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三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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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

我近年来的印象中,很多小说不解饥渴,有时候十几页黑压压的字翻过去,脑子里可能还是空的。包括读自己的有些小说,也成了一件需要强打精神不屈不挠的苦差,比读理论和新闻还要累人,岂不奇怪?

小说出现了两个较为普遍的现象。第一:没有信息,或者说信息重复。吃喝拉撒,衣食住行,鸡零狗碎,家长里短,再加点男盗女娼,一百零一个贪官还是贪官,一百零一次调情还是调情,无非就是这些玩意儿。人们通过日常闲谈和新闻小报,对这一碗碗剩饭早已吃腻,小说挤眉弄眼绘声绘色再来炒一遍,就不能让我知道点别的什么?这就是“叙事的空转”。第二:信息低劣,信息毒化,可以说是“叙事的失禁”。很多小说成了精神上的随地大小便,成了恶俗思想情绪的垃圾场,甚至成了一种看谁肚子里坏水多的晋级比赛。自恋、冷漠、偏执、贪婪,淫邪……越来越多地排泄在纸面上。某些号称改革主流题材的作品,有时也没干净多少,改革家们在豪华宾馆发布格言,与各色美女关系暧昧然后走进暴风雨沉思祖国的明天,其实暗含着对腐败既愤怒又渴望的心态,形成了乐此不疲的文字窥探。

据说这是一个个人化写作的黄金时代,奇怪的是,人们紧急解散以后并没有各行其是,倒是更加潮流化的步调一致,包括作品中很多新派少年,变得一律地横(叫做酷?),一律地疯(叫做炫?),成天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正如蔡翔先生总结的:“个人性成了一种新的普遍性”——倒不如在个性据说受到深重压抑的时代,鲁迅、老舍、沈从文、赵树理等,写出的人物一个是一个,神采殊分,命运各异,合情合理,入筋入骨,至今还在人们记忆中呼之欲出。这样看来,个性并不是孤芳自赏的产物,倒是不把自己当回事的一些忘我者可能更富有个性。一个婴儿的吃奶和排泄,算什么个性?一个人总是把自己孤立在私宅或者荒漠,能有什么样的个性?个性是人进入社会化和历史化的产物,一如争奇斗艳的自然物种,其差异刚好是它们组成共生系统的结果,是它们互相影响、互相支撑以及互相冲突的结果。不能植根公共文化积累的个性一定是空虚的,不能承担公共事务重荷的个性一定是轻浮的。在一个消费主义时代,人生轨迹如果统统指向利益,很不幸,当然就只能相互重叠,都成了两点之间最短的直线。

作家不是记者、法官、教长、社区工作者等等,不能不顽强坚持个人的视角,不能不是广义的个人主义者。但个人视角是为了更真切地洞察社会与历史,不是时时对准自己的超大豪华肖像。恰恰相反,把聚焦时时对准自己的肖像,这种视角与旧时政治、宗教的意识形态宣传无异,是另一种全民障眼法,是观察视野的自动放弃与任人没收。我们现在不妨重读一下卡夫卡的《城堡》,他是成天在咖啡馆和卧室里自己与自己犯傻吗?还可以重读一下马尔克斯的《超越爱情的永恒死亡》和《没有人与之写信的上校》,这些小说揭示了拉美资本化进程下的血泪人生,岂无强烈的公共关切和社会热情?可惜的是,我们曾对此有目无珠,仅仅把这些作家的先锋性解读为个人性,解读为人人自封上帝式的轻狂。这是八十年代的严重事故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假上帝们后来齐刷刷地滑入叙事的“空转”和“失禁”,把读小说变得一种苦刑,大概不值得特别惊诧。

技术

在中文语境里,“艺术”的思维特点是以直觉为本,不拘泥于任何理法和规则。苏轼就崇尚随心所欲信马由缰,曾夸耀自己的写作:“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在这种说法后面有一大堆理论的支持,如“文无定法”(王若虚语),“文无定体”(吕本中语),“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严羽语),都有直觉至上的味道。中国人习惯于把“艺术”与“匠术”相对立,尊前而贬后。如果说哪位文学家是“文匠”,有“匠气”,简直是骂人。

