一阵阵绞痛,多年前尘封的画面渐渐在眼前浮现。

他们是十分登对的情侣,尽管他是个孤儿,没什么家世背景,也没什么人际关系;而她则是千金小姐,出身富贵人家。

但是在他们两人之间,一直有着良好的互动,个性又互补,即使争吵,也会让他们更依赖对方。

这样的组合看似有着美好的将来,却在他被诊断出胃癌后开始改变,他不禁怀疑起人生,痛恨命运的捉弄,他曾经想轻生,心里却挂念着她。

几经思量,他痛下决心,为了她好,他决定向她隐瞒真相并和她分手。

为此,他编造了许多理由,性情大变,甚至打她来逼她离开,场面十分难堪。背地里他却有不为人知的辛酸,只因他宁愿一个人去承受生离死别,也不愿让深爱的她背负这样的痛苦。

可是命运再次捉弄了他,一年后,医生竟然发现之前的诊断错误,他回头想找她的时候,她已出国了,听说还有了婚约。为了坚持当初分手的初衷──

只要她过得幸福,他便不去和她联络——他搬离她居住的城市,过着一个人的生活。

他常想起分手和医生心虚地表示之前是误诊的画面,错愕复杂且矛盾的情绪纠缠着他的心。

时间久了,那些记忆就像被拖长的影子,牢牢地锁在心里,触不着也分不开。因此,他提不起劲再去谈感情的事。

这一切,他不曾奢望有人会明白,如今眼看着她所写的字句,他的眼眶顿时被泪水淹没。

分手后的那一阵子,我的心情十分沮丧,也十分困惑。

我猜不透为何你有如此剧烈的转变,竟然轻易舍弃我们之间的誓言。无可讳言,我因爱生恨,开始想报复所有的男人。

正好家里有意撮合我和另一个颇具声望的家族的婚姻,借着这个机会,我到了纽约,表面上是顺着爸妈的意思,试着和对方交往,私底下我只是想散心,玩弄对方。

刚开始真的是抱着这样的目的,因为对你的恨意,让我不再相信爱情,想伤害任何接近我的男人。可是没想到才两个多月,或许是因为身处异乡,变得脆弱无依,又或许是对方总是无怨无悔地照顾我、讨我欢心,我的心渐渐软化了,不知不觉中流露出我的真心。

我想换成是你,也能体会我的感受、谅解我的软弱吧?

对你的恨意一天比一天减弱,居然转化成思念,失去你之后,我多少成长了。

重新考虑我们的感情,我发现我仍然没办法将你从我的心中舍弃,因为如此,我始终不敢对另一段感情付出太多。

尽管心里还存着和你重新开始的幻想,却也明白那种可能微乎其微。

日子便在日出日落的交替下流逝着,伴随着思念。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我离开台湾整整一年,我们分手一年零四个月又十二天,也是我的生日。他细心地替我举办了生日宴会,邀请了不少朋友一起庆祝。

我开心地感受那许久不曾有过的喜悦,是真的有点儿累了。拼命伪装自己,不但弄得自己伤痕累累,也错过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

正当我想放下关于你的一切,完全接受他的时候,从他的口中,我听到了你的消息。

是的,他是个医生,先前参与过你的诊断,到纽约是为了进修。

你的名字从他口中说出的一刹那,我的脑子里一声巨响,得知你诊断的经过,我一次又一次悲伤地昏厥过去。

我难过你为我所做的牺牲,怨恨老天爷对我们的捉弄,心疼你一个人独自面对那悲苦,不忍你的误诊竟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笑话。

这时候我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过去笼罩在心头的阴霾一下子烟消云散,原来我一直都是爱你的。

我恨不得当时就立刻飞回来,奔到你的身边,在你怀中哭诉我的思念,安慰你的委屈。

匆匆结束学校的课程,我带着简单的行李搭机回台湾,踏上阔别已久的土地,我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你,知道电话改号后,我便搭出租车到你的住处找你,不料还是落空了。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内容,原来很早以前,她就已经发现了真相。算一算时间,正好是他为了散心到日本住了半年,真有这么巧合的事吗?

难道自己注定一再错过她?他心中不安的预感不断起伏着。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不停地四处打探你的消息,却像是石沉大海,一点儿回应也没有。我甚至请了人帮忙,仍然得不到你的消息,难道你真的消失了吗?

终于,禁不住疲劳,我病倒了。

信写到这儿,出现了一片空白,他越是往下看,心情越是凝重,仿佛有什么正等着他。

经过两大页空白,再次出现文字。

再一次,我想向你说声抱歉,抱歉的理由一样有很多,我真的无法一一写出来。

这该是一封只属于你的信,我却只能任它在网络中漂流,真的是迫不得已我才决定这么做。同时,这也是我最后留给你的小小纪念,我不想用“遗书”来称呼这封信,所以请你当成一段回忆来看待,连接我们之间的空白。

遗书?他突然觉得眼前一片黑暗,仿佛有一股从体内分裂出来的力量急欲挣脱冲出,恍惚之中他见到她憔悴的容颜。

病倒之后,我住院观察了几天,本以为出院后可以继续寻找你,没想到却诊断出和你一样的不治之症,讽刺的是我的诊断千真万确,我无法阻止死神带走我的脚步,也无力再外出找你。爸妈坚持把渺茫的希望寄托在最后的治疗上,看能否在“鬼门关”前将我拉回。

医生的努力并没有成功,我俩注定要永远分离了。

在剩下不到三个月的日子里,我央求爸爸每天帮我刊登一则广告,上面写着你曾对我说过的甜言蜜语,再加上只属于我们的独特符号,希望在最后的日子里你能看见,好让我临走之前见你一面,而不是天天望着照片流泪。

我好希望再次听见你的声音,你暖暖的手拨开我额头上的发丝,亲吻我的脸颊,轻声地对我说爱我,可惜这愿望注定无法实现了。

这段时间里,我想了很多。这样戏剧化的命运,真的让人哭笑不得,也丝毫没有反抗的能力。

然后我回想起当初你的苦心,我知道从小都孤单的你,承受的一定比我还多,所以我考虑了很久才决定寄出这封信。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所受的打击一定不小,如果你还爱我的话,那么我用这种方式告诉你,让你明白我多么爱你。

别了,我的爱。

他望着屏幕的双眼顿时眼泪奔涌,屏幕上的字模糊得无法辨识,他再也压抑不住胸口的灼痛,放声痛哭。

是我该求你的原谅!

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不该扔下你一个人的……

屏幕中再次浮现的是她甜美的笑容和一处幽静的墓园,墓碑上刻着的正是她的名字。

发信的日期已经超过三年。

最后——

泪流不尽那错开的回忆,填补不了心中掏空的痕迹,我在漆黑中留下我最真的心情,请收到这封信的人帮帮我,让我早一天遇到他。

信后附着许多收到这封信的人所留的话语,有加油的字句,也有感动的字句。一瞬间,所有深埋的记忆全都浮现,他想起了她的笑,想起了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也想起了自己的心还有痛的感觉。

沉默了一会儿,他拭去泪水,打上几个字,然后发送出去。

我终于见到你了。=^T^= This is cat。

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他问:“我究竟该找个我爱的人做我的妻子呢,还是该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呢?”

佛笑了笑:“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你自己的心底。这些年来,能让你爱得死去活来、让你感到生活充实、让你挺起胸膛不断往前走的,是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呢?”

他也笑了:“可是朋友们都劝我,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

佛说:“真要是那样的话,你的一生就将注定从此碌碌无为!你习惯在追逐爱情的过程中不断去完善自己。当你不再去追逐一个自己爱的人时,你自我完善的脚步也就停滞下来了。”

他抢过了佛的话:“那我要是追到了我爱的人呢?会不会就……”

佛说:“因为她是你最爱的人,让她活得幸福和快乐就会被你视作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所以,你也会为了她生活得更加幸福和快乐而不断努力。幸福和快乐是没有极限的,你的努力也将没有极限,永不停止。”

他问:“那我活得岂不是很辛苦?”

佛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自己辛苦吗?”

他摇了摇头,又笑了。

他问:“既然这样,那是不是要善待一下爱我的人呢?”

佛摇了摇头,说:“你需要你爱的人善待你吗?”

他苦笑了一下:“我想我不需要。”

佛说:“说说你的原因。”

他说:“我对爱情的要求较为苛刻,我不需要这里面夹杂着同情和怜悯,我要求她是发自内心地爱我,同情、怜悯、宽容和忍让虽然也是一种爱,也会给人带来某种意义上的幸福,但我对它们是深恶痛绝的,如果她对我的爱夹杂着这些,那么我宁愿她不要理睬我,或者直接拒绝我的爱意,在我还来得及退出来的时候。因为感情只能是越陷越深,绝望远比希望来得实在一些,绝望的痛是一剎那的,而希望的痛则是无限期的。”

佛笑了:“很好,你已经说出了答案!”

他问:“为什么我以前爱着一个女孩儿时,她在我眼中是最美丽的,而现在我爱着一个女孩儿,却常常发现长得比她漂亮的女孩儿呢?”

佛问:“你敢肯定你是真的那么爱她,在这世界上你是爱她最深的人吗?”

他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

佛说:“恭喜。你对她的爱是成熟、理智、真诚而深切的。”

他有些惊讶:“哦?”

佛继续说:“她不是这世间最美的,甚至在你那么爱她的时候,你都清楚地知道这个事实,但你还是那么爱她,因为你爱的不只是她的青春靓丽。要知道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但你对她的爱恋已经超越了这些表面的东西,也就超越了岁月。你爱的是她整个人,是她独一无二的内心。”

他忍不住说:“是的,我的确很爱她的清纯善良,疼惜她的孩子气。”

佛笑了笑:“时间的任何考验对你的爱恋来说算不得什么。”

他问:“为什么后来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反倒没有了以前的那些激情,更多的是一种相互依赖?”

佛说:“那是因为潜移默化中,你的心里已经将爱情转变为亲情。”

他摸了摸脑袋:“亲情?”

佛继续说:“当爱情到了一定程度,会在不知不觉中转变为亲情,你会逐渐将她当成你生命中的一部分,这样你就会多了一些宽容和谅解,也只有亲情才是你从诞生伊始上天就安排好的,也是你别无选择的。你后来做的,只能是去适应你的亲情,无论你出身多么高贵,你都要不讲任何条件地接受他们,并且对他们负责,对他们好。”

他想了想,点头说道:“亲情的确是这样的。”

佛笑了笑:“爱是因为相互欣赏而开始的,因为心动而相恋,因为互相离不开而结婚,更重要的一点是需要宽容、谅解、习惯和适应才会携手一生。”

他沉默了,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他问:“大学的时候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女孩儿,那个时候我很爱她,只是她那个时候并不爱我,可是现在她又爱上了我,而我现在似乎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感觉,或者说我似乎已经不爱她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佛问:“你能做到让自己从今以后不再想起她吗?”

他沉思了一会儿:“我想我不能。因为这么多年来,我总是有意无意中想起她,或者同学聚会时谈起她的消息,我都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注。接到她的来信或者电话的时候,我的心都会莫名地激动和紧张。这么多年来单身的原因,也是因为一直都没有忘记她,或者我在以她的标准来寻觅着我将来的女朋友;可是我现在,的确不再喜欢她了。”

佛发出了长长的叹息:“现在的你跟以前的你尽管外表没有什么变化,然而你的心走过了一段长长的旅程,或者说你为自己的爱情打上了一个现实和理智的心结。你不喜欢她也只是源于你的这个心结,心结是需要自己来解开的,要知道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人总要有所取舍的,至于怎么取舍还是要你自己来决定,谁也帮不了你。”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将目光静静地望向远方,原来佛也不是万能的……

他问:“在这样一个时代,这样一个社会里,像我这样辛苦地去爱一个人,是否值得呢?”

佛说:“你自己认为呢?”

