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余悸篇尾声(2 / 2)
我默默的承受,毕竟这种待遇可不多啊。但是我却也没告诉他余悸为何前往白湖,白湖可是一个好地方啊。对于修为大减的余悸和本就是凡人的司马懿,实属最好的去处,且还有一个人妖结合的小孩童。
看着司马懿策马奔驰的背影,我拍了拍托云毛茸茸的脑袋,没有回头看李壬,李壬倒也是个性情汉子。
“李壬,不必因为自责而这般待自己。司马懿和余悸此生本就该无缘,却因一些事而紧紧绑在,平安符的事不必强加在自己身上。你虽不是凡人,但你已经报恩了,可以归去了,狼族太子。”
“拾荒上仙好眼力,竟能识出我的身份。”
李壬的语气里带着浓烈的警戒,我拍拍托云的脑袋,示意它收起它的牙齿。
“这般浓烈的腥味与妖气,托云不咬死你算是给你那该死的父皇一个面子。”我回头皮笑肉不笑的讽刺道。
确是因他那狡诈过人的狼王夜空,曾坑我护他的儿子也就是所谓的李壬,狼族太子夜蒲。可夜空却不知我每隔百年就会失去记忆印念,许诺他时我已快进入沉睡,因而导致诺言被遗忘在脑后。
夜蒲轻松的抬手一抹,面容便恢复了本尊。蛊惑的双眼里尽是浓烈的杀气,麦色的皮肤倒也瞧着很舒服,只是一股强大的王者之气扑面而来。
托云眦牙一幅要血拼的模样使我欣慰,我踮脚便坐上托云的后背,略有些讥讽的瞧着夜蒲道:“你父皇且不是我拾荒的对手,何况你一个小狼崽。”
“你!!”夜蒲显得有些气急败坏,原本严谨的表情多了些稚气。
“托云,走。”
“且慢,拾荒上仙既然记得许我父皇的承诺,不打算履行吗?”夜蒲拦住去路。
我忍住让托云咬死他的念头,皮笑肉不笑的扭头看着颇有些得意的夜蒲,咬牙切齿道:“如果太子觉得自己需要一个弱女子护着,拾荒我着实无奈的姑且护你。”
“啧,弱女子!?拾荒上仙可真会说笑,我一个小狼崽自然需要弱女子的拾荒上仙护着,难不成拾荒上仙这般不讲信用!?”夜蒲敛起身上的杀气,挑着粗眉看我。
“……”
这人和他父皇一般不要脸!
“既然如此,那往狼窝一趟吧。托云,启雾山。”
“太子应该知道怎么走吧,既然如此,那便追上来吧。托云,走!”
我拍托云肚子一侧,托云轻蔑的撇了眼夜蒲,挑衅的蹬腿一跃便迅速的朝前奔去。夜蒲运着功力在后面,轻风抚上眉梢,眼前的景物迅速往后推移。
我扭头看着后边面无表情的夜蒲轻笑,能跟上托云的速度,夜蒲这小狼崽确实比他父亲强了许多。
过了这么久,也不知狼族现如今是否平静?我看着越发清晰的启雾山,心里不由有些不安。森林里寂静无声,甚至连一声鸟啼声都没有。
我示意托云落地,刚着地托云突然呲牙朝森林的一处低吼。
夜蒲站在我身旁挑唇讥讽的看着不远处,我任由托云跃上前朝低灌木丛扑去,抬着它的小肥爪拍向灌木丛里,只见一只深褐色的狼被托云狼狈的拍了出来,嗷呜一声的摔在地上。
夜蒲愣了愣,突然皱眉不确定的叫唤:“狼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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