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么还不喜欢我 第13节(1 / 2)
沈越觉得很冤枉:“又不是我故意去找易倾的,她自己到我店里,而且也是她先和我打招呼的啊!”
沈昂冷笑:易倾怎么可能有错,所以全部都是沈越的错。
在被揍之前,沈越高高举起双手,急中生智地想到了一个借口:“等等等等!明天易倾就要来作客了,我鼻青脸肿的万一被她看到怎么解释?”
沈昂的动作确实顿了一下。
沈越松了口气。
然后沈昂面无表情地说:“你不出现就行了。”
沈父从自己的工作室里探出头来,观望了一下两个儿子的互殴,觉得战况还不太激烈,遂清清嗓子吸引他们的注意:“你们谁还记得易倾喜欢吃什么?我明天去买新鲜的回来。”
沈越立刻死死搂住沈昂的肩膀,极力举荐:“沈昂知道,他特别特别知道!”
沈昂睨了一眼亲哥,一翻手腕轻松地把沈越那不入流的关节锁定技拆了开来。
“那正好,沈昂你来,来来。”沈父一幅找到了救星的样子朝沈昂招手,“你给我列个单子好了,我明天就照着去买。”
“我去买。”沈昂拒绝。
“哦……”沈父松了口气,毫无负担地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刚刚成年的小儿子,“那你多买点,买好点啊。你们俩狗都嫌的年纪,易倾还那么照顾你们俩,现在长成大姑娘了,脾气肯定也挺好的吧?”
沈家夫妇对易倾有着奇奇怪怪的滤镜,深究原因大概是因为两夫妻一直想要个女儿,结果连着生了两个都是儿子。
再加上易倾从小就是个漂亮得特别出挑的小姑娘,又和沈越沈昂走得近,理所当然是沈家夫妇心中“别人家的孩子”。
沈昂头也不抬地:“挺好。”
“小时候就漂亮,现在肯定更漂亮!”沈父自信地说。
沈昂:“漂亮。”
“不知道有男朋友了没有?”沈父开始忧虑,“她爸爸从小就放养她,也不知道有没有好好把关……”
沈昂打断他:“没有男朋友。”
沈父放心了:“也好,我记得易倾比沈越大四岁,那也还很年轻,优秀的人不用急着找对象。”
过了五秒钟。
沈父猛地抬头:“沈昂,你怎么都知道得这么清楚?”
沈昂偏了偏头,一脸“要你管”的态度。
沈越在旁已经乐得腰都直不起来,在沈昂的死亡视线下才勉勉强强憋住笑意:“爸,你接着回去写你的文章吧,编辑改天又要杀上门来催稿了。”
沈父“哎”了一声,表情很失落。
他可怜巴巴地讨价还价:“可明天易倾要来作客了,我就不能稍微休息一下吗……”
“爸,我们讲道理,你已经休息六个月了。”沈越微微一笑,“今天在里面待四个小时,写几行字了?”
沈父无法回答这个尖锐的问题,推推眼镜默默缩回房间,悄无声息地关上了门。
沈母后脚匆匆从衣帽间里走出来,左右手各拿着一套衣服:“我明天穿什么衣服好?是不是要穿得端庄大方一点?”
沈昂兴致缺缺地抬眼扫过:“随便。”
沈越的回复就圆滑多了:“妈,你从前刚采访完一身泥浆回家的样子,易倾都见过很多次了。”
“……”沈母瞪了两个没用的儿子一眼,转身回了衣帽间。
“你觉不觉得,易倾比我们俩更像爸妈的孩子?”沈越拍拍沈昂的肩膀,问道。
沈昂的回答是嗤了一声。
“你要是能得偿所愿,那确实也算是半个女儿。”沈越又若有所思地说。
“……”沈昂顿了两秒,啪地打开了沈越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
沈越闪得及时没被完全打着,他以一种完全是找揍的大无畏精神凑到沈昂面前近处:“——哎,你有胆想,你有胆别脸红啊?老在易倾面前脸红的话,她不会怀疑你吗?”
沈昂冷冷看他一眼。
“不会,因为我害羞。”他解说。
原本是想挤兑沈昂的沈越被这七个字激出一身鸡皮疙瘩。
……
易倾一到沈家就受到了热烈欢迎。
虽然数年不见,她似乎仍然能毫无障碍地融入这个家庭。
早几年的易倾不明白沈家的这种氛围怎么形容,但现在她知道这就叫“傻白甜”。
沈父是一名科幻小说家,沈母则是一名体育记者,双方在工作方面都很得心应手,是各自领域里的佼佼者。
但简直就像是互补一样,这两个人在工作以外的地方非常得过且过、糊弄敷衍。
想到这里,易倾突然沉默。
——难道我一下班就成一条咸鱼的习惯是小时候在沈家受到的影响?
“哎呀小易,”沈母充满母爱地握住易倾的手,“我从前就说你长大了肯定是个美人,果然没有说错,大学里肯定有很多男孩子追吧?”
易倾实话实说:“其实没有,我大学比较忙,同专业的人也没认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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