他想了想,无言以对。

佛也沉默了一阵,终于又开了口:“路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就不能怨天尤人,你只能无怨无悔。”

他长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懂了,他用坚定的目光看了佛一眼,再也没说话。

苏苏和香草的情爱天空

是谁说过的,眉梢有痣的女子,是那种为了爱情便要了命的,注定要为爱情流尽一生的泪。香草便是这样的女子,一点浅浅的眉痣掩在鬓发后,水清月白的样子,让人生怜,顿生呵护一生的念头。

邂逅

那些老旧的、变了颜色的东西,常使人伤怀。尽管如此,苏苏还是在屋角放了一架老式唱机,徐小凤带着旧日风情低低地唱,苏苏坐在阳台的摇椅上,悠悠地晃。

当香草第一次走进苏苏的闺房时,头一句话就是:“你可太奢侈了。”

香草是苏苏从酒吧里“淘”出来的。苏苏从来不在陌生的城市留感情的债,包括同性,你欠别人一瓶酱油可以还,可你欠了一个人的情,是无法用同等份量的情份来偿还的。

在“蓝桥”吧厅的水池边,赤着脚的香草用纤足撩拨着清泠的水花时,那粗粗的麻花辫,攫住了苏苏的目光,这个满街飘着直板长发的年代,很难再觅到这样的纯朴了。苏苏用猫步前行,想看看女孩子的脸,女孩悄无声息地回头,神情无辜地朝苏苏眨了眨眼,晃着手中透明的液体对苏苏说,只有女人之间的友谊才能天长地久。这样毫无心机的不设防,让苏苏乍舌之余,轻易便把她望到了底。原来,这小女子和她一样有着寂寞的心。

这女子,就是香草。

如果不是和BF的八年抗战寿终正寝,苏苏哪里肯去酒吧这种声色场啊,一次放纵就是一次际遇,苏苏在拖着脚步踉跄的香草跌出酒吧时,心里暗暗叹着,这该死的小妮子,把难闻的酒水吐了她一身。

因为问不出香草住哪儿,于是苏苏把她带回了家。

香草

香草偶尔会轻轻呵着苏苏的耳垂说,让我们相亲相爱吧。那双天真眼睛里的瑟缩,只有苏苏读得懂。

苏苏举着菜铲硬塞给香草,活该你孤家寡人,连菜也煮不熟,谁要你!于是香草给苏苏做她惟一能做熟的一道菜——西红柿炒蛋。

香草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优雅女性嗤之以鼻,厅堂亮相是给男人脸上贴金,厨房挥刀是填饱男人的胃,没有一样是为女人自己做的,她宁肯天天吃面包饼干。连吃饭都搞得那么辛苦,累不累啊,香草的人生奉行简单原则,简单生活简单爱。

苏苏望着鼓着腮用力咀嚼的香草,心隐隐作痛,这小女子,心里有硬伤。

是谁说过的,眉梢有痣的女子,是那种为了爱情便要了命的,注定要为爱情流尽一生的泪。香草便是这样机灵女子,一点浅浅的眉痣掩在鬓发后,水清月白的样子,让人生怜,顿生呵护一生的念头。可是接近她,却受不了她的倔强和个性,在爱情里,是不容许有过多自我的,可惜香草这样机灵的女子,连这点都悟不出。

香草喜欢坐在苏苏脚边,把头轻轻靠在苏苏膝上,幽幽地说,现在的孤单,我们可以互相慰藉,过去的情殇,只能慢慢回味。

其实,人生再多惨伤,也无非风月情事罢了,两个灵魂偎在一起听怀旧的金曲,岁月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变老?

旧爱

苏苏的爱情沉疴里,有一道别人看不见的疤痕。

在这个爱情也成了一种流行病的城市,苏苏和那些奔波打拼的女子一样,恋上了与成熟、沧桑和安全感有关的这样一种男人,这样的感情背后,其实还暗示着一些词:世故、精明、四平八稳、贪婪,这些男人的通病往往成为晕了头的女子眼中的优点。苏苏后来才意识到这些,但是她已经陪着这个男人在深南大道上走了无数遍,走到路两旁的叶子都落了。

情感的战役里,输就是输了,没有和局。如水的柔情,廉价的矿泉水,透明的快乐,都成了积垢,而最后,她指上连枚象征性的破铜烂铁也没有。在深圳这个不属于我的城市,爱情也是不属于我的,苏苏无比清醒。

这个社会的男人,早已不愿担当了,尤其与女人有关的情感的债,是他们付不起的。谁不希望活得轻松些呢?像一尾在水草中悠游的鱼。苏苏在一个无所事事坐立不安的夜晚,曾拨过那个熟悉的号码,沉闷的盲音,那个爱情故事中的主角已提前退场了。

如果你无力报复爱情,那就报复身体吧,苏苏咬牙切齿地蜷在沙发里,怀抱着一堆巧克力饼干威化饼,苗条的身体像面包一样开始膨胀。

有什么是我们可以把握的呢?

酒色

香草每个周末都会穿越大半个深圳,颠颠地来找苏苏蹭饭,遇上阴天下雨,打车的钱够在苏苏那儿吃几顿大餐了。你闲得发烧啊!苏苏心疼了,要知道香草的票子都是大热天在太阳底下跑来跑去跟客户唇枪舌战换来的。是啊,发烧也是被你的温情烧的,香草乖巧得很。

要的,就是那一点点相依吧,虽然香草嘴巴从来不说。

后来她们买了酒,那种青甜发酸的白葡萄,可以微醺但永远不会让人沉醉。那句诗怎么说来着,杯中日月长,香草涎着脸给面红耳赤的苏苏斟酒,喝吧,酒不仅可以暖胃,还可以暖心。

苏苏睨着这个梳着麻花辫的小女子,哀叹着,当初怎么就没看出你是个酒色之徒呢?简直是引狼入室。不管怎么说,香草在认识苏苏后,把喝酒的阵地从酒吧搬迁到苏苏家里,甚至准备“戒色”了。

香草撩开自己鬓角的头发,问苏苏,还能看出来么?什么?当然是爱情痣啦!香草嗔怪。果然,香草的眉梢光洁干净,那点浅褐的小圆痣被她去美容院做掉了。

就算眉梢的痣可以除去,可爱情呢?激光的刺痛是消不去爱情的痕迹的。有时候,女人需要的只是一次亲切的手勾手,她在厨房忙碌时他递过来的浸润的毛巾,这些都是她们渴望的。

宿命

那时,苏苏身边已经有了一个同龄的男孩子,而且不紧不慢地准备结婚了。那男子敦敦厚厚的,没有太多的心机,看起来绝对不是会享受生活的那种类型。苏苏想,爱情就是一种恐怖的流行病,像非典型肺炎一样,惊惶期过了,就该踏踏实实过日子了。他就是那个可以一起过日子的人。

香草不可思议地一声接着一声,比讨债来得还急,你怎么能这样轻易就把自己嫁掉呢?很是惋惜。

像她们这样悬浮在都市半空的女子,可以抵达幸福彼岸的方式,总是那些能抓在手里让人心安的东西。像喜宝说过的,要有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那么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是好的,如果也没有,那么就要很好很好的健康。可是那个平庸的男子,又能给苏苏什么呢?

苏苏倦倦地摸着伏在她膝上的香草,我比你大五岁啊,我更知道一个男人的好,至少,那个肩膀是我可以依靠的。没有那么多的爱和钱,现实生活就是清汤挂面一样的寡淡啊。

香草不语。在她享受了苏苏准老公的一手好厨艺后,便死心塌地地叫起姐夫来了。苏苏不得不感叹,哪知道你的心这么好收买啊,一顿饭就可以搞定了。

香草慢声慢语地发嗲,我也找个好厨子来侍候我,我已经吃了足足一年零两个月的面包了,恨不得把楼下的面包店砸垮。

是不是女人命定的幸福,都要回归到衣食住行这样最本质的琐事上?

双飞

苏苏终于嫁作他人妇,一个扎着蓝布围裙叉着腰站在厨房门口对丈夫指手划脚的小妇人,香草促狭地说,你整个儿啊,一个细脚伶仃的圆规。

单身并快乐着的香草不放过任何一次蹭饭的机会,直到苏苏给她生了一个小侄女,月芽一样的眼睛,尖耸的小鼻梁,看人的眼神,不像苏苏倒像香草,从眼角蛮横地瞥着你,怎么看长大了都是个厉害女子。香草对这个小人儿,喜欢得不得了,不顾苏苏两口子的齐声反对,擅自作主,给小人儿取了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名字:点点。

苏苏叹气,这辈子女儿是长不成细高挑的美人儿了,注定长不高,就那么一点点,要知道,香草踮着脚尖才能及着苏苏的下巴。

点点一岁的时候,香草终于把自己的手放在了苏苏一个师弟的手心里。师弟没有四个轮子的轿车,只有两个轱辘的单车,驮着香草悠然穿过深圳的大街小巷,从来不带香草去吃哈根达斯,只肯给香草买那种很便宜的叫巧克力圣代的甜美冰点,香草却从不聒噪从不埋怨。因为,这个面嫩的小男生在她下班回来后,会做好两碟她最喜欢的菜,敞开门等着她。

俩人周末会把点点抢来,玩一种过家家的游戏,并以谁把点点折磨哭为赌注,输的人要主动为晚饭付账。

结局

或许,在彼此的情感世界里,要的只是一个温暖的拥抱吧。

谁不曾沧桑?谁不曾落泪?尘埃落定,她们,亦或众多在灯影阑珊中嗟叹的女子,仍是深深眷顾着那种叫作“男人”的动物的。

只是,偶尔苏苏会把孩子塞进老公怀里,连同一把花花绿绿的零用钱,把爷俩打发出门,自己和香草偎在阳台煦暖的阳光中,眯着眼听一首不入流的老歌,沙哑、低沉,那是只有她们在一起时才能聆听的关于岁月的沉淀,是爱情,亦或是别的什么东西。

音乐正好,青春正好。

请问爱情贵姓

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玻璃窗上立刻有一个紫红的唇印,像别人的血留在自己的伤口上。我看到有一对男女一边笑着一边缓缓地走过来,慢慢地贴近玻璃窗,女孩子穿着上次过生日时是我和她一起买的那条藕青真丝长裙,是素素,而那个男孩子在夜晚也像太阳一样笑着,他的右手腕,戴着那块白色表链青黑表盘的浪琴手表。

天很热,午后的太阳黄汤汤一片,在房子周围荡开。风扇呼哧呼哧地转着,我捧了厚厚的小说看,看得两眼昏花,这是一个烦闷的午后,也不知素素跑哪儿去了,一个电话也不来。正想着,电话铃仿佛有了感应似的,突然响了起来,吓了我一跳。

“你死哪儿去了?也不来个电话。”我对着电话大叫。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分钟,“我不过在南京待了三年,现在转业到广州。”

“天啊,很有磁性的男音,不是素素!”我握着话筒,呆了,一句话也接不上。

“是喻影吗?怎么不说话了?我是艾高。”

“是你啊?我还以为……”我有些抱歉地对着话筒傻傻地笑,希望他能感受到。

“以为是你男朋友啊?没想到你这么凶啊?”艾高在那头一脸坏笑,我能想像到。

“不是,我以为是素素呢。”我如实相告,他肯定也想知道素素的消息吧。

这家伙,还真神通广大的,居然还能侦察到我最新的手机号码。打完电话,翻出学校里的照片,有次“五四”表演节目后的留影,他就站在我的后面,一副天高地阔的不以为然的洒脱,而素素,长发披肩,极青春曼妙的,就站在我的旁边。现在素素早已剪了长长的头发,烫了齐耳的离子卷发,染了棕红的颜色,和五年前宛然不同。艾高约定两个星期后见面,不知到时候,还能不能辨认出来。

正看着,小侄子丢下手中的玩具,跑过来,很听话地靠在我身旁看相片。“这个姑娘好漂亮。”小家伙用手一指,突然大声地叫起来,说完,还嘲着我调皮地嘿嘿直笑。是素素在那次“五四”上表演《楼兰姑娘》的剧照。这个小家伙,才三岁,眼光就这么犀利,我不禁摇头。又指着那个还扎着两个麻花辫子的五年前的我问他:“那你说这个是谁?”

