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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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最后他与怪物,竟是同归于尽。

几张染着血渍的残破书页,飘落在狭小的电梯里,他的黑皮书则被埋在一堆血肉中。

沈禹上前捡起被血液浸透的黑皮书,翻开,仔细辨认出其中的红色文字。

【十三个勇敢的清洁工踏入粉红公寓。】

【清洁工金丝镜遇到了两个小伙伴,笨蛋和糊涂蛋。】【金丝镜笑了起来,他的运气真好。】

【他告诉笨蛋,漆黑的夜色没有危险,于是笨蛋踏出房门,死在了淋浴头下,据说她的眼睛至今还没有闭上。】【他又告诉糊涂蛋,紧闭的电梯没有危险,但糊涂蛋不糊涂,侥幸的逃离了。】【于是他的好运到此为止。】

【他被推入电梯内,金丝镜的故事,到此完结了。】黑皮书除了眼镜男的故事结尾外,还有许多画着图画的文字,图画下还有简短的说明。

沈禹就在这些图画中,见到了颇为眼熟的一页。

一条绳索的图片,下面写着:

[爱之绳]

[猥琐之人的猥琐神器,由绅士们黏黏的爱意组成,被黏上的任何女孩都逃不掉,嘿嘿嘿嘿~~]

[目前状态:已破损,不可使用。]

这介绍也忒猥琐了点!

沈禹看得直皱眉头,最后还是将手上的书递给了佚名。

佚名大致浏览一遍,随后便将书抛给翠花:救人主要是你的功劳,战利品也该是你的。

翠花倒是也没推辞,翻开眼睛男的书挑挑拣拣起来:噫~~这小瘪犊子都是从哪得到的技能,真尼玛猥琐不过这个风刃还成,我要了。

她看上哪一页的图画,就将画着图画的书页撕下来,夹在自己的黑皮书中。

沈禹在一旁看得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秃顶男和眼镜男所说的捡漏。

怪不得那两人对新手小说家的书看也不看,原来是因为新人没有技能给两人捡。

不过电梯内的腥臭味越来越浓了。

他有些嫌弃的抽了抽鼻子,俊秀的眉头皱起,刚想离开狭小的电梯,转身时,脚尖却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

金灿灿的颜色,混在一滩腥臭的血肉中,露出微微的一点光芒。

沈禹好奇的蹲下身,将那东西从血肉堆里捡出来。

一把金色的钥匙。

他有些意外的转动钥匙柄,却意外发现,钥匙背面浅浅的刻了一个名字。

吴见义。

他的眼瞳一缩。

为整个公寓装修的吴师傅,寻人启事上的联系人,家暴妻子的出轨男就是这个藏在电梯里的怪物?

之前他们三人还在猜测,吴见义的妻子张莉莉,名义上是离家出走,但暗地里是否已经被杀害?

但转眼间,原本快要明朗的剧情,突然又开始扑朔迷离起来。

就在这时,原本分散在公寓楼里的其他人,在听到一楼大厅的响动之后,终于气喘吁吁的赶了来。

见到眼前电梯里烂泥一样的一滩血肉,许多人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先吐了起来。

只有身为老手的秃顶男,在见到眼前的情景时,眯起了自己本就不大的小眼睛,眼珠子在沈禹几人身上来回滴溜打转。

咳咳!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向不怎么露面的管理员,竟然也佝偻着背,出现在众人眼前。

她注视着电梯内的一摊血肉,浑浊的眼睛动了动,没有生气,反而抿着干瘪的嘴巴,笑着说:好好好!你们真的抓住了其中一只逃跑的宠物这小畜生!

她又将眼珠死死地盯向电梯内的众人:东西呢?

看着她眼神中毫不遮掩的贪婪,沈禹心中一跳,本能的感觉到有些不妙。

于是他手指轻动,将金色钥匙藏在衣袖中,一脸无辜的说道:尸体不就在这里?

