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轮回地(1 / 2)

加入书签

昨天的推荐点击骤然变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在书评区建立了一个置顶贴,每天都看本书的进去留个纪念,让疯神看看到底有多少看书的朋友。

这个妖族在瞬间就把整个形式想了一遍,现在没人能帮他,他只能靠自己,可是失去了法宝,在这个劫雷遍布的峡谷中,自己不可能幸免,所以这个妖族爆吼一声,显出了原形。

这是一只很威武的青色巨狼,身躯比蛮荒魔豹还要大,此时他的身体足有四五十米高,显出原形的妖族,把正在抵挡天雷的众妖,挡在自己的身体下面,独自接受天雷的攻击,看来这个妖族知道,自己没法撑过这次天雷的攻击,但是牺牲自己,为自己的同伴多争取一点时间。

对一连发生的情况,小花也感觉很意外,没想到第三轮天劫的威力就这么大,更没想到这个妖族这么决绝,在知道自己不可能撑过后,会毅然放弃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同伴多支持一些时间,就毅然自绝,把自己完全显现在雷劫之下。

连续不断的天雷,劈在狼妖的身上,把这个巨狼身体劈的焦黑,眼看他就要支持不住,在一次天雷轰击的瞬间,小花把这只巨狼收进了盘古空间。

其他的狼妖虽然奇怪,怎么狼天不见了?但是这时候正是渡劫的紧要时刻,这些妖族没空多想,只能全力对抗雷劫,他们经过短时间的休息,已经回复大部分灵气,就连被破坏的大阵也已经修复,所以现在他们对付天雷,还算轻松。

这时他们再也不敢,让大阵独自对抗天雷,而是两者合一,他们消耗大部分天雷的威力后,就退入阵中,让大阵把天雷的最后威力吸收,这样大阵就能支撑下去,要不然大阵在下次雷击下,还是会溃散。

他们组成的阵法叫七星阵,必须要七个人才能组成,少了狼天,他们的大阵就不全,所以渡劫者狼雨也加入进来,补足了阵法,他们一共五十人,不算狼雨,那些被他请来的狼妖,一共是四十九人。这里的这些妖族,是狼族的全部精英,他们是生活在蛮荒的狼族,是真正由巨狼变化而来的,跟土狼凌云他们这些狼族是完全不一样的。

狼雨才是这个草原的真正主人,从一千多年前,狼雨就修炼到渡劫期,可是他实在是不敢渡劫,所以只能使用强力手段,压制自己的修为,最后他发现了这个小峡谷,这里好像有一个天然的阵势,能极大的压制生物的修为,所以狼雨才会选择这里,作为自己的大本营,这样就能极大的推迟自己渡劫的时间。

在蛮荒世界中,渡劫就意味着死亡,天劫吞噬了无数修士,不管是多么惊采绝艳的人物,全都死在雷劫之下。经过了无数次的实验,蛮荒中已经很少有人敢渡劫,只要有办法,所有修士都会选择压制自己的修为,不使自己达到渡劫期。

生活在蛮荒中的各个种族,在修炼初期,全都快速修炼,等修为高了,他们又害怕引来雷劫,又开始努力压制自己的修为,狼雨就是这样,他的实力很强,所以才会占据着这么一个好地方,这个小峡谷让狼雨晚渡劫上千年。

从十几年前,狼雨就感觉自己将要渡劫,从那开始,他就开始刻意准备,以应付今天的劫数,这里帮助他对抗天劫的,全是他本族的弟子,要不然也不会来这里帮他,他们的修为也达到了渡劫期,实力虽然不如狼雨,但是也差不了很多,所以他们才会在无数天雷的攻击下,支持到现在。

说实话,小花还是很佩服他们的,要是小花来这里渡劫,恐怕一下天雷,他也接不住,就算是用鬼母分身,面对这么多的天雷轰击,鬼母分身也逃脱不了灭亡的下场。

此时这里已经形成一个电网,整个空间全被天雷笼罩,没有一丝没有雷电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大罗金仙也没招。这是渡劫?小花实在是怀疑,不是这些妖族做出了人神共愤的事情,引来的天罚吧?

随着狼雨他们身上的灵药耗尽,他们开始绝望,每到一个狼妖支持不住,他就显化出自己的本体,好为自己的同伴多争取一点时间。

每到一个妖族支撑不下去,小花就把他收进盘古空间中,这些妖族可是每一个都有渡劫期的修为,只要渡劫成功,他们会全变成仙人,看现在的情况,小花相信没有自己的帮助,他们绝对不可能渡过天劫,这些高手死在这样的天劫下也太可惜了,还不如让小花收进盘古之心,让他们以后帮助自己做事。

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进入了盘古之心,他们的灵魂本源中,就会留下小花的灵魂印记,这样小花就不害怕他们会背叛,只要他们背叛了小花,那小花就可以直接摧毁他们的灵魂。

随着小花身体中的盘古血脉越来越多,小花对盘古之心的控制也越来越随心,自从小花精炼出盘古真血,小花对盘古之心的控制更强了,此时盘古之心中,小花能完全控制的空间又增加了很多,有了鬼母分身仙人级的修为,现在小花能利用的空间已经广阔无比,那个小花制造出的迷你小地球,已经变得比地球大不少,这是很不可思议的,要是在地球世界上,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要想在地球世界控制空间,必须要掌握规则之力,别看小花能自由控制盘古之心中的空间,那可是小花通过盘古之心得到的能力,并不是小花自己本身的实力,要想真正控制一片空间,那就必须掌握空间规则,进而掌握空间法则。

修士修炼的是什么?说白了就是修炼的法则,不管是什么法术,都离不开天地规则,只要掌握了一种规则,就可以超凡入圣。可是每一种法则都不是容易掌握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