“是姑姑你呗。”

“那你姑姑漂亮吗?”我故意问他。

“漂亮。”他说完又看着我,小黑眼珠一转,狡猾地一笑。

“真的?”我紧追不舍。

“就是有点黑。”说完就飞也似地跑了。

下午,素素约我去喝茶,七点钟,在逸香阁。我很准时地六点五十五分就到了。靠窗的那个座位上,素素已经将脸贴在玻璃窗上了。

我刚入座,素素就很入时地叫了服务员冲茶,依旧是茉莉花茶。

茉莉花茶,清香四溢,刻骨铭心。

去年岁末的时候,在惨痛的失恋后,我陪着素素就在这家逸香阁喝了一个晚上二十杯茶。那晚素素不讲话,她总是不停地望着窗外,望得窗外的天都黑了,她的头发红通通的,和她的眼睛一样,随手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哪里是喝茶,分明是喝酒的姿势。好好的茉莉花茶,就这样给喝掉了,我有些心疼,然而素素更让我心痛,她的眼睛黑瘦而红肿。在喝了第二十杯茶后,我的肚子咕咚咕咚地叫个不停,而素素也是每隔二十分钟就上一趟洗手间。不就是失恋吗,那小子有本事就让他走吧,总有一天他会后悔的,何必如此折磨自己,和一杯茉莉花茶过不去?我止不住有些酸酸的痛,为茉莉花茶,为素素,也为自己。只是这个世界怜香惜玉的人越来越少了。那个晚上,素素挤在我的小房子里取暖,一整个晚上我们轮流不停地上洗手间,第二天,陪着她发烧感冒,整整持续了一个星期。我在心里恨死了那个小子。

真想有一天你还能这样平静地陪我喝茉莉花茶,死了也甘心。感冒了,窝在被子里,一边咳嗽素素还开这样的玩笑。

夏日的傍晚很美很静谧,隔着玻璃,窗外大街上缓缓而过的情侣无声地亲密,妩媚而深情,满世界飞扬的都是爱情的影子,除了逸香阁这一隅两个傻傻的女孩。夕阳的渐渐暗淡下去的橙色的光芒居然能穿越层层高大的建筑物,在茉莉花茶杯里舞动。时间一点一滴地在匙子里搅动。在喝第二杯茶的时候,我把小侄子看相片的事讲给她听,她听完后笑了,露出隐藏在嘴角边的两个小酒窝,她笑得有些夸张,红色的头发一颤一颤的。

这小家伙,真是可爱,这么丁点就知道谁好看。

这就叫超前主义,随便一本小人书,电视剧,街头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广告,全是这玩意儿。连小学生用的笔记本,贺年卡上全是青一色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望着素素说。

这是一个爱情的时代,不,一个爱情的幻想时代。素素用细长的手指铮铮地敲着细碎兰花的茶杯,像在弹钢琴。她苦苦爱了三年的杨风在分手后一个月后到深圳和一个买了他一大笔保险的富姐结了婚,爱情只剩下问号和感叹号。

艾高今天中午打了电话给我。两个人沉默了很久,素素突然漫不经心地说。

是吗?我一惊,没有告诉素素他也打给了我,而且是在她的前面。我本来很想和她好好聊聊艾高,还有学校里的一些事情,这应该是今晚一个不错的话题,在静谧的回忆和回想中,我们会变成一株温柔的植物,没有任何伤害地,在一片广阔的无人的原野里生长。但是我没有。

他问了我现在的状况,不过聊得最多的是你。素素轻柔地笑,让我想起儿时吹过的蒲公英,美丽的而又无力地飞扬。

是的,一样的,我和他在电话里聊得最多的也是你,素素,我在心里说,但是,不管如何,我们都在和他说话,他才是主角。

我有些不知所然地喝茶,不知道艾高此番出山的目的何在。他当然应该记得我们,就像我们也没有忘记他一样,那是一段未见春天,春风已到的季节,然春风到了满山只开了淡淡的素花,谁都想狠命地泼几盆颜料,染染色,但是想归想却没有做。我和素素同班,至于后来的同桌和上下铺则是因为我到校刊发表了的几首歪诗后,素素申请到的。那时的素素,高挑、明媚、极其擅长舞蹈,是学校的舞皇后,很有人气。后来被选入宣传部任副部长,而艾高是宣传部的部长,计算机系,画非常印象派的油画风靡全校,弹一手好吉他,而且嗓音极具磁性,他的名字像阳光一样布满整个校园。开始我觉得艾高别有企图,素素选到宣传部,或多或少有他自己主观的很大成分在里面。不过,即使真的那样,也无可厚非,我喜欢素素同样喜欢艾高。

冬天的夜晚,往往风很大,有时候天空还飘着雪,艾高约我们去吃麻辣烫,因为素素总和我在一起,结果只能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小摊上远远挂着的灯亮着,在寒冷的夜晚温暖着冰冷的双手,还有麻辣烫,总是让我们大汗淋漓,畅怀大笑。艾高和我也聊得来,但我总觉得他们两个就像两株向着阳光并肩生长的高贵植物。快毕业的时候,我问素素,到底喜欢不喜欢艾高,她极神秘地笑,过几年再说吧。

看来,现在他是准备来爱素素了,哎,算了,我们AA制付完账去逛街。

说是逛街,很多时候都是WINDOW SHOOPING,记得一位名人极其淡泊地说过,这个世界上的东西我所需要的原来是那么少啊!可我不是,我承认自己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到二十四岁也只是在一家杂志社写几篇不长不短的报道,但我真的希望能拥有很多东西,包括爱,时尚的衣服,精致的首饰。没有钱的日子,我们只能一条街一条街地看,正所谓秀色可餐。只是在心情极端恶劣时才狠下心从银行里拿了钱疯狂购物,而结果是在钱包空空的夜晚对着满屋子的垃圾做连续一个星期以上的噩梦。

有一次素素半夜打我手机,如果有人买单噩梦就会停止了。我还想说什么,电话就挂了,再打手机已关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艾高的出现,我发觉自己心情不错,看看素素,她挽着我的半只胳膊,不说话,然而脸上带着忍不住的笑意。我说回去吧,却被素素拉着进了一家精品店,我莫名其妙地看着她掏出几张红色的人民币叫售货员将一块男式浪琴手表打包,银白色的表链,蓝黑色的表盘,十分COOL,我笑着说你又有新男朋友了?她抿嘴一笑,反正以后会有的吧,你不希望我当一辈子老处女吧。不是,只是这未必有些落伍了吧,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小姐。

我妈总是充分利用有效时机,对我进行革命经典教育,第一次听时不以为然,第二次有些不耐烦了,再听多几次竟然悲从中来,幸好我们母女相隔千里,一年里才有一个月的时间来洗耳恭听。其实我也不是非常非常得差,虽然黑点,五官还端正吧,眼睛没有长到眉毛上面,左右两只耳朵也不是招风耳,甚至有些小巧玲珑,这是我在一个有雨的黄昏对着镜子和一本相面的书研究时发现的。

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和侄子都睡了,我回到房间里,坐在那张坐了六年的椅子上,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迎面袭来,拿了木头的桃梳梳理长长的黑发,头发披散开来,仿佛黑色的锦缎流满房间,我坚持不剪短发,也不使用任何色素,我要让头发像这黑夜一样得黑和纯净。素素说过我是一个过分传统的人,我想他们大概要说我是有些迂腐了。梳子密密地梳理着头发,我听到头皮在轻轻呻吟,镜子里的那张脸惊慌失措。

黑色的头发丝丝如线缠绕着一个九年的秘密,在这一刻,我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固执地留着它,只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但是这个人不知道。三年的大学生活,六年的社会闯荡,我像一个不愿回头的海鸥,衔着青色的橄榄枝,扇动着翅膀在无边的海面上飞翔,死也不肯松口。这么多年来,就因为那一脸阳光的笑容而禁锢了脚步,对爱情,我固执地像我的头发一样不可救药。

两天后艾高发给我一个短信:明天下午6点,逸香阁见,不见不散。当时我正在蓝色的日记本上用黑色的钢笔写一天的总结,蝇头小字像密密麻麻的心事,忧心忡忡。我无法像素素一样,把心情当彩色的剪纸一样整理得顺顺当当,天马行空而又自由悠然,太多的时间里我用长了二十五年的心在写那些细细的文字,别人的,或者自己的。太多的时间里我用长了二十五年的心在写那些细细的文字,别人的,或者自己的。看到发信息的人,是艾高的,我有些激动,在寂静的空气里听到心脏条件反射地加速跳动。阳光已经破开黑色的夜空照在蓝色的日记本上,黑色的蝇头小字瞬间如花朵纷纷盛开。只是有些花朵注定只能错开季节在别的枝头绽放,意识到这一点,我的心情骤然变冷,但我没有理由不去,而且我知道自己是多么盼望见到他。曾经的校园里美女、才女如云,而在六年之后还能被记起的,没有别的,总有一些感动吧。为着这一分感动,我必须去,而且不能迟到。

天色开始暗下来的时候,我穿着水蓝色的花边齐膝盖的连衣裙去见艾高。我不知道艾高有没有约素素,而他居然知道我们喜欢在逸香阁喝茶,熟悉的地方不会让相隔了六年的容颜一时惊慌失措。去了之后才知道素素没有来,而艾高,依旧是六年前的阳光和潇洒,他穿着淡蓝色的衬衣,静静地在一个角落喝茶,以前白皙的脸略显棕黑,反而越见成熟和稳重。我们互相笑着问好,我说他成熟了,他却笑着说我长大了,长漂亮了。寒暄之后,我说喝茉莉花茶吧,艾高直直地看着我说,何不换一种口味,经常喝茉莉花茶,喝多了,茉莉花就没有香味,和普通的茶水一样。他的谈吐自然,笑容可亲,他点了普洱茶。我想到自己可怜的固执,冷气吹得我的两个膝盖硬硬地疼。

但我们还是很温馨地回忆起以前的学校生活,我的诗歌和他的画,还有这几年流着泪笑着行的他乡生活。无论在什么地方,艾高都会很快地融入生活,在这里他依旧是主角,这种睿智让我望洋兴叹,而我一直是一个跛着一只脚在走路的丑小儿。尽管如此,我在心里快乐,就像流着血在爱着自己一直喜欢和盼望的那个人的那种不可言说的心情。服务员来换了红红的蜡烛,昏黄的烛光中,我们最后终于谈起素素,我注意到一直处于热情状态的他突然变得有些忧伤起来。我看得到那是一种隔了六年的岁月的长长的痛楚,艾高的眼睛充满怜惜。那种眼光让我心碎,我说艾高你一直是喜欢素素的,对吗?

