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人情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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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人和薛衣人的决战已经轰动江湖,没有人不期待,这数月后的旷世大战。

一月之间,白衣人便成了江湖上风头仅次于薛衣人的剑客。

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和姓名,也没人知道他的年纪。

但是没有人敢小觑他。

若是谁能够在一月之间取走十三名绝顶剑客的性命,都不应该有人小看他。

白衣人爱穿粗布白衣,薛衣人每次决战之后,衣服都是红色的,血一样的红色。

白色和血色都和死亡有关。

丧服是白色的,鲜血带来死亡。

两人交手,已经注定有一人要死亡。

可是估计没人知道,白衣人仅仅只是想要拿薛衣人和那一十三名的剑客的鲜血祭剑而已。

为的是挑战一个人。

这个人大多江湖人都听说过,那就是当今的大名士李志常。

除了极少数人以外,恐怕也没人清楚,李志常究竟有多厉害。

李志常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这很难说得清楚。

他一生中从没遇到不能解决的麻烦,也没有经历过绝望。

他也遇到过很多危险,但总能化险为夷。

而在最近这些年,很多对别人而言险峻至极的情况,对他而言已经微不足道。

即使现在出了一位可能能够伤到他的白衣人,他也没有放在心上。

或许日子过久了,能够感受到挫折,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李志常和石秀云有一夕之欢的时候正是四月底的时候。

这一段露水情缘本身没有什么,不过李志常却有一种出轨的感觉。

尽管他好久好久没见到妻子石青璇了。

这一段久远的岁月,足够一个普通人从生下来到娶妻生子。

石青璇在另一个世界也未必能够长生不老。而石秀云却一定不能长生不老,或许这才是他和石秀云不能在一起的真正理由。

男人若是不想和一个女人长相厮守,总能找到理由的。

李志常现在没有在别的地方,而到了一处小酒馆。

这样的地方,他其实很少来。

因为他比较懂得享受。

当一个人有他这样能力的时候,享受一点也没什么错。

总比为了自己的野心。去祸害别人要好。

酒馆的老板娘叫花姑妈。

李志常不是来喝酒,而是来找她。

李志常坐在桌子上道:“我不是来喝酒,也不是来吃饭。”

花姑妈年纪三十许,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最美的是她那一双眼睛,似乎会说话。

花姑妈道:“你不来吃饭。也不来喝酒,难道是看上了我这个大美人。”

李志常笑道:“要是老板不介意,我倒是愿意吃吃亏。”一个美妇勾引他,李志常还觉得吃亏,这种态度。简直是欠揍。

花姑妈叹口气道:“你这话比直接拒绝我还要伤人,看来过了这么多年,你的脾气一点都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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