欧洲古人并不是这样。单从英文来看,“艺术”与“技术”同义,“艺术家(artist)”一词,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置换成“匠人”和“手艺人”(artisan、craftsman等),这在中国人看来一定很奇怪。他们的艺术与直觉是对立的,见于亚里士多德的措辞:byartorbyinstinct(靠艺术抑或靠直觉);艺术又与自然对立,见于贺拉斯的措辞:ofnatureorofart(艺术的抑或自然的)。亚氏曾经把科学分成三种,其中的实用科学干脆就等同于艺术:appliedscience(orart)。可见,这里的艺术,与古希腊人造船术和古罗马人练兵术是同一码事,既“关书”又“关理”,是文有定体和文有定法的。这个传统直到现在还余绪未绝,美国一些电影理论,对电影制作照例有详细规定:过了几分钟该做什么,过了十几分钟该做什么,统统有法可循,马虎随意不得。

中国人的现代文学理论体系基本上西化了,如谈小说必谈“情节”、“人物”、“主题”三大法统,就是承接西方传统。但中国人轻视技术训练,连大学里的作家班,对技术也不敢往深里讲和往细里讲。鲁迅先生劝人“不要相信小说做法”的话,吓得大家对技术躲得远远的,一动笔总是把自己想象成天才而不是工匠。这倒是有点中国人的脾气。不过,天才或说英才总是少的,大部分作家写一般的作品,作为一种合法职业,就得有起码的职业技术。天才或说英才也总是从庸才成长起来的,在成长的初始阶段,技术教育和训练恐怕不可免。这就像一个优秀球员在竞赛场上踢球如神,怎么踢都是妙,但基本功得靠训练场上一招一式地练出来,须按部就班和循规蹈矩,没有什么捷径可走。

有些小说在第一页就出现了七八个人物,这叫读者如何记得住?这是太不注意把握节奏的技术。有些小说里的每个人物开口都贫嘴,俏皮话密植,搞笑术地毯轰炸,其实过了头不怕互相雷同和抵消?就不怕真到紧要处反而使不上劲?这是太不注意把握反差对比的技术。还有些小说的煽情是硬煽,比如总是让英雄得胃病,让美女淋冷雨,搞得读者欲悲反笑,情绪短路,感觉串味,颇受折磨。其实煽情不是什么难事。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作品要在唤取“恐惧”与“怜悯”,具体做法是:坏人做坏事,不会让观众惊奇,所以应该让坏人做好事;好人做好事,也不会让观众惊奇,所以应该让好人做错事。最好的悲剧,一般是在亲人关系中产生怨恨,或在仇人关系中产生友爱。显然,《奥赛罗》和《雷雨》这一类作品,深得亚氏艺术(或技术?)的精髓,果真搅起了一代代受众的心潮起伏。

我们完全可以瞧不起这些套路,但慎用技术不等于不懂技术,自创技术更不等于不要技术。倘若我们这些低能儿多读几本老祖宗的技术操作手册,我们不一定能写出最好的作品,但至少可以不写最糟的作品,比方说不至于用悲情去胳肢读者,在煽情的时候缘木求鱼。

错误

美国人策划过一次人机象棋比赛,结果是一台叫做“深蓝”的电子计算机战胜了国际棋王。这场赛事虽然带有游戏性质,规则与评价方法不一定公正合理,但不管怎么说,还是值得我们这些叫做人类的活物吓一跳。我们是人,能吃,能喝,能上班,能打领带,能谈哲学并且患高血压,自以为是天下独尊的智能生物。但我们的智能已经敌不过芯片了——它今天能赢棋,明天就不能干一点缺德的什么事?比方说搞一次政变上台当总统然后像饲养员一样把我们圈养起来?

幸好有一本科学家的书。我忘了这本书是美国人还是英国人写的,只记得书中一个最让我放心的结论:电脑是永远没法战胜人脑的。理由是:电脑尽管有人脑无可比拟的记忆容量,望尘莫及的计算速度,甚至还可以有人的学习、选择以及构想能力,但电脑缺乏人最重要的本领——犯错误。这就是说,芯片的工作永远是“正确”的,永远遵循着逻辑和程序(哪怕是某种模糊的逻辑和程序);而人脑(谢天谢地!)却可以胡来,可以违规,可以“非法法也”,一句话,可以在错误中找到正确,用非逻辑和超程序的直觉方式来跃入真理。

这似乎是让人惊喜又不无沮丧的结论:原来,人类的专长,人类的优越,人类智能赖以自得的最后支点,其实就那么一条: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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