艾高震了一下,不说话,端起茶杯闭上眼睛慢慢地喝茶,他闭着眼睛,我看不到他心里的想法,但我愿意相信他是在静思什么样的说辞会照顾到我的面子,他不会不知道我是喜欢他的。

你错了,喻影。他缓缓地睁开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是喜欢她,在学校里是,现在也是,但是,你知道吗,我爱的是你,一直都爱着你,你不要老是躲在别人的后面。

我昂起头,艾高的脸像桌子上的烛光一样温柔而流光四溢,有种不忍触摸的痛。但我还是说了,很感谢你这些年还记得我,但你不应该安慰我。我知道你爱的是素素。我伸手不自觉地触摸到海藻似的头发,柔软的丝线,是黑色的颜色,在夜里,失去光彩。

不,艾高叫起来,他睁大眼睛,眉毛向上飞扬,素素是可爱的,可是你知道吗,你总能让我沉静,就像海底深处的水一样,让我冷静地思考一些东西。而素素不同,她流露的灿烂的光芒就像阳光下波光闪闪的海面,蓝色的海浪涌动着,可是你却不知道它能把你带到什么地方。而你的思想和你的文字一样犀利而深沉,这是我一直喜欢的。喻影,艾高将手轻轻地放在我握着茶杯的左手上,他的口才永远是一流的,但是我愿意相信,这也是我的固执和愚蠢。手背发热,瞬间遍及全身每个细微的血管,我知道自己被俘虏了,只要一句话。我突然不敢去看他的眼睛,点点烛光中他的眼睛黑如深潭,吸收我全部的心思。我点点头,泪,潸然而下。

艾高起身坐在我的旁边,无声地掏出一条蓝色的手帕擦去我脸上的泪,海藻似的长发擦着他的衬衣簌簌地响,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闭上眼睛,我需要好好地休息。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我一惊,是素素打来了,在这个时候我几乎忘了她!她难道知道我和艾高在一起?突然觉得很歉疚,是素素打来的。我对艾高说,要不我来向她说清楚吧,艾高看着我。不,还是我说吧。接通了电话,准备迎接一场急风雨似的质问,但是没有,素素只是很平静地问我在哪里,明天有没有空一起看电影。我平生第一次顺利地撒谎,感觉十分地酸楚,我盼来了爱情终究要失去友情。

我们开始约会,一起挤在人群里看满天的烟火,一起爬白云山看日出,我读最新的小说给他听,我的房间里贴满了他画的油画,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告诉素素,一想起她一口气喝过的二十杯茉莉花茶,就觉得自己太自私了。我每日欣喜若狂而又忐忑不安,这两种过于极端的情绪反复出现,我感到心力交瘁,碰巧因工作需要要派一个人到上海出差,我主动申请过去。那天早上艾高到机场送我,我说我需要时间来冷静下来想想,等我回来的时候再告诉素素实情,我希望她有力量来承担的。艾高点点头,我听你的。

一个人静下心来,很多事情开始挣脱海藻的羁绊浮出而水,我实在没有理由因为素素而内疚,每个人幸福的缘由和感觉都是不同的,她会有她全新的生活,并不会因为一个艾高和喻影而改变。我决定回去的第一天晚上就约艾高和素素出来,把我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下定决心之后,我心境澄清如水,感觉通体透明。

先打素素的手机,她平淡地说我今天部门有活动,改天我约你吧,没等我开口,电话就挂了。再打给艾高,响了很久他终于接了电话,电话那头吵轰轰的,只听到他用很大声音说,喻影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什么今晚见面?可我今天没有空啊,一个难度很高的程序必须再今晚设定完成,我恐怕要加班到很晚。明天我约你吧。他几乎用了90音贝的嗓门在和一个聋子讲话,挂了电话,两只耳朵还在嗡嗡地响。怎么回事,都没有空?我去了两个礼拜,回来一切仿佛变得陌生起来,排我在外。我的心里突然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失落,拿着手机,靠在门上,连活动的力量也失去了。

几乎是无意识地在人群中行走,走着走着,又来到了逸香阁,我还从没有一个人在这里待过,以前是素素,现在是和艾高,坐在窗边竟然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端着茶杯看着窗外的行人默然地来来往往,像在另外一个世界里行走,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忙着爱和恨,那个世界里没有我。

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玻璃窗上立刻有一个紫红的唇印,像别人的血留在自己的伤口上。我看到有一对男女一边笑着一边缓缓地走过来,慢慢地贴近玻璃窗,女孩子穿着上次过生日时是我和她一起买的那条藕青真丝长裙,是素素,而那个男孩子在夜晚也像太阳一样笑着,他的右手腕,戴着那块白色表链青黑表盘的浪琴手表。艾高!我瘫坐在地,连三岁小孩都懂的爱情游戏规则我却不懂,脸从玻璃窗上滑下去,杯中的茉莉花茶洒了一桌……

爱她不一定要给她系鞋带

我有一个表姐,新婚不久,偕表姐夫来我家做客。临走时,表姐夫突然俯下身来给我表姐系鞋带。

一扣一扣,细细地系好,脸上表情十分专注,没有一丝一毫的难为情,表姐似乎已经习惯表姐夫的殷勤,表情十分自然,倒是弄得我和妈妈很不好意思,他们走后,我暗暗地为他们夫妻俩的柔情蜜意感动不已!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找到一个肯为自己系鞋带的丈夫。

那一年冬天,雪下得很大,我和老公刚从婆家回来,就接到了朋友的传呼。约我俩一起去滑雪。在滑雪场,人很多,好不容易才挤到了条椅旁,我们开始换鞋,一转眼间,几个朋友都已换好了鞋,撑着滑雪杆出去了。剩下我和老公还有一个怀孕的朋友。

她慢慢地坐在椅子上,使劲用脚把鞋蹬掉了,然后穿上硕大的滑雪鞋吃力地想弯下腰,把滑雪鞋系上。却弯不下去,当时她已经怀孕6个月了,肚子上像扣了一个锅,再加上罩在外面的厚厚的羽绒服,看上去活像一只大笨熊。本来她老公不同意她挺着肚子来滑雪,她却执意要来,无奈,好老公只好依着她。

来到这里以后,她的老公太粗心,只顾着教别人怎么样滑雪,却忘记了照顾自己的妻子,这时,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我的老公放下正要系的滑雪鞋,突然走到了她的面前,弯下腰,动作娴熟地把她鞋带一扣一扣地系好。脸上的表情平静如水,完全没有纡尊降贵的窘迫,也没有大献殷勤的谄媚,就像给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系鞋带一样。

我心里有一阵不是滋味,有一种酸酸的感觉。因为结婚到现在,他还没有主动给我系过一次鞋带。但很快,我的同情心就战胜了妒忌心,因为我知道他是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为他的爱心感到骄傲,同时为我的漠不关心而感到惭愧!

后来,我俩扶着她走出休息室,把她送到她老公的面前,叮嘱他好好照顾她之后,便牵着手一起从山坡上滑了下去,再也没有分开。

关于系鞋带的小插曲我很快就忘了,老公对我很好,我沉浸在老公细致平实的关爱中。比如在洗澡之后,喝一杯他给我晾好的凉开水,在生病的时候享受一下他给我灌好的热水袋。就在这时,传来了表姐离婚的消息。

听了这个消息,我很震惊。感情那么好的夫妻,怎么说离就离。问其原因,是表姐夫在外面有了女人,表姐咽不下这一口气,说要找一个比表姐夫好一百倍的男人。无论表姐夫怎么求,表姐也不回心转意,因为她的心伤到了极处。

我理解表姐,她一直以来被亲戚公认为是最幸福的女人,发生了这件事,令她在亲戚面前很没有面子。此外,表姐长得很漂亮,表姐夫却其貌不扬,她有信心在爱情方面超过他。

把这件事告诉老公,本以为他会像我一样大吃一惊,不料他却轻轻一笑:“这没什么,我早就看出来了,他们不正常。那男人是在做秀,不是真爱。真爱不是这样的,真爱不需要表演,而是细致的关心。”

是啊,给妻子系鞋带的丈夫有了外遇,不给妻子系鞋带的丈夫却对妻呵护有加,这件事让我反思了很久。在社会上,像表姐夫这样喜欢用爱情表演骗取女孩子芳心的男人还有很多,恋爱中的女孩子一定不要被这种过火的做作所轻易感动,也不要总是拿别人的男友与自己的男友比较。

爱情是没有标准的,也许他在用自己的方式爱你……

一场邂逅

几乎同时伸出手,他们轻轻拥抱了一下。然后往两个方向离开。开始各自的生活。希望都是幸福的,至少都是自愿选择的。

他遇见她是在商场的男装部。她替她的男友选圣诞的礼物。

她看到他,有点意外,瞬时露出重逢的喜悦。

5年过去。他们分手已有2000个日子。

她瞧见他左手上的戒指,说,恭喜,娶了个好太太吧。

他笑笑说,结婚两年了,已经习惯,倒也安心做了个居家的男人。

他们同在一个城市,上班的地方只相隔两站路。他每天上班去公司会经过她的公司,有一天,他突然想要去看看她,已经到了门口还是转身走了。没有想过会邂逅,在这样的一个周末午后。

拎着装礼品的手袋,他说很重,我来替你拿。她顺从了。她说,去喝杯咖啡吧,很就没见了。他很想知道她现在的日子。她也是。

满街都是星巴克,他笑笑说,还好我们认识的时候没有,否则我真养不起你。她懒懒地笑,我现在已经不在外面喝咖啡了,为了提高精神,每天在办公室喝咖啡,味觉麻木,入口都是苦的。

靠窗口的座位,有一抹斜斜的太阳射进来,他无名指上的婚戒泛着波磷的光。他问,你的他对你好吗?她想了想,很好,很安静的日子。和以前我想要的相差很远。但是现在的恬淡生活,也是我期望的。

你呢?你的她可是你从小到大心里的头的那个人?

他呷了咖啡,说,他小时候其实从没想要过怎样的妻。但是她倒是和你一点都不像。是网络上认识的,很时髦,很喜欢新鲜的事物,很能干,一点不需要我操心什么。他接着说,自己已没有工作的激情了,整天迟到早退,反正老板也睁一眼闭一眼。我现在养了两条狗,花在它们身上的时间远比工作上的多。

她莞尔,我已经辞了原来的工作,现在做着一份并不喜欢但很得老板赏识的工作。没有以前那么悠闲喝下午茶的日子,开始体味朝九晚五,辛苦隐忍的生活。过得很淡,常常一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然后在路上吃点晚饭回家。很少逛街,喜欢上看电影。

都察觉对方的改变,5年,毕竟不短。他说,以前是我不好,一心扑在工作上,很忽略你。也是年少气盛,光顾着自己的感受,没有想过你我都刚刚从学生的身份转变到上班族,对你要求过于苛刻了。

她忙摆手,不不不,以前我也不好。你说得对,旅行袋你来拎那是你的责任,但自己的坤包都要你提,是我偷懒。很没耐心,一不开心就动辄发小姐脾气。她说,她后来慢慢学会了自己做很多事情,包括换煤气罐。也不再买奢华的裙子,没事去吃昂贵的牛排了。

她望着杯子上冒出氤氲的水气,时间可以磨去人很多东西。跌宕起伏,倒真的长大了。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机会和挑战,放弃以前无所事事的清闲工作,开始为前途打拼。很少再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情怀。

他看着水气后她时而朦胧的脸,他倒是现在开始过着慵懒的生活,有许多时间可以喝咖啡,陪太太逛街。想起从前的她,那么鲜活芬芳,那么调皮,当然也很造作。可是那个时候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赚钱上,这是他负她的。

她现在很乖,很懂事,也渐渐明白事理。想起当年他对她的好。她去北方看同学,他送她上车,怕她寂寞,陪她坐了14小时的火车。然后省下钱给她做盘缠,硬是连夜站了14个小时回去。

他问,还记得读书的时候他们在学校的课桌一起刻的字吗?她笑起来,呵呵,他们当时倒是把学校的诸多清规戒律都违反过了。他也跟着笑,对的,做实验的时候他还偷偷焊了个铁丝圈的戒指给她,还用实验材料在外面搪了一层银。她说那个戒指后来散了架,夹在毕业的论文里。

他又问,你什么时候结婚?她说,这个她真的不知道。她记得他最后离开她的时候说,他虽然不是照顾她最好的,但会是照顾她最久的,走过4年校园的光阴,到底还是没有携手。她知道那个时候她真的被宠坏了,所以脾气很坏。

她现在身边有一个可以一起喝酒一起煲电话一起取暖的男孩。她默默地替他打理他无暇顾及的琐事,默默地照料他的起居。很温柔,也很娴静,从不无理取闹。把自己的工作也安置得好好的。这些是她曾经欠他的。

