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一第一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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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造云子的这种提问方式,是犯罪心理学所研究的,在后世审讯中经常用到的模糊提问法。这种模糊提问法,问的不是一件事情,而是一个集合。由大集合问到小集合,集合和集合之间,总有不同的矛盾或相同的交点。这些,便是关键的细节。而这层层相套中,若是构建的巧妙,不过几层就可以得知真实!

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一七九零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一七九二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

十九世纪末期和二十世纪初期的欧洲,进入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伴随着工业革命的进行,社会物质的丰富,自然科学也蓬勃发展起来。并且由对外物的探索中,分化出对人本身探索的科学。

这个时期,欧洲涌现出一大批新兴的学科,如人类学、人体解剖学、心理学、生理学等。许多学科的大师,例如弗洛伊德等,便是在这个时代绽放光芒。

而伴随社会急剧发展而来的是资源分配的巨大不公,大量的社会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所以社会矛盾剧烈,犯罪率急剧上升。

因此,能够预示或分析犯罪行为原因、心理机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从而提供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就成了当时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心理学逐渐形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

一八七二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学纲要》。这本著作主要从精神病态的角度研究犯罪人。一八八九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格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本专著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而这个时候,正是日本被迫将国门向欧洲打开,而惊觉自己落后,努力学习奋起直追的时代。一八六八年的明治维新,让日本人尽一切可能去学习西方一切先进于日本的知识。

而犯罪心理学,也是日本人学习的科目之一。而反观中国,是知道后世七八十年代,才开始建立犯罪心理学这个科目的。

一九三九年,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出版《犯罪学原理》,提出“不同接触论”。一九四零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施奈德出版《精神病质的人格》,划分出十类易于导致犯罪的异常人格类型。犯罪心理学就此而渐趋成熟。

日本人对此也有研究,南造云子身为日本人精心培养的专业顶级特工,学过犯罪心理学毫不稀奇。

而余生,若不是因为后世在看侦探小说的时候对犯罪心理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看过两本专著,怕是此时已经掉进南造云子的套里,被南造云子牵着鼻子走了。

余生的回答,根本没有区分黄道会的好坏。只是陈述一个事实,并且隐隐透露出视常玉清为狐朋狗友的意思。不在南造云子的预料之中,所以,准备的后续手段也基本用不上。

南造云子被余生噎了两次,此时也已经意识到余生不好对付,便又问道:“听说余先生甚少独自一人逛舞厅,就是到舞厅中来,也是和卡特雷斯先生或张先生一起,今日却为何有闲情到舞厅中抛头露面了呢?”

“孙小姐这句话问的奇怪,这几天,你们宪兵队的人闹得上海滩鸡犬不宁,很多公司或商店根本不敢正常营业上班。余某人闲在家里难受,自然要出来走动一下。余某逛街逛腻了,到舞厅里面放松一下实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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