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陪我去买衣服吧(1 / 2)
林雅儿可不管三七二十一了,跳上去就是一顿粉拳,不管青红皂白,捶打着李作乐。
“哎哎哎,你疯了还是咋的啊?”
李作乐打着呵欠醒来了,昨晚很晚才睡,现在还困着呢。
林雅儿的拳头打在他身上,李作乐倒是没有太大的感觉,林雅儿在李作乐看来,就跟普通人被雨点打到一样。
不但不疼,你别说,还有点舒服,跟按摩似的。
当然,林雅儿并不是不用力,林雅儿很用力,恨不得打死李作乐的那么用力。
这拳头要是打在普通人身上,估计一般人也受不了。
不过李作乐当然就不同啦。
“你混蛋,你流氓,你无耻!”
林雅儿哪里管那么多,自己的身体都给这混蛋夺去了,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拳头不够,猫爪来凑啊。
林雅儿变拳为抓,疯狂的真是如同一只小野猫一样在李作乐的头上脸上抓挠着,嗤啦,嗤啦,李作乐的脸上立刻就出了两道血痕。
然而这哪里够林雅儿解恨啊,抓挠更加的疯狂了。
“我恨你,恨你,恨你,呜呜呜……”
林雅儿一边哭着,一边抓挠着李作乐。
“好了,别闹了!”
李作乐实在不堪其扰,干脆推开林雅儿的胳膊,把这妮子紧紧的抱在怀里,然后用手轻轻的在林雅儿的头顶上抚摸着,“哭啥呢,林大小姐,只不过是虚惊一场罢了,也当是一次教训,以后你也认清楚孙玉成的为人了,这不是好事吗?幸好我去的及时,你又没有损失什么。”
林雅儿的肺都要气炸了。
自己的身体,自己的第一次都被你这混蛋夺去了,你还敢腆着脸说我没损失什么?
这个时候,装什么好人呢!
“没损失什么?这是什么!”
林雅儿挣开李作乐,把沙发上的被单仍在李作乐面前,浅色的被单上,鲜红的血迹显得十分的醒目。
一想到那是自己的处血,林雅儿又愤怒又羞耻。
“这是被单啊。”
李作乐迷迷糊糊的说道,昨晚折腾的太晚了,虽然刚才被林雅儿一顿闹,可是现在又困了。
“被单上面的是什么!”
林雅儿气的要吐血了,这家伙,装什么呢!
“血啊,咋了?”
李作乐惺忪着眼睛,说道。
“你这个吃完不认账的王八蛋,别和我玩文字游戏,这是我的血对不对,你昨晚对我干了什么!”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李作乐现在已经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哦,原来你是因为这个啊。”
李作乐长长叹了口气,“那是我的血。”
“你的血?”
林雅儿一愣,这家伙什么意思?难道男人也会流血?
她没有经历过男女之事,所以其实林雅儿的知识也比较欠缺。
李作乐懒得多说,抬起手臂,给林雅儿看了看,上面一道长长的血痕,已经结疤了,但是显然,那是新伤口。
“昨晚你太激动了,非要我要了你,我不从,你就骂我打我,还准备强暴我,最后拿刀威胁我,我的胳膊就是被你用刀割伤的,不过幸好我这个人冰清玉洁,誓死不从,才没有让你的淫威得逞,到了后半夜,你终于药效慢慢缓解,睡过去了,我一直守着好一会儿,看你不会再发作了,才回来睡觉。”
李作乐说道这里,又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苦着脸,哀求道,“林大小姐,你到底能不能让我睡一个安稳觉啊!我求求你了,林大小姐诶!”
说完,李作乐倒头就睡。
林雅儿愣在一边,难道,这,真的是李作乐的血,而不是自己的?
林雅儿又想起来记得好像在哪里看过,如果是女人的第一次的话,早上起来会有痛感的,可是自己好像也没有感觉到啊。
然而,到底是不是这家伙在骗自己?
李作乐那么聪明,不对,这家伙那么狡猾,他的话,也不能全信!
“喂,别睡,你怎么证明这血你是你的还是我的,你起来,跟我去做个DNA检查去,我们一起去DNA检查中心!”
林雅儿使劲的推搡着李作乐。
“我真是服了!还跟你去DNA检查中心,你干脆一刀扎死我得了,喂,林大小姐,我说你怎么这么蠢呢,你自己去卫生间里找个镜子检查一下不就得了!”
李作乐的脸就跟苦瓜一样,妈的,自己昨天晚上忙到大半夜的,累的跟狗似的,这连个觉都睡不安稳了!
“我说,你应该知道怎么检查吧?把镜子放在下面,自己看不就行了吗!”
李作乐说完,懒得再理会林雅儿,自顾自睡去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