他留了电话给她,说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告诉他。

她也将电话留给了他,虽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打过去。有些事情偶遇已经够了。

两人5年里都已换过了电话的号码,如果不是这次邂逅,也许不会再见。即使这次邂逅,也许也不会再见。

几乎同时伸出手,他们轻轻拥抱了一下。然后往两个方向离开。开始各自的生活。希望都是幸福的,至少都是自愿选择的。

两扇门

爱情是一场探戈,舞步的协调取决于两个人进退的默契,而我们始终把握不好节奏。

如果这是一个故事,故事里的角色可以重新置换,开始与结束可以随心所欲,就好像是我们儿时做的一个游戏,天黑了以后,还可以散去,各自回家。

而现在,我的确是在回家的路上,然而,这并不是一个故事或者游戏。我低头看着枕在我腿上甜甜睡去的三岁的小女儿蓝蓝,我想,如果这算是一个故事,那么,蓝蓝就是这个故事里,最后的一个尾音。

兜兜转转,回归最初最原始的寂寞,我们,只是命运手中的两粒棋子。蓝蓝,妈妈的故乡里有娴静雪白的茉莉在午夜里开放,你会喜欢的。像我一样喜欢。

2001年的这个夏天,我、蓝蓝以及爱情的回归。

我带着这段为期四年的婚姻惟一为我留下的小女儿以及一笔不多不少的存款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南方,人面不知何处,惟有绿波依旧东流,物是人非的时间里并没有为我做太多仁慈的驻足,当我的脸庞几分清瘦几分憔悴地站在母亲的面前,惟有她像从前一样握住我的手,斑驳的眼角里隐约有苍老的泪花,而我则像儿时一样在犯了错误回家后默默不言地紧紧抱着手里的洋娃娃,惟一不同是的,洋娃娃不再是洋娃娃,她是我的蓝蓝,一个真实的、不容辩驳的存在,故事里最后的尾音。

母亲已经搬去同弟弟一起住。一百五十多平方米错层式的套房宽敞而整洁,良好的通风和采光,从高大明亮的窗户看出去是一大片绿地绕着小小的喷泉,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弟弟那年轻的妻子亲切地将我带进为我准备好的房间,我看着这个温婉内向的女人,我希望我给她带来麻烦不会太久。

母亲很疼爱蓝蓝,她说她像我小时候一样的任性而早熟。然而她长得极像她的父亲,有着坚毅的唇线和下巴,浓密厚实的头发和眉毛,只有眼睛和我一样,乌黑浑圆。

这是柳清惟一给我的回忆,若不是蓝蓝,我大概已经记不起他的模样了,现实就是如此残酷,当我们不再爱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连同记忆也一同埋葬,好像那段路是凭空走来似的,而他只是路途中曾经的月色,如此模糊。

我向妈妈要了以前那套两室一厅的宿舍钥匙,虽然我可以毫无愧色地继续住在这里,但是我想,我回来的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我希望我是独立的,否则,我为什么要离开?

在打开那扇熟悉的已渐呈斑驳的木门时,我回头看见了对面那一扇同样陈旧的门。

两扇门,相对着在黑暗的沉默里老去。克制与隐忍,原来是没有结局可言的。就好像寓言里那两个无知而顽固的不肯让路的过桥人,坚持的结果,是连擦肩而过的缘分都没有。

手,停了下来。黑暗中,古老的往事如潮而来。而眼角,其实没有泪水。一切,竟失去了想像中的冲动,岁月的流逝令思念具体而沉寂。

房子有点旧了。连从前在墙上量身高时划的铅笔线还在,一段一段的,节节长成今天的我。

坐在那个熟悉的阳台沿上,当阳光从楼缝的罅隙间倾泻而进,我像从前一样抬起了脸庞。久违了的温暖的城市,还有什么能够重来的呢?

我转身出了房门。于黄昏五点时分的斜阳里,徒步走进街角的那间咖啡屋,没想到,多年以后,能留下来的是这么一个地方,物是人非,惟有永远沸腾的咖啡在这里印证着天长地久。

在通完电话的二十分钟后,宋书易来了。

不变的灰色上衣和长裤,白皙干净的脸庞,方形的无框眼镜,以及整个秀气的脸庞上那极为明显的两条浓黑的眉毛,惟一的改变是略微粗壮了的手臂和肩膀。他依然是一派学者的自信与稳重,举手投足中没有任何狂喜或者惊奇的神色流露,他依然,是我爱过的那个书易。我低头自嘲地笑了笑,时间对男人而言是增值的砝码,对女人而言却是残酷的抛物线。

“什么时候回来的?”他轻声问道。

“两天前。我,还有蓝蓝。”

“就你们两人?这次是回来度假散心的?”

“不是。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和他,已经分手了。”

他有点吃惊地抬起头看着我,眉间有细微的纠结,或者还有些什么是我所看不见的,在他的眼里。

“你到底还是那样随心随性”他有点迟疑地说着。我看着他的眼眸,我知道,其实他是想说,你还是那么任性。我扭头注视着吧台上那个冒着热气的咖啡壶,我真希望我的任性是在四年前而不是今天。而今天,我已经注意到他右手无名指上那个简单雪白的铂金戒指了。我轻轻地笑了笑,隔了四年,我们之间的角色却来了个戏剧性的对换。

“那你什么时候请我吃喜糖呢?等你这一顿等了好久了!”

“本来这个月底就要结了,证都已经办了下来,可是,她家里人说今年对她不利,所以,只好等到元旦了。”说话时,他不断地将杯内的咖啡搅来搅去,他一向是个喝茶的人,咖啡只是一种不经意的安排,不在预料之中,一如我的出现。

“我今天找你是有件事想请你帮忙。我想把我以前住的那套宿舍重新装修一下,你是这方面的行家,可以帮我设计一下图纸并找一个好点的施工队吗?”

“那好办,什么时候一起去量一下平面图尺寸。”顿了顿,他抬头意味深长地注视着我。“这些年,你除了生完蓝蓝后打了个电话告诉我之外,就杳无音信了。我猜想你一定是很幸福,幸福得忘记了老朋友。”

我笑了起来,像从前那样,略微俏皮地在他面前笑了起来,仿佛他在问一个事不关己的笑话,可是,如果他细心一点,他应该能看得见这笑容里淡淡划过的酸涩与无奈。“书易,还记得你说过,幸福是一支描笔,在每个人的手里可以描出不同的世界。那么,现在你所指的幸福又是什么呢?如果是以所有的人的标准而言,我想,我应该还算是幸福的。但如果是以我对生活的期待和标准而言,在很早以前,幸福就已经溜走了。”

“小影,你变了。”

“我当然变了,变得和你一样了,别忘了,我曾说要拜你为师的。”我的眼角逐渐迷离了起来,太多曾经以为应该可以放下的细节,其实一直就没有离开过,曾经天涯咫尺的距离,到了今天,依旧是咫尺天涯。我轻轻眯着眼睛看着他,他真的是一点都没有改变,还是面冷心热的那样一个人。

第一次认识宋书易是在六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带着公司的图纸到市设计院审核盖章时,那个顽固刁钻的主任却黑着一张老脸说那份图纸的图签不标准、标识不规范要我重新绘制了再来。之前我已经连续找了他一星期好不容易才见着他,却是这副态度,心里一生气就劈头盖脸地鲁莽说道:建设部最新出版的规范标准你还没看吧可我已经培训过了,我们可是严格按新规范制图的。他脸色一绿,扭头打起了电话给我一个后脑勺好像是说你能拿我怎么办?宋书易是在那时候走进来的,他低头拿着一本图集往上面写些什么,抬头四目相碰时,两个人都有点懵了,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眼熟,正思索着,他却说话了:“你是来办事的?原来你也是搞设计的?”我这才想起,原来他就是一个月前搬到我家对门宿舍的那群年轻人之一,在楼梯口碰见过两次,总见他冰着表情不苟言笑,因此心里对他感觉不佳。就这样,靠着这莫名其妙的邻里关系,我的图纸通过审核盖了章,和他也算是朋友了。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他二十八岁。

那一年,很多我一直固守的信念被他改变,包括理想,包括爱情,包括生命。

那一年,我有一个交了七年的男友在遥远而寒冷的北方奋斗,而我在这个温暖而寂寞的南方守候。

如果说爱情是那冥冥中难以言喻的缘分如潮水般将两个人推近的话,那么在靠近之前,谁也没意料到对方原来会是那样的一个人,我从没想过我的爱情会以如此平静的方式落他身上,这个世界与理想原来根本就没有一丝线索可以依据,而爱情也并没有想像中的那样给我一个甜美而热烈的拥抱。一切出现得太过于仓促。又或者是说,一切开始太过于迟缓。

谁也没能来得及细细斟酌,有人说,爱情就是没有任何的解释。

“小影,你一个人带着孩子会很辛苦的。想过再找份什么样的工作呢?如果你还是干老本行的话,我倒是能帮你联系。”宋书易的话打断了我十万八千里的思绪。这是个永远脚踏实地的男人。

“我想先休息一段时间,等房子装修好了再说吧。而且,自从结婚后我就没再从事设计了,我觉得我还是做预算比较适合,设计这行业需要不断汲取新的知识,我很懒。”

“也好,先调理一段。如果哪一天你想开始工作了,随时告诉我,这方面我是近水楼台。”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轻啜着那杯逐渐冷却了的咖啡,眼角扫过他的脸庞时,注意到他的视线停留在手表上有一秒钟。

“你有急事就先走吧!”我说。

“也不是什么急事,她妈妈今天生日让我过去吃晚饭。”他回答得很从容,在我面前,他永远能够很自然地,这也许就是一直以来他喜欢向我倾诉的原因吧。

在走之前,他突然转过身来。“小影,不管怎样,我希望我能给你最真实的帮助。”

我不语。当视线从他脸上一扫而过的时候,我看见那熟悉的隐晦而深情的眼光,我缓缓地低下了头,他永远是善于隐藏心事的人,惟有他的眼睛始终毫不偏差地泄露了秘密,当初如此,现在如此。这让我想起了那两扇在黑暗中对立的门,我们,究竟要坚持多久?这样的坚持,或许是一点意义也没有。

我轻轻咬了咬嘴唇,看着他,“我知道。”

他看了我一会儿,似乎想说些什么,嘴动了动,却终于,什么也没有说。转身走了。

书易走后,我一个人在咖啡屋里坐着。昏黄的光线透过浓绿色的窗帘布微弱地映射进来,扫在棕红色的木桌上,有一点沧桑的味道。木桌上已经是布满细小的刮痕和印迹,那个木制的置放糖包的小转盘还是当初的模样,用手轻轻一拨,就吱吱丫丫地缓缓转了起来。吧台上正在专心擦洗着杯盘的小姐面目生疏,播放的音乐也已不再是当年那一类纯粹的乡村音乐,暮色四起的背景下是黄品源冷静而隐痛的声音:

离开你是傻是对是错?

是看破是软弱?

这结果是爱是恨或者是什么?

如果是一种解脱,

怎么会还有眷恋在我心头,

那么爱你为什么?

