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再不要遇见她才好(2 / 2)

加入书签

她这么想着,直到多年后才慢慢发现,这具风一吹要倒下去的身体,能扛得住多大的重击。

婉儿的裙袍过分宽大,风吹着抖动起来,更显得胳膊腿儿更加纤细。

小公主一把夺过她手中的书卷,婉儿本不想给她,但笔墨纸砚都是金贵东西,万一撕了扯了,把她买掉都难还清,只好顺着力放了手。

“《春秋左传》?你多大年纪,就读这书?”

“回殿下,奴七岁了。”

“擅自取用内文学馆的馆藏,你可知该当何罪?”童音本应天真可爱,却莫名使她感到局促不安。

“回殿下,这是奴手抄的誊本,不是文学馆的藏书,因此——”

“扯什么谎,你才多大,这上面的字你认得全么?”

婉儿看不惯她盛气凌人的样子,又没法发作,只有忍气吞声[r7] :“回殿下,认得全。”

“认得全?”谁都没有听过这么小的孩子冷笑,笑得有模有样,“好啊,这《春秋左传》,我说上句,你若接得来下句,今日便放过你。若是接不来——欺主之罪[r8] 和擅自使用我家的纸张墨水的罪,一并罚了。”

婉儿还没来得及说话,小公主就展开那卷纸张[r9] ,搜索半日,摇头晃脑读了一句:“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气诸侯,使鲁次之……”

婉儿忽然“哧”地笑了,很快意识不妥,收住笑容,朗声道:“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桓公十年》里的,对么?”

“你笑什么?”

“回殿下,奴——在笑自己蠢笨。也读了几年书,却一直念白字[r10] 。”

那个字明明是“饩(xi)”,公主居然把“齐人饩诸侯”念成了“齐人气诸侯”,婉儿暗自笑她,想找别人的麻烦,自己出了糗还浑然不觉。

小公主并不蠢,知道自己一定是哪里读错了,却不能明着问,只暗暗恨她。顺手把那书卷丢在地上,用脚一踩,来回踏着揉得粉碎。

“殿下!奴做的错了,罚我就是,这书——它没有错啊!”婉儿手抄了几日,笔墨金贵,字字下去都是心血。

小公主刚想说话,只听远处来传:“公主殿下,皇后娘娘叫您进去呢!”

公主轻轻哼了一声,仿佛对就这么放过婉儿不太满意,但想了想还是转头走了。一大群宫女围在公主身边,众星捧月般走远了,留婉儿一人在那里。

她俯下身子,那几页纸已经被泥水沾湿,留是留不得了。范老先生常告诫她,纸张宝贵,半张都不能浪费。每次提笔,一定是已经在心里思考千百遍,笔落下就成定局。想起这一卷心血,如今被那个女孩子,一时意气用事,一脚踏没了,不禁扼腕叹息。

这辈子再不要遇见她才好。

[r1]前文提到,太平只有眼睛最像母亲。

[r2]严歌苓《白蛇》:我恨女子的浅薄。我恨男子的粗俗。在这个拥有卵巢子宫的身体里,是否拥有第三种可能。

[r3]这波助攻针不戳针不戳。

[r4]但是太平喜欢,因为太平不是男孩子,嘻嘻。

[r5]不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用来塑造人物形象。再说,要是真的长得丑,太平怎么可能对她产生兴趣,过来问她话呢?死傲娇第一眼就喜欢上人家了偏说人家长得不好看哈哈哈。这种性格会伴随太平的幼年以及少年时代。觉得第一次见面互相看不起对方的样子也蛮好笑的。不过既然都能注意到对方了,想必是真的不同寻常啊。

[r6]《雄兵连2》血色蔷薇里的一句话。我曾经觉得人类的意愿就是获得价值,后来发现不是。人们只是想让世界按照他们的想法运转,想做一个上帝,让自己崇拜的人得到肯定,让自己看不惯的人去死。仅此而已。

[r7]这便是欺凌和受辱啊。

[r8]不简单,这么小就想当老婆的主子哈哈哈。

[r9]虽然造纸术在东汉就被蔡伦改良了,但是唐朝还没有线装书,承袭的是竹简卷成的那种样子。

[r10]其实唐朝人读字发音与现代人区别很大,不过书写差别不大。这里显然不严谨,不过太严谨了也写不下去啊……

※※※※※※※※※※※※※※※※※※※※

初见可能和大家想象的不太一样,不是一见钟情。不过既然人群中都一眼注意到了对方,那必定不是寻常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