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2)(1 / 2)
而红裙女子则是淡漠的看着壮汉, 两根手指捋过一根纤细的钢丝,将钢丝上的血迹抹去, 脸上表情冷冷的。
直到好戏落幕, 人群中才陡然炸开一阵哄笑:白痴!这是哪里来的愣头青,连红蜘蛛都不认识, 还敢主动上前找死!
红蜘蛛,在白塔的石碑上排名前十的小说家, 一袭红裙和手上的女式烟杆,就是她的标志性着装。
那个壮汉一定是个刚入门不久的半吊子, 所以才敢去惹排名前十的人物,这次只是丢了一只手,简直算他好运!
大部分小说家都在耻笑着壮汉, 但是许多身份仅为观众的普通游客,却根本受不了眼前的血腥一幕,只想逃离此处。
有人失控的尖叫一声,转身向船舱上层逃去。
几乎是伴随着这声尖叫,许多戴着黑色手环的小说家互相对视一眼,几乎立即发动各自的技能,追了上去。
现场瞬间一片混乱。
戴着黑色手环的人,在不停的追捕劫掠。
戴着白色手环的人,要不然呆愣在原地,要不然慌不择路的到处逃窜。
沈禹也在被追捕的人群中。
他仰起头,望着头顶上一层比一层高的船舱,突然想起之前汉斯船长说过的话。
邀请尊贵的客人们,前往顶层舞厅参加舞会
他瞬间了悟,箭步蹿上通往顶层的舷梯,冲着下方戴着白色手环的人群高声喝道:去顶层!按照游轮的规则,黑色手环的人不能靠近顶层舞厅!
舞会是为了尊贵乘客们准备的,在船长的眼里,下等劣种自然不能靠近上等人的舞厅。
此声如同晴空霹雳一般,瞬间震醒了在场的众人。
反应快的人,已经开始拼命往上爬。
但沈禹的这声呼喝,瞬间也让他成为众矢之的。
这个小白脸哪来的?什么身份?
没见过!入塔不久的新人吧
他也有白色手环!
抓住他!!
几个戴着黑色手环的小说家,二话不说,提刀向他从来。
沈禹眼神一沉,左手按在黑皮书上,使用道具
【平平无奇的工兵铲】。
工兵铲沉甸甸的手感落在手中,他的心下微微一松。
恰在此时,一人已经奔至他面前,手中的□□狠狠向他头顶劈来。
沈禹举起铲子格挡。
咔嚓一声,这柄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铲子,竟然一下截断了锋利的□□。
拿着半截□□的小说家一愣,还未来得及反应,沈禹已是一铲子拍在他的鼻尖上!
他惨叫一声,捂着折断的鼻梁骨,指缝间满是鼻血,跌跌撞撞的滚下舷梯。
没有丝毫停滞,沈禹行云流水般发动第二个技能
【女鬼的馈赠】。
血色丝线凭空出现,肆意蔓延,瞬间纠缠住其他追来的人。
他则是抓着舷梯的扶手,犹如一只灵巧的猫儿,三两下甩开众人,攀到了更高处的船舱里。
三秒钟过后,被血丝裹缠得快要窒息的小说家们,才满面通红的掉落在地上,捂着脖颈剧烈咳嗽着。
这小子究竟是谁?根本不像是新人!
不知道啊!白塔的石碑上根本没见过他的笔名
现在的新人小说家都是怪物吗?
之前一直无人敢惹的红蜘蛛,此时施施然也走过来,望着沈禹离开的方向,微微挑起嘴角。
这个新人有点意思!
然后她鄙夷的目光,又转向那群面红耳赤的小说家。
你们自不量力、且欺软怕硬的模样,和你们之前耻笑的跳梁小丑,好像并无什么区别。她冷笑着,旁若无人的走了。
走之前,红蜘蛛还丢下一句:一群井底之蛙!
望着她的背影,被嘲笑的人皆是敢怒不敢言,只能眼睁睁目送大佬离开。
趁着这个机会,许多毫无自保能力、却戴着白手环的人,也趁机逃向高层。
但还是有许多倒霉蛋,没来得及逃走,被其他人截留下来,被迫交出自己的白色手环。
甲板上再次陷入一片混乱。
一口气跑到游轮的最顶层,沈禹才停下来,稍作休息。
如他所想的那样,那些戴着黑色手环的人,别说进入顶层,就是靠近最上面的三层船舱,都会被守在一旁的水手驱赶下去。
滚开,下等劣种人!这里是你该来的地方吗?滚回你的底层船舱,和船蛆为伴!
其中一个戴着黑色手环的人,因为不想眼睁睁看着自己追捕的猎物溜走,想要强行挤进上层,结果被水手们一枪毙命,血淋淋的尸体被推下水喂鱼。
而那些侥幸逃到上层的人们,只要戴着白色手环,就会被水手们恭恭敬敬的请到舞厅。
沈禹是最先到达顶层的人。
眼前的舞厅大门,正在缓缓开启。
一队身姿高挑的俊男美女,个个金发碧眼,整齐划一的涌出舞厅,迎接着他们:尊贵的乘客,舞会即将开始,我们就是你的舞伴!
这些英俊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热情得简直让人脸红,许多惊魂未定的人,此时都被不知所措的拉进了舞厅。
一名看起来不过十几岁的金发少女,热情开朗、脸蛋红润、青春可人,宛若一只可爱的百灵鸟,飞也似的扑进沈禹怀中:尊敬的乘客先生,我就是您的舞伴,愿意和我共舞一曲吗?
沈禹眯了眯眼,警惕的后退一步,尽量与热情的少女拉开距离:当然!美丽的小姐,与您共舞是我的荣幸。
还没请教您的名字?
少女咯咯地笑起来:我的名字是克丽丝。
好的,克丽丝小姐,请牵好我的手,小心摔跤!沈禹用牵手作为借口,终于将一直往他怀里扑的少女推开。
上帝呀,您真是一位可敬的绅士。克丽丝脸上的笑容更娇俏了。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进舞厅里。
即便是早已做好心里准备,这艘游轮上的舞厅,依旧让沈禹小小惊讶了一下。
穹顶与地板镶嵌着金丝,四面摆设着象牙、翡翠、珍珠等饰品,处处都是张扬的奢华,毫不掩饰的炫耀。
此时舞厅中,已经有人开始成双成对的翩翩起舞。
每个人都配有一个舞伴,即便是那些笨手笨脚不会跳舞的人,都涨红了脸,在舞伴耐心的教导下,笨拙的迈着舞步。
沈禹在大学时,出于兴趣原因,在校园里的华尔兹俱乐部里呆过一年,此时应付起简单的舞步来,还算是得心应手。
至少比旁边那些总是踩到舞伴脚的人强多了。
一曲舞毕,克丽丝近乎有些惊喜的笑道:上帝!您的舞步简直太棒了。
我第一次见到像您这么出色的绅士,舞步、修养、容貌全都无可挑剔,您难道是贵族出身吗?不然怎么会有如此苍白高贵的肤色!
听着她滔滔不绝的夸赞,沈禹的眉心却轻轻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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