其实这是个谁也不明白的问题,在所有人看来,我和柳清是如此般配,他的朝气与活力、我的开朗与活跃,他巧言善辩,我伶牙俐齿,最重要的是他很爱我,从十五岁开始。在那段挥霍青春的岁月里,可能谁也没有刻意地靠近谁,只是太过年轻,年轻得只认得吉他的和弦、流浪的歌声,只听见誓言的灿烂与沉醉,只看到漫天桃花飞舞血色黄昏,我们一起用最任性的自以为是去印证爱情的深浅无关年龄无关成熟无关理智。云收烟敛,许多年以后,我才突然在某一天明白,我们的一切错误只缘于那柔软的冲动的基石,与一切情变无关,不过是,年少轻狂误入藕花深处。

我在一天一天地成长,而柳清始终如一,还是那个飞扬跋扈狂傲不羁的他,依然会在兴起时于黑夜里飞越90分钟的路程来见我一面,会在寒冷的冬夜里从楼下将我从睡意酣然中叫醒只为了陪他看一场日出。这样的爱情曾经令我狂喜不已,却也心力交瘁。然而我不愿意因为今天的相悖而行而抹煞掉所有曾经飞扬激越的青春,我和他一起爱过的那段岁月是幸福的最初容貌,只是,我已经长大了。

于是,书易的出现便顺理成章。他理性而成熟,睿智而坚定,在他面前我是个孩子,任性而爱撒娇的孩子,我常常从他眼中看到一种无比怜惜的疼爱与呵护,我迷恋着这种感觉。我可以趿着拖鞋穿着一身宽松的睡裙披着一头湿淋淋的头发,跑到他的客厅里不分时机地问他一些技术上的问题或生活中的难题,我从没见过有谁能像他那般具有说服力与感染力。也许是身在异乡受惯了人情倾轧,表面的他冷漠少言,其实内心热情亲切,久而久之,他开始对我说一些心事,对我说他去过的名山胜水他淡去了的初恋他心爱的摄影,眉飞色舞地,我没有机会插上一句话,把脸凑得近近的看他的脸看久了发现他的眉毛好浓好粗,笑着说道:“书易,你有没有发现你的眉毛就像是两条毛毛虫爬在你的眼睛上!”,他愣了一下,然后两个人一起笑了。

一直以为他的出现只是我生命里的一个驿站,停一停脚步,喝一口清茶,然后继续自己的路程,我以为他对我的怜爱与亲近,只是因为我们谈得来或者是他的太过孤独,只在某一天,与他同宿舍的人突然问我,如果我没有男友,那么我会不会和书易走在一起吗?我讶异地睁大双眼,习惯于同人辩驳的我,在那一刻瞬间失去语言,仿佛这个问题早在心里暗藏了很久,心猛地痛了起来,如果……人生没有如果,只是无缘。我搪塞。

如果有一个人,总是在你每天醒来时的第一时间令你思想起,他就是你所爱的人。

而每一天醒来,朦胧睡意尚未完全散去,书易的浅笑便稳稳地浮现在我睁开的双眼和脑海里。

“柳清,你回来吧。”我在电话里反复说。软弱而哀伤地。

“小影,你再等等,过两年我就能买房子了,到时联系个好单位,你就能舒舒服服地嫁过来。”我能想像得出柳清在说这句话时神采飞扬的表情,在他的眼前是一张美好的充满希望的蓝图,可他又怎么知道,这张蓝图于我,早已失去了它最初给我的期待与渴望。

回来,或者带我走吧!我喃喃细语,睁着惘然而徨惑的双眼,黑暗中有无数飞翔的小蛾,在一群一群地飞向那绝望的火种。泪水淹没了我。

柳清终于没能在那一年回来或者带我走。

书易依然对我倾谈,在他的世界里我根本无需语言来应对他,他的经历与睿智已不是我的强辩巧词所能击败或者左右,他是我惟一遇见的有着非常独立而清醒的思想者,他是悲观理性的,在我感性的世界里存活。

“一段感情来之不易还是应该珍惜,一旦分开,需要时光来把痛苦冷却,等到想再爱一次,回过头来却发现时光的流逝中冷却的却不仅仅是痛苦,连心也冷却了,压抑与独处已经把爱的这种能力窒息。”在一次我和柳清吵架后,书易对我说。

“有时朋友介绍我相亲时,我坐在某个女孩对面,看着她,心里想:我真的要与她过一辈子吗?每次当这个问题浮出我的脑海,我就知道是该走的时候了。”

我注视他的隐痛与落寞,这是个有深度的男人,却丧失了爱的勇气和能力。

像漫天飞舞的大雪,有谁知道,在它平静旷远的银白之下覆盖的是一片怎样千疮百孔的土地。

到最后谁也没能来得及将这一切说出口,我明白书易是以为我是幸福的,以为柳清是我最佳的选择和皈依,而我也曾一度想证明他对我的感情到底是什么,却终于放弃。只在他如一关怀的眼光里,寻找到渴望的温暖,我想,这就够了,我所受的教育与一贯的骄傲和矜持不允许我对他表露半分。

爱原来就为的是相聚

为的是不再分离

苦有一种爱是永不能

相见永不能启口

永不能再想起

就好像永不能燃起的

火种孤独地

凝望着黑暗的天空

那个年轻的夜里,我在日记里写下这一首席慕容的诗。心里在有一种凄恻而无求的感慨,两个人的坚持,两个人的固执,两个人的骄傲,换回的是,两个人的寂寞。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咖啡的热气尽失,甘苦的味道里是凉了的醇郁。厚重的,苦涩的,清醒的。

七点钟,我一个人徐徐走入黑夜。

“妈妈,我能不能把我的脚借给海的女儿?”临睡前,蓝蓝睁着她黑亮的眼睛问我。

“为什么呢?”我柔声问道。

“这样她就不会被那个恶毒的巫婆换走舌头了,她就能告诉王子是她救了他了。”我从她无邪的眼睛里看到的是那种天真的热情,一种不顾一切的勇气,一种被年龄所代替了的热情,葬送在许多以前的岁月里。

曾有过那么多的机会,从未丧失语言的我们却一再错失。这世界原本是没有天使的,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巫婆,她让我们丢失掉最原始的本能,连问一句话都成了煎熬。

一个星期后,宋书易把一份完整的平面图交给了我。除了对房间的格局做了些必要的改动,我注意到他把卧室和客厅的每一个窗户都稍加扩大。

“我还记得你说过,你喜欢整片阳光洒进房间里的感觉。你看我把餐桌摆在窗前,再铺上明亮的绿白格子布,你可以上面放上一瓶你喜欢的那种修长的海芋。客厅里是整体的落地窗帘和布艺沙发以及典雅的欧式灯。还有,卧室都是采用实木地板,另一间房间是你的书房,整面墙都做成书橱,足够摆放你的书和那些小玩意了……”

他拿着图纸,喜悦地对我说着每一个细节。

而每一个细节都是我们从前在讨论家居设计时,我描述过的所喜欢的家的样子,每一个细节都轻叩我心。我很想如从前一样对他的理论辩驳几句,却发现我哽咽的心说不出半句话来。

既然有了宋书易来为我装修房子,我也就省了心,每天只是例行公事似地到那儿走走,我很害怕那种凌乱肮脏的场景。

那天,我带蓝蓝到市场买东西,经过楼下,便抱着她上了楼。宋书易刚好也在。

我对蓝蓝说:“叫叔叔。”他回过头来,笑了笑,疼爱地拍了拍蓝蓝的脸颊。

“叔叔,你的眉毛好像两条毛毛虫哦。”蓝蓝细声细气地说着,并伸出她那胖胖的手在他的眉毛上摸了摸。

我怔了一下,抬头看着他。他的微笑凝结在嘴角,伸出的手在半空中停顿了片刻。

所有来不及被掩藏的记忆不攻自破,爱情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两个人的退守只是让结局永远没有答案,停留在原地。

“小影,你还年轻,不为你自己也要为蓝蓝着想一下,如果有好的就再找一个吧。”妈妈苦口婆心地说着。

我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无心地应着她:“妈,我自己的事情我知道,你就别替我操心了。”

“那天啊,我听隔壁的老张说,他有个外甥今年35,老婆几年前出车祸死了。人还算本分,单位也不错,还没有孩子。要不……”

“妈!”我回头皱着眉喊了她一声。“你干嘛呢?我想清静几年也不成吗?蓝蓝还小,我不想这么快!”

“就是因为蓝蓝小才要急着找嘛,不然大了知道认生了会排外的。我不管,这回你要听我的,我都跟人家说了,明天晚上来这。你好好准备准备。”妈妈很强硬地说着。

我呼地站起身来,把手里的薯片往桌上一扔。“妈,你这叫什么事嘛。也不问问我就跟人家定了下来!”

“小影,我知道你新潮、眼界高,想过什么单身妈妈的生活。可你得为蓝蓝好呀!听妈一回,明天看看,不满意咱就拉倒。”妈妈的语气软了下来,一派忠言逆耳苦口婆心的样子。

我不言,气呼呼地趿着拖鞋,嗒嗒嗒走回房间。

这个所谓的本分的男人此时正拘谨地坐在沙发上,两只手不停地搓来搓去,好像是零下摄氏度冷得不得了似的。黑黑瘦瘦,脖子细长细长的,有人说过,脖子长的人容易被别人的思维左右,我在猜想,他是不是也跟我一样是被逼着来相亲的。不禁轻笑了起来。

他一看我突然笑了,好像吃了一大惊,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眼神偷偷打量着自己的衣着。这个男人,连看着我的勇气都没有。我从心里轻轻地叹了口气。

突然想起宋书易曾经对我描述过的他相亲时的心情:“有时朋友介绍我相亲时,我坐在某个女孩对面,看着她,心里想:我真的要与她过一辈子吗?每次当这个问题浮出我的脑海,我就知道是该走的时候了。”此刻,我才算是真正明白了他的感受。

我从没想过自己也会落入这种悲哀。我想,我也该走了。

“你坐会儿,我……我去洗个手!”我站起身子,礼貌地微笑对他说。

“好好好,你去吧。”他把头点得像个啄木鸟。

走进餐厅,蓝蓝果然正趴在餐桌上笨手笨脚地吃着她的瘦肉汤炖蛋。

“蓝蓝,你想不想吃肯德基?”我伏下身子,对她眨了眨眼睛。

“要!”她立刻睁大了双眼,一脸兴奋。

“不过,你要保密,外婆要是问起,你可不能说是妈妈提的,就说是你吵着要去了!知道吗?”我抱着她,蹑手蹑脚地开了房门。

吃完肯德基,不知道该走到哪里,想了想,去看看房子装修得怎么样了吧。

木工们正坐在客厅的地板上打着扑克,一看我进去,一个个拘谨地站了起来。

“你们玩吧,我来看看,坐一会儿。”我柔声说道,到各个房间里看了一遍。然后走到阳台,找了张干净的凳子,坐了下来。

“妈妈,以后我们是不是就住在这里?”蓝蓝在我怀里问道。

“嗯。”

“那爸爸也跟我们一起住吗?”

“蓝蓝,爸爸不会跟我们住在一起。以后都不会了。”我低头看着她懵懂的双眼,有一些事情,我希望她明白,却又希望她永远不明白。矛盾的成年人。

“那爸爸一个人住在那里,好可怜哦。”蓝蓝软软地说着。我突然无话,蓝蓝,你的爸爸当然不会是一个人住的,可我又怎么告诉你这一切?

所有人都以为我和柳清的结束是由于他的错误与背叛,只有我们自己知道,一个婚姻的苦果其实是两个人一起种下的。所以,当我亲眼看见柳清与那个年轻女孩拥吻在咖啡屋的黑暗处时,我却感觉不到心里本应有的痛苦与愤怒,我只是站着,冷眼看着,清醒地,嘲讽地,直到他们注意到我。柳清那副恍然失措的表情竟然与当初十七岁的他塞给我小纸条时的表情一模一样,惟一不同的是他随即就平静了。女孩很年轻很清纯,眼神里没有那种阅尽世故的老练与精明,她慌张地放开了紧紧地攥着的他的手,低下了头,像一只受伤的小兔子,却又立即抬起了她那张小小的脸庞,眼中满是执着与勇敢的神情,仿佛要告诉我,我就是爱他,我可以面对一切。在那一刻,我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当这一幕被文字被电视演绎得泛溢的场景降临在我自己身上时,我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和方式去对待?像泼妇骂街一样破口大骂号啕大哭,或者像个高雅脱俗的贵妇人凛然一笑绝尘而去?那一刻里,我反而觉得自己才是第三者,才是那个面目丑恶的巫婆,我闭了闭眼睛,周身疲倦,我看见柳清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就先开了口,说,柳清,回家再说吧。

回到家里,柳清并没有我想像中那样,坚定勇敢地向我告白他爱她他非要她不可,或者一脸懊悔认错地陈述自己的一时糊涂请求我的原谅,他反而比我还镇定还平静。我也以为自己会哭喊着捶他、用最蔑视的语言痛斥他,然而我也没有。如果说我心里有一点痛苦的话,那也只是因为我目睹了自己被遗弃被放逐被爱淡忘的那份骄傲与自尊的挫败感,我的如此平静让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看着柳清从刚才那副恍然失措的表情演变为现在这样冷静的态度,我想柳清身上正是同时具备了都不完全成熟的两种性格:男孩与男人,他的狂热与他的冷静都是瞬间的。

“你爱她吗?”我说,我看过书上所有的妻子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样问。

“或许这句话应该让我来问,你爱我吗?”柳清突然说出的这句话让我措手不及,他想说什么?他知道些什么?

