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交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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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的村长叫土狼凌云,他是狼族的功臣,所以退役后回到家乡还一直受到狼族的照顾,现在这里被狼惊天继承,狼惊天没有实力继续照顾他们,所以打算卖掉他们,这里所谓的卖掉,并不是小花想象的那样,这种买卖在这里很正常,也就等于一次迁徙,只不过有些人会和亲属分离,在这里除了贵族就是奴隶,没有自由民,像土狼村的这些人,不是这家的奴隶就会成为那家的奴隶,从来没有例外,这是千百年形成的习惯,没有大家族的守护,单独的村子在蛮荒中根本不能生存。

蛮荒和中原不同,这里到处是妖兽,要想建立一个村庄,必须要有一颗妖兽的晶珠,这种晶珠每个妖兽身上都有,只要修成妖丹的妖兽,它们的每个关节上都会生出一个晶珠,晶珠中蕴含有强大妖力,这也是妖兽肉体极其强大的原因。要想在蛮荒中建立一个村庄,必须有一颗晶珠镇压,不然周围的所有野兽都会攻击村庄,有了晶珠,晶珠发出的威压,能很好的压制蛮荒中的普通野兽,只有这样普通的兽人才能在蛮荒中立足。

这次狼惊天不远千里来这里,打的就是晶珠的主意,五百来人的小村,里面的人全卖了也值不了几个钱,可是一颗晶珠就能卖1000枚金币。土狼村中的晶珠是一头土狼妖兽身上的,蛮荒中最多的就是狼群,它们可不管你是不是狼人,它们也不会认为,你和它们沾亲带故,只要没了土狼晶珠,狼群立马就会到来。

所以听到狼惊天要把土狼晶珠带走,村里的人才会哭的那么凄惨。才有了小花的打抱不平。从狼惊天的记忆中,小花知道他有很大一片领地,所以才会起意让狼惊天用土地换灵花。

土狼凌云角色转换的很快,这是生活在蛮荒的必备技能,要是得罪了新主人,他们以后的日子将会过的无比凄惨,所以听小花让他负责交易,他立时就进入状态,他今年65岁,年轻时跟着狼惊天的爷爷战斗过,也见过一些世面,知道灵花的价值。

狼惊天一听有希望,赶忙道:“好,我们怎么换?”

一边的瘦子郎平道:“我们要先试验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灵花,毕竟灵花太珍贵。”

土狼凌云道:“好的,但是只能刮下一丝,不能用太多,你们年轻没见过灵花,主人拿的绝对是灵花,只看这玉化的程度,就能说明是一种很高级的灵花。”

小花把灵花交给土狼凌云。土狼凌云取出一把匕首,轻轻地在一瓣花片上挂了一下,以小花的精神力,也几乎探测不到有没有刮下什么,这时有村里人端来一个金属碗,土狼凌云郑重其事的把匕首放到碗的上方,一边的村人赶紧倒入一杯水,土狼凌云用匕首搅拌了一下,把金属碗递给狼惊天。

狼惊天接过碗,一口把里面的水喝到肚子中,接着打起坐来。不一会,狼惊天的身上冒出一股雾气,那是大量热能正向外散发,不到十分钟,狼惊天站起来,一脸高兴的道:“是真的,我们交换吧!”说完死死的看着土狼凌云手里的灵花。

土狼凌云笑眯眯的道:“刚才我数了一下,这一朵灵花一共365片花瓣,少爷您是贵族,应该知道灵花的价值,这个就是在中原地区也能卖365万枚金币,更何况现在是在我们蛮荒,价值应该更高,不过我也知道少爷您没钱,不知道您有多少封地,365万金币可是能买到很多土地。”

狼惊天的脸一阵红一阵白,虽然心里知道灵花的价值,可是真听到从土狼凌云口中传出的数字,还是被吓了一跳,虽然心里知道绝对值这个数,可是自己好像没有这么些钱来换取,高兴的心情立时变成了沮丧。

郎平一看狼惊天的脸色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赶忙道:“我们少爷的封地是很大的,西面到冰封山脉,东面到大海,北面到万古冰原,南面到妖兽森林。这片地方怎么也能值几百万金币,我看换这朵灵花足足有余。”

小花在一边听着,看他们愿意用这么大的一块地方换灵花,就想同意,他可是从狼惊天的记忆中知道,这片地方可是不小,虽然没有具体的数据,可是走几个月也不能从南面走到最北面,这样的地方可是真不小。但是已经把这件事交给土狼凌云负责,他此时也不好插话,只是在一边看着。

土狼凌云道:“管家您说的这些地方都是荒地,连我们兽人都没多少愿意要,虽然这块地方很大,但是您觉得它有可能卖到一百万金币吗?”

郎平面不改色的道:“我看这位人族大人很喜欢这块地,这块地要是不喜欢的卖,连十万金币都不会出,可是在喜欢的人看来,价值可是会直接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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