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金角发怒(1 / 2)
只是在兽潮时,阿爸与山兽厮杀,竟然把那根透风锥给砸断了,那三棱形锥子,砸在山兽身上,不知让山兽带到哪去了。
后面一小截金属杆虽然在,但只有二尺多长,没有锋利的攻击,已经无法做兵器使用。所以兄弟俩将杆子放在家里,算是对阿爸的怀念。
在山林里狩猎,靠骨质兵器或者石、木制兵器,是打不到大型猎物的,自然没有好的收获,所以山林里山民都希望有把好的金属兵器。
在山林里讨生活的流动商人,知道山民对于兵器的渴望,愿意出大价钱购买,所以流动商人在山林里,出售货物主要以各种兵器为主,日用品到变得次要了。
狼牙刀不是巫族人喜欢的兵器,却适合当时的兄弟俩。因为狼牙刀轻,在山林里没市场,比较便宜。还因为购刀时,兄弟俩都小,没什么力气。
当时阿哥才十五岁,刚刚成年,有资格学习功法,参加寨子里狩猎活动。而蒙绕赤龙只有十一岁,还是玩耍的年纪。
狼牙刀优点是锋利与轻便,因为刀背上有排狼牙般锯齿而获名。
在跟山兽相斗时,不管是刀的正反都可以轻易伤害山兽。特别是背部狼牙锯齿,切割肉的时候,伤口更大,自然流血更多。
狼牙刀轻便,哥弟俩使这刀时,专门在快上下功夫,弥补力量的不足。何况蒙绕火狐练的“狸豹功”,本身就以快为主,特别是其中一套身法,快得可以跟诀类的功法相媲美。
现在蒙绕山寨的人都知道,蒙绕火狐的刀是寨子里最快的一个。
那个阿修罗人挨刀时,没有发出声音。可之前惊呼声,惊动了其他人。那些端正王朝士卒看见这一幕,便飞快地围上来,特别是几个弓箭手,已经朝蒙绕火狐射来箭矢。
这时的端正王朝人不会说好听的,他们接到命令是杀光所有反抗的人,然后捆绑走剩下的所有人,外带搜刮走所有的财富,也就是说要将整个寨子,变成一个无人的废墟。
蒙绕火狐是反抗的人,必须死。
在弓箭射来时,几个端正王朝士卒已经靠近蒙绕火狐,也许只有几步,就可以击杀这个野蛮人。
当端正王朝士卒攻击蒙绕火狐时,惹怒了站在路中间的雷兽金角。那些端正王朝士卒追捕蒙绕族人时,看到了金角,可没在意,认为那是条山羊,所以让金角混在他们中间。
当后面的端正王朝弓箭手,将箭矢飞向蒙绕火狐时,雷兽金角发怒了。
蒙绕火狐是它最好的朋友,这些年的吃喝,都是蒙绕火狐在照顾,它可不愿看见自己的朋友被人欺负。
只见金角牙一呲,黑色身影如风一样朝前窜去,卷起地上一片尘土。眨眼功夫,金角头上一对二寸长的尖角,狠狠地撞在一个弓箭手大腿上。
金角头一抬,想将对手挑起来,可弓箭手是阿修罗人,身体实在太重,这一挑没将人摔出去,那对尖角如刀锋一样划开弓箭手大腿的肌肉,使鲜血飞溅而出。
阿修罗人痛叫一声,软到在地。
也许阿修罗人对痛不敏感,只是叫了一声,就坐在地上,凶悍地举起弓箭,想射死金角。
金角是有智慧的山兽,对自己没将对手摔出去有些气恼,见对方还要攻击,不由得凶性大发,往前一冲,身后的尾巴抽了出去。
这一尾巴如根铁棍,抽在握弓的手上,弓自然飞了出去,手臂给抽断了骨头,软了下来。
金角没有罢手,冲到近前,对着还在喷血的大腿就是一口,头一摔,巴掌大的一块肉被撕咬下来。
当它快速吞咽下那块肉后,竟然欢叫一声,又是一口咬下去,似乎很喜欢阿修罗人的味道。
对于山林里有妖兽潜质的山兽来说,提高等级能力,跟人类不同,它们靠时间演变,使自己能力得到提高。但这过程,除了呼吸空气中的元气,还靠进食来提高自己,而且吞食的生物越强大,提高速度越快。
现在看来,阿修罗人做为金角的食物,具备这样的条件。至少他们是人类,要比山兽更有智慧。
连续两口咬下去,阿修罗人控制不住疼痛,在地上翻滚起来,躲避金角的攻击,同时痛呼起来,喊其他人来帮忙。
看阿修罗人行动时,似乎有些笨拙,现在一心躲避金角,动作却利索很多,可就这样,屁股还是让金角又咬下一块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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