我哑然。

“不,小影,我不爱她。”柳清轻轻地摇了摇头,伸手拿起桌上那包香烟,点上一根,在烟雾缭绕间他的表情有点失控有点狰狞。

“如果你认识她,你就会发现,她多么像当年的你,那个勇敢的不顾一切的任性而骄傲地爱着我的小影。”顿了顿,他又说:“你知道我是从哪一天开始明白你已经不再爱我了吗?就在你生完蓝蓝后,你打的第一个电话不是给你妈妈或者朋友,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偷听你的电话,很无意的,我听见你在电话里告诉他,你生了,是个女孩,你说,你很开心因为孩子很健康很漂亮,如果他有一个儿子,也许将来我们的女儿就能够嫁给他了。后来,我很疑惑就去打了电话单,那个名字,那个名字啊……电话你只就打过一次,如果你们很经常联络,那我就会相信他只是你的一个旧日好友,因为你人缘一向很好,不奇怪。可是你就只打这么一次,我想你一定是压抑了很久才会忍不住打给他的,你只想让他第一时间知道你的欣喜。那时,我差点忍不住摇醒你,大声地向你询问,很奇怪,我竟然忍住了。其实,我早就应该明白,你常常一个人莫名其妙的失神与冥想,你不再像从前一样缠着我撒娇,以及……我记得你曾经让我带你离开的话。”

我呆住了。一直认为柳清是那种冲动的永远藏不住心事的男人,我以为自己太了解他了,其实不然。我以为自己隐藏得很深了,原来只是那愚蠢的把头埋在沙里的舵鸟。

“小影,你压抑得很苦,我看得出来。可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我很努力地做到你心目中对丈夫最完美的期待,可是事与愿违,我们还是越来越遥远了。”柳清弯下了腰,抱住头。“我真的很想再回到从前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那么年轻那么执着那么美好,我们除了对方什么都不想。小影,当我发现我不再是你全部的世界时,我快崩溃了。不,我不爱她,从来没有,她只是我对爱情的一种理想,一种重温的渴望。你明白吗?”

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神里的纠结与混乱让我害怕。他突然迎向我张开双臂,紧紧拥着我。他的唇于黑暗中寻找我的,我本能地站起身子想躲开他,然而他的双臂如此强硬,不由分说地圈着我逼入墙角,我能感觉自己的身子仿佛嵌入墙中,突然间失去了挣扎的想法与力量。他狂乱热烈地吻着我,我的额头,我的眉毛,我的眼睛,我的脸颊,我的嘴唇,那一瞬间,我想起了我们的初吻,就在那个黑暗的学校的一角,五月流苏花的芬芳倾泻了整个夜晚,在那样一种迷离的让人失控的氛围里,他的吻就像他曾给过我的一切:霸道的狂热的不讲道理的,企图占据着我生命的每一个罅隙,那时候,我们如此年轻,那时候,他是那么深爱着我,而我也是。然而,究竟是从哪里开始不对了呢?我在他绝望而疯狂的吻里迷乱地想着,想我们曾经的岁月,想我们过往的幸福,想我们执手一世的誓言,却终于还是没有答案。这个我生命中惟一的男人,他最后的狂热与他曾经给过我的最初一样,让我泪如雨下。

他还是放开了我,放开了我们的婚姻,放开了坚守十三年的爱情童话。他会娶那个女孩,然后爱她,宠护她,我知道。这世界不是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的绝对。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生命寻找最贴切的方式与道路。我们的幸福与苦难,最终只能自己担当。怨不得谁。

我低头看着在我怀里沉沉睡去的蓝蓝,微凉的秋风里隐约有莫名的花香拂面而来,且轻且淡。我紧紧地抱紧了她,蓝蓝,让我们,相濡以沫。

十二月,房子装修得大致妥善了。下午,约好了书易等他下班后一起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修改或者增加的。

两个人站在门口,我迟缓地在包里找钥匙,掏半天,回头对书易笑了笑。

“你还记得从前,我老是忘记带钥匙,然后就一直赖在你们那里直到我妈或者我弟回家吗?呵,蹭了你们不少顿饭哦。”

“是啊,不过我们这群光棍也没少逼你下厨,你做的海蛎煎蛋还真好吃,自从你结婚后我就再没吃过那么好吃的了。”

“没关系,等你结婚了,你老婆自然会做给你吃的。”我顺口说道。

我看见,书易的眼神一灭,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两个人晦涩的内心。

沉默间,对面的门开了,一个瘦削的男人低头走出来,看了我们一眼,反手关上门,只一个背影就消失在楼梯的拐角。

我的钥匙终于找到了。

一扇门开了一扇门又关了,这样的命定,真让人绝望。

他始终没有问我离婚的原因,就如同我始终没有问他结婚的细节,我们试图像从前一样随兴地调侃聊天,却发现距离已经把话题彻底改变。我明白,其实两个人最想知道的是对方内心最深处的那丝欲望,然而思念太久,所有的渴求反而苍白失色了。

那段逝去的彼此分离的岁月原来并不是徒劳无用的,它教会了我们面不改色的承受痛苦和欢乐,教会了我们用行云流水的淡然去克制蠢蠢欲动的冲动。是对是错都无从得知,结局不在你我手里,而过程只在时光深处流浪。

下楼的时候,发现灯都坏了。楼梯很黑,而我一向不善走暗路。

书易于黑暗中伸出手来,轻轻地拉住我的,一级一级地牵着我走。我看不见他,但我知道他就在我身边,那么亲近那么真实。他的掌心温暖干燥,我能感觉到那上面细细的纹路和微弱的温度。那一瞬间有莫名的虚弱弥漫全身,他稳妥的牵引是一种短暂的幸福,终究不能陪我到最后,我想起我曾经如此渴望的一幕,只是静静地陪在他身边,这样的一个男人是可以让人安心的让人平静的让人停泊的,然而,即使是如此靠近,我们之间依然隔着那么残酷的现实,爱情是一场探戈,舞步的协调取决于两个人进退的默契,而我们始终把握不好节奏。我们坚持着不说那个字,是不是就能立于不败之地?我不懂!黑暗中,我注视着走在我前头牵引我的那个并不伟岸的身影,抑制不住自己任性的眼泪,停下脚步,把头伏在他的肩膀上,良人良夜,今夕何夕啊!

他缓缓地转过身来,搂着我颤栗的肩,无言地抚摸着我长而凌乱的发丝。他的怀抱温暖而荒寂,有淡淡的干净的气息,像一片雨后的山林,包容着一切远行而至的孤独的足履。那一刻里,我终于明白,有一些话,今生恐怕再也说不出口了,有一些人,今生怕是再也不能够企盼了。纯粹的爱恋很美,但我们需要面对的,是更多的真实的人和事,责任和道德永远在肩膀上,不是说为谁放弃就能放弃的。

“哪里有爱情,哪里就不可能有完美。能说自己幸福的人,是洞然明白的接受残缺。”

这样的彻悟,让我们微笑地落泪。

我决定在元旦前搬家,妈妈每天忙着帮我打扫装修后的污渍和一些琐碎事宜。圣诞前夜,我拎着刚买的装饰品和一些食品来到新居。楼梯很亮,有人已经换过灯泡了。

妈妈正在客厅里擦洗地板。我把东西往桌上一放,疲倦地靠在沙发。看见茶几上放着一本对折打开的深咖啡色的户口簿和一张大红的请柬、一包喜糖。

我轻轻拈起那张请柬,很薄很精致,龙飞凤舞的笔迹是我所熟悉,一笔一划都不能忘记。

“小影,我说书易这人还真是不错,都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么和善。自己都快结婚了,还惦记着你的事,你和蓝蓝的户口迁移已经办好了,下午他把户口簿拿来了,还忙乎了一下午,把整个楼梯的灯泡都换了。对了,阳台上那几盆茉莉花也是他带来的,说是他自己种的,复瓣的,这孩子,真是心细,还记得你喜欢茉莉……”

在母亲的絮叨声中,我感觉到眼睛里逐渐的潮湿。翻开的户口簿,是蓝蓝的那页:柳书蓝,女,汉……

我恍惚地站起身来,置身于阳台上那排整齐密集的花盆前,葱葱郁郁的绿意里丝毫没有冬的味道,来年春天,它会开出美丽清香的复瓣的花朵,不分昼夜地,像思念一样,在每一个令人恍惚的刹那间,花谢之后,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对面那个单身的瘦削的男子又在播放着CD音乐,陈旧的曲调里悲凉的胡琴正依依呀呀地拉过来拉过去,像一个沧桑的老者,悠悠诉说着那些老去了的故事,物是人非,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远处的夜空上有节日的焰火升腾,绽开然后再把夜空还给平静,就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似的。如果烟花的美丽就在于它的瞬间,在于它的不能永远,消失之后,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一如那些注定要挣扎并颓败的爱情和期望,从黑夜里来又熄灭在黑暗之中,刻骨铭心的却又不着痕迹的,坚持却又无望地,永远没有启口的那一天。

尘埃落定,然而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阿娅和她的鸽子

每天早晨放鸽的时候,阿娅都会习惯看看对面的六楼那节伸出的阳台。有一个男孩子会站在那里,拿着一本书认真地看。男孩子有一头黑亮的头发,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太阳初升时,晨光照在他身上时,他整个人也仿佛在发亮,阿娅喜欢在这边静静地看他,就像男孩子静静地看他的书一样。苏德姨妈问她在看什么,她常答,是风景,姨妈。

阿娅养了一些鸽子,有灰色的、褐色的、白色的。阿娅每天早晨都会打开鸽笼,让它们飞出去。阿娅喜欢它们扇动翅膀飞出笼子时快乐的样子,也喜欢听它们飞出笼子振动翅膀时扑扑的声音。鸽子飞出去不久又会重新飞回来,有的飞进笼子,有的停到阿娅身上,歇一会儿脚,梳梳羽毛。阿娅觉得这是鸽子们想她了。

阿娅就是这样养了好些年的鸽子。有时候,她觉得她的鸽子们也是她生命的一部分,鸽子飞的时候,就像她生命中的部分在空气里翱翔。每当她这样想的时候,便会出好一会儿神。这时她的苏德姨妈总会适时走出来,拾起掉在地上的毯子,重新盖到阿娅的膝盖上。阿娅已经不记得父母的模样,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她和她的苏德姨妈相依为命,从很小的时候一直到现在。在阿娅心里苏德姨妈就是她的妈妈。

鸽子们有些刚从蛋里孵出来,有些已经长得很大,阿娅不太清楚鸽子老了会是什么样,她的鸽子们还没有老,长大的那些都显得强健有力,声音圆润而洪亮,飞得又高又远。但是苏德姨妈已经老了,声音也嘶哑了,皱纹布满了她的脸,走路的时候显得有些佝偻,她的手上筋络纵横,就像干枯的树枝。阿娅最大的遗憾就是服侍不了苏德姨妈,她的腿没有用,只能坐在轮椅上。阿娅想,幸好,她不会活得太长,不然就要累苏德姨妈一辈子了。阿娅的脸一直是苍白色的,她照镜子时,常有这种预感。

每天早晨放鸽的时候,阿娅都会习惯看看对面的六楼那节伸出的阳台。有一个男孩子会站在那里,拿着一本书认真地看。男孩子有一头黑亮的头发,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太阳初升时,晨光照在他身上时,他整个人也仿佛在发亮,阿娅喜欢在这边静静地看他,就像男孩子静静地看他的书一样。苏德姨妈问她在看什么,她常答,是风景,姨妈。

阿娅没有朋友,苏德姨妈也没有。她们家的门铃就像哑巴的声带很久都没有响过。幸而苏德姨妈还有一笔不算少的退休金,她们过惯自给自足的生活,不需要别人的救助。阿娅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庆幸一下,她要比苏德姨妈幸运,她甚至还有一个网友,名叫小A。小A是惟一知道她所有状况的人,但是总显得很沉默,阿娅不知道他在电脑那边正做着什么,但无论他在做什么,阿娅都愿意把他想像成一位忠实的听众,一个好心的朋友,坐在对面沉默地听她的唠叨,听她的梦。阿娅说,小A,你是我惟一的朋友,你知道吗?