管理员的眼神顿时一厉:不,不止这些,我们要的是

是什么?沈禹针锋相对的追问道。

管理员顿时卡壳了一下,面色阴沉,似乎不知该怎么说。

第9章 血色公寓(9)

管理员卡壳许久,半晌之后,皱巴巴的脸上才挤出一个狰狞的笑容:不,没什么,我们要的就是这小畜生的尸体。

是谁杀了这小畜生?她蒙着白翳的眼珠转动着,盯着在场众人。

一直瘫软在地的徐娇娇,此时终于挣扎起身,哆哆嗦嗦的指向那摊烂肉:就是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变态,他跟怪物同归于尽了。

人已经死了?那真可惜,答应给他的报酬也送不出去了。

管理员好似万分遗憾的说道:不过,公寓里面还有其它几只走丢的小畜生

一旁的秃顶男听到,眼睛嫉妒得发红,一双小眼睛滴溜溜转的飞快。

紧接着,管理员就将电梯重新封闭,将众人驱离,表情严肃的警告道:这小畜生的尸骸,住户们自然会清理,你们谁也不准动。

众人被从一楼赶走后,便悻悻的散了。

只有沈禹,在离开前,站在高处向楼下遥遥望了一眼。

只见向来不在白天活动的管理员,此时正带着几个公寓住户,偷偷摸摸的进入电梯,在怪物已经死去的尸体里,翻找着什么。

他知道,对方一定是在找那柄金色钥匙。

徐娇娇因为之前的那场惊吓,此时粘翠花粘得紧,惊魂不定,步步紧跟。

翠花安抚了她半晌,之后才将她安置在其它安全的地方,然后便来找佚名和沈禹。

三人来到僻静处,沈禹终于找到机会,将一直藏在袖子里的金色钥匙,拿给佚名、翠花两人看:我刚才察觉到楼道管理员的眼神不对,就没交出来。

金色的钥匙,与之前红色或粉色钥匙全然不同。

佚名拿着钥匙,端详片刻,不由赞叹道:你反应很快,有些书中角色,有时的确会故意欺骗我们。

这座公寓内的住户、以及管理员,要的并不是怪物尸体,而是这柄钥匙。

不过,该怎么用?翠花问道。

沈禹思索了一下:钥匙上刻着吴见义的名字,也许这柄钥匙就是打开444号房间的钥匙?

几人之前就准备前往444号,此时更是一拍即合,决意用这柄钥匙在东西两楼都试一下。

可是东楼444号房间,依旧没能被打开,不管是用钥匙,还是直接暴吝门,甚至翠花一身蛮力,都没能成功将房门打开。

三人无奈,只得再去西楼试一试。

而西楼的444号房间竟然没有上锁!

吴见义在西楼的住处,房门竟然是虚掩着的,轻轻一推就开了。

沈禹站在门前,手里捏着那柄压根没有派上用场的钥匙,心中疑惑更甚。

房间内,家具设施十分凌乱,像是遭到过一场洗劫。

窗边的梳妆台被掀倒,生锈的剃须刀滚落在地,双人床破旧不堪,墙壁上的字母表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

佚名大致勘测了一番,推测道:依照留下的生活痕迹,这里之前住着一家三口。

小孩识字用的字母表,女人用的梳妆台,男人的剃须刀,夫妻两人睡的双人床。

吴见义带着自己养的小三入住房间,并生了一个儿子,与这一家三口的痕迹也合得上但是张莉莉呢?

她虽然已经消失,但是却是444号房间真正的女主人,已经在这里生活过许多年,总该多多少少留下过一点生活痕迹。

可是没有,一点都没有!

她的痕迹被人为地故意消除了,就像是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这时,沈禹从翻倒的书桌抽屉里,翻出了一本日记。

打开日记,上面的笔迹杂乱不堪,像是有人焦急慌乱之下,胡乱写上去的痴人呓语。

【九月十六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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