大约十分钟后,小A有了反应,他说,——哦。

阿娅在写一篇名为《阿娅和她的鸽子》的故事,用一支蓝色圆珠笔在日记本上写。故事里的阿娅养了许多鸽子,她喜欢她的鸽子们,鸽子们也喜欢她。故事里的阿娅只是一个灰色的姑娘,没有谁会注意她,她带着她的鸽子四处流浪,却一点也不孤单。鸽子们就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有什么话都可以向它们讲。他们之间的感情终于感动了上天,在一个月明风清的夜晚,她的一只鸽子变成了一位英俊的白衣少年,站在了阿娅面前。

写到这里阿娅笑了。能写故事真好,虽然童话不能变为现实,却可以成为文字,触摸这些蓝色的字迹,好像触摸自己的心情。

有一天,苏德姨妈推着她到楼下晒晒太阳,阿娅又遇见了对面阳台的男生,她的轮椅从他的身后经过时,几乎可以在空气里闻见他淡淡的发香。阿娅真想让苏德姨妈停下来,但是她又不敢,她怕他忽然转头就看见她,看见她坐在轮椅上,看见她苍白的脸,看见她枯燥的头发。阿娅终于什么也没有说,姨妈推着她慢慢地走过去。阿娅仰起头,看见自己的鸽子们在天上飞,她忽然希望有一只可以落到他的肩膀上。

阿娅做梦了,那个英俊少年走进她的梦。他的轮廓很清晰,黑亮的头发,白色的衣裳,带着微笑,一步一步走向她。她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仿佛只要一看,心尖儿就会要崩碎了。醒来后,她的脸一直在发烫,窗外的天微微发亮。

苏德姨妈轻轻进来了,用微哑的声音说:“阿娅……该起床了。”和往常一样,她带来了上好牙膏的牙刷,打好了洗脸水。在阿娅洗漱的时候,姨妈会替她更换尿袋。阿娅一直插着输尿管,只有这样,她才不会尿在身上。她坐上轮椅,又上了阳台,鸽子们也醒了,发出咕咕的低鸣。又要开始新的一天,对面阳台的男生,依旧会出现在阳台上。

阿娅抚摸着手中的一只白鸽子,它体格健美,眼睛明亮。她剥了一颗玉米喂给它,她想起那天忽然涌起的念头,脸就一阵发烧。她想像着他的衣裳和头发,在晨光下发着光,她的鸽子绕着他飞翔,有一些停在他身上,就像她生命中的一部分,停靠在他的身上,那该是一幅多美丽的景象。

“小鸽子,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阿娅轻轻地问它。鸽子低低地鸣着。

阿娅对小A说她未写完的故事。阿娅说,他是我梦里的王子。

小A说,真是一个不错的故事。

“在我家对面的阳台,住着一位男生。他喜欢穿白衣服,喜欢静静地看书。我在阳台这边,已经看了他许久许久了,可是他从来没有发现过我。我喜欢这样。”阿娅对小A说,小A没有反应。阿娅想,他可能在听着吧。

阿娅,继续给小A说她的故事:“白鸽王子一步一步走向阿娅,阿娅的心越跳越快,呼吸越来越乱。她的眼睛不知该看哪里,脸羞得通红,却又不能把头低下,因为他俩实在太近了,近到几乎可以感到对方的呼吸,近到只要一把头低下,就可能会触到他。白鸽王子拉住阿娅的手,轻轻地说,阿娅……跟我一起飞吧。阿娅的脚尖离开了地面,偎在王子的怀里,一齐飞向了美丽的夜空……”

故事终于讲完了,阿娅停止了打字,沉浸在幻想里。

又过了许久,小A忽然说话了。

他说,阿娅,你知道我是谁吗?

苏德姨妈老了,但是没有傻。她明白阿娅在想些什么,对面阳台的男生常常映进她的眼里。但是她是真的老了,虽然她很爱这个孩子,把她当自己的女儿看,但是她没法去敲对面阳台那家的门,也没法跟男孩的家长说,我家阿娅看上你们家孩子了。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时代只属于她那个年代,她也从不指望她的坐在轮椅上的阿娅会被那个男孩看上。这样子只会让阿娅更伤心。苏德只能做好她能做的每一件事。阿娅的牙龈容易出血,所以她会给她选刷毛最软的牙刷。阿娅喜欢白色,所以她为她买的衣裳和毛巾都是雪白的。阿娅喜欢她的鸽子,所以她每天会定时喂上好的玉米和谷粒给它们吃。

她听说上网可以交到朋友,便四处打听怎么才能上网。买来电脑,请人教会阿娅。她不愿阿娅像她一样孤单,她自己已经尝够了孤单。

然而苏德姨妈真的很老了,连端碗的时候手都会有些发抖。下楼买菜再上楼回家,对她来说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每上一层楼,她都要停下来好好地喘会儿气,一直喘到六楼。楼房不是没有电梯,但是她想锻练一下身体,活久一点,照顾阿娅。

苏德姨妈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皱纹密布的脸,感觉自己已经被埋掉了一半,剩下半截在人世间苟延残喘。她不敢死,她简直不敢想像她死了之后阿娅会是个什么样子,每当这时,她就会想起在马路边常常可以看见的残疾乞儿,就算冻得半死也得伸出一只手向路人乞讨。她不记得自己从何时起开始存钱,那些钱都藏在她的枕头里,她信不过银行,等她死的那天,要把钱亲手交到阿娅手上。

有了这些钱,阿娅的日子应该会好过点,她想。心里安稳了一点。

苏德姨妈虽然老了,但还是看出阿娅这些天有些不同。早晨的时候,她顺着阿娅的目光看去,发现对面阳台的男孩子不见了。一连几天,都是这样。苏德姨妈想安慰一下她,却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叹气,再继续回她的厨房忙活。

阿娅是不会绝食的,她知道自己绝食等于让苏德姨妈绝食。就算她再没有心情吃饭,也依然坐到餐桌前,大口吃饭大口吃菜。她知道苏德姨妈喜欢看她这样子,她希望苏德姨妈开心,只要苏德姨妈喜欢,就算是沙子,她也可以吃下去。

所以这一顿饭,她还是大口大口地吃,死命地往嘴里面塞,死命地咽下去,“味道真不错,姨妈。”她说。

苏德姨妈忽然叹了一口气,放下筷子走到她身后,捏着她的肩膀说:“阿娅,姨妈知道你不开心了,有什么事,你可以跟姨妈说的……”阿娅一口饭还含在嘴里,再也咽不下去,眼泪忽然大颗大颗涌出来。

那天小A忽然说,阿娅,你知道我是谁吗?

阿娅呆了一下,问,你不是小A吗?

小A说,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住在你对面的六楼?

阿娅心头一跳,问,你在哪个城市?

小A说,S市。

阿娅心跳越来越快,她当然也在S市。她紧接着问,哪个区?

小A说,B区。

阿娅的心几乎要跳出来了,她也在B区。她没有再问下去,她觉得不可能,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所谓的巧合只是小说故事里用来唬人的玩意。

小A说,把你家的地址告诉我,我来看你,你就知道我到底是谁了。

这可能是小A有史以来对她讲过最长的一句话。

阿娅说,为什么,如果你在我对面的楼,就该知道我住在哪里了。

小A说,哼!你一点诚意都没有!

他下线了。

此后的几天阿娅再没有看过他上线。早晨她到阳台上放鸽,也再没看到对面阳台的男生。阿娅慌了,她不知该如何是好。她才刚让她的鸽子学会停到对面的阳台上,他却不见了。难道小A真的就是他?难道是他生气了?这世界上真会有这样巧的事,老天真的被她感动,要让她的梦化为现实?这一切太不真实了,她只不过是个连方便也要靠人服侍,一不留神就会弄脏裤子的残废,只要稍有脑子的人连看都不会多看她一眼,更别提喜欢上她,专门来看她了。阿娅在这两种念头里左右挣扎。

梦里她和白鸽王子飞上了天堂,但是王子生气了,又将她重重地抛下地狱。

苏德阿姨终于明白了前因后果,她抚抚阿娅的头发,说:“傻孩子,人家问你,你就告诉他嘛。他究竟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咱们家也好久没有来过客人了。”

苏德阿姨的想法是:难得这个小A知道阿娅的状况,还愿意来看她。就冲这点他就已经不错了。

阿娅上了线,湿着眼睛,给小A留下了她的地址。她说,小A,对不起,希望有一天你可以看到这条讯息,希望能看到你。

不管你是谁,你都是我和我鸽子的朋友。她想。

阿娅已经把鸽子训得非常好了,它们随着她的一声呼哨就会一齐飞到对面的阳台上空,再一声呼哨,就会落在那边的阳台上,可惜的是,那阳台始终空空如野,她和她的鸽子找不到降落的目标。

《阿娅和她的鸽子》已经写完了,故事的结局不是日记本上的收尾,而是阿娅坠入了地狱,白鸽王子不知所去。

阿娅在她的阳台上一笑,这是一个她未曾想过的结局,却在梦里得到了映证。事实如此,见与不见,结局也是一样的。

太阳已经落山了,城市的灯火亮起来,月亮却不见了。

可是门铃居然在这个时候响了。阿娅一愣,要关鸽子笼的手抖了一下;厨房里的姨妈也是一愣,菜刀差点切到手。她们家的门铃实在太久没有响过了,里面的电池没有坏,已经是个奇迹。

阿娅迅速摇着轮椅进了客厅,姨妈也在客厅,她俩你看我我看你。

门铃还在响,叮咚——叮咚——好像一声声呼唤,又像欢快的呐喊,门后面是一个谜,只等她俩去打开。

“我……我去开门。”苏德姨妈使劲在围裙上擦擦手,走到门前,又看了阿娅一眼,冲猫眼里一看,边问:“是谁啊?”

“我是阿娅的朋友,阿娅在家吗?”门外的声音。

“吱——呀——”门开了。

一个人,站在门口。

“砰!”门又关上了。

颜色随全家出去玩了好几天,回来之后,便听说前天小区里发生了入室抢劫杀人案,案发现场,所有财物被扫荡一空,死者是一位老人,和一位残疾少女,据说就住在他家的对面。颜色站在阳台上,向对面看去,除了一个空荡荡的鸽子笼什么也没看到。他叹了口气,觉得她们很可怜。

这时候,蓝天上忽然飞来一群鸽子。它们发出咕咕的鸣声,振动欢快的翅膀,在他的头顶,绕着他飞翔。灰色的、褐色的、白色的,像飞舞的信使。它们飞得好近,近到可以感觉被翅膀振动的空气,近到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捉住它们、它们似乎一点也不怕,好像对他还有一点喜欢。

有一只白色的,似乎终于鼓足勇气,停在他肩膀上。

好像,认识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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