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娇娇女配要种田 第1节(1 / 2)
八零娇娇女配要种田
作者:李清雪
文案:
在末世和丧尸同归于尽的战五渣沈灵月穿越到了一本年代文中,而且还是个作恶多端,最后死于非命的女配,女配还是被抱错的真千金。
山好水好没有丧尸的地球太美好,她还要享受生活呢,可不想没有了下场,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把假千金当宝,她也不稀罕,假千金愿意当女主就当女主吧,凭她的本事,到哪里不是个宝?
你问为啥?因为她有种植天赋在手,种出来的粮食、蔬菜、水果高产又环保,何况还会种特殊用途的植物,当个宝绰绰有余!
第1章 穿书
夏天的夜并不凉快,特别是前天刚刚下过一场雨,空气湿度大,再加上没有风,所以非常得闷热。
这样的天气在在室外都热得汗点不落的,到了室内更是如同蒸笼一样了,大岭村的社员们受不了这样的天气,纷纷走出房门,不是在院子里搭床,就是卷着席子去了打谷场席地而睡,再就是有那住着平房的人家,直接睡到了房顶上,位置高了,也能有些风吹过。
这样睡觉虽然麻烦,但是有个好处,那就是打破了空间的限制,让人们能够更好地聊天和八卦,目前村里面最火热的话题便是沈根住家的五闺女沈五妮了。
说起这个沈五妮,无论谁提起都是一声叹息,这孩子命苦啊,本来是千金小姐的命,却硬生生地成为了农村丫头不说,还到了重男轻女的沈根柱家里。
沈根柱家又穷又破就不说了,两口子还是出了名的懒人,家里连带着两个儿子,全靠吸闺女的血过活。
这个沈根柱也有些聪明,他当初没有把几个闺女全部换高彩礼,全部找的是老实人家,就是打了细水长流,靠闺女养活他们家一辈子的主意,高彩礼是好,但是一般这样的人家都不好惹,回头他去要东西的时候麻烦,老实人就好多了。
比如没有粮食了,就去闺女婆家要,他们一次也不要多,但是出嫁的四个闺女一家一点也够他们家生活了。
而这个五闺女更可怜,前面四个闺女还算被自己家养大出嫁的,但是这个五闺女呢,三岁的时候就被沈根柱给了人做童养媳,其实这也算好事儿,毕竟她在家里也过不上啥好日子,去了婆家,最起码能够吃饱穿暖,但是这前提是沈根柱家里得消停啊。
他们和着其他闺女家一样去吸血,童养媳又不是娶回家的媳妇儿,不但要养媳妇儿,还要养媳妇儿一家子,时间长了,谁家受的了啊,最后这闺女不知道换了几家人家,直到了沈五妮十二岁的时候,沈家实在送不出去了,便只能养在家里,正好他们家又刚生了个小儿子,没有人照顾儿子呢。
于是沈五妮的苦日子正式开始,在家里不仅仅是保姆,还是壮劳力,在生产队的时候,每天都要背着弟弟上工,完了回家还要伺候地主老爷一样地伺候一家子吃喝,生产队解散了,沈家的地更是这姑娘一个人种。
这样的姑娘,村里人看了心疼,但是也没有办法,谁让沈根柱家里难缠呢,只能偶尔给这孩子塞点吃的,或者是穿的,一转眼这闺女十八了,该说婆家了。
凭着沈五妮能干的名声,也不缺婆家,但是他们家吸闺女血的名声太响亮了,谁家想养岳父一家一辈子啊,于是沈五妮这亲事一时还真成了难题。
沈根柱眼瞅着就要五闺女就要砸手里了,肯定不愿意啊,于是便联系了隔壁村的一个打死了一个老婆的老鳏夫,打算高价把五闺女卖掉。
哪里想到就在这个时候,沈五妮突然在村支书家门缝里偷偷地塞了一封信,然后离开了大岭村,这时候社员们才知道,沈五妮根本不是沈根柱的亲闺女,她的亲生父母是省城的大干部,她这是去找自己亲爹娘了。
说起这个,还真是有一段故事,沈根柱的老婆前后连续生了四个闺女,这让老沈家非常不满意,孙翠香的日子非常不好过,于是在生了四闺女,经过两年的调养又怀上了一胎,当初无论是她个人的反应,还是赤脚医生说的,还是私下里偷偷地找那些神婆看,都一致认为她这次怀的是个男娃,这让三代单传的沈家喜出望外,顿时把沈根柱的老婆孙翠香祖宗似地伺候着。
而孙翠香更是逮着这个机会大吃大喝的,最后补得肚子过大,生的时候难产,因为笃定肚子里的是个男娃,沈家咬牙把孙翠香送去了县城的医院,剖腹产生下来的却是个闺女,身子也坏了,几乎没有了怀孕的可能,直到七年后才生下大儿子,后来又生下小儿子。
而害她如此的沈五妮可不就不受待见吗,从小就没有过过一天的好日子,可惜沈五妮却不是真正的沈五妮,她的亲生父亲在县城的纺织厂当干部,亲生母亲随着丈夫调过来,生产的时候也正好在县医院,由于当时医院的失误,以致于让两家抱错了孩子,让沈五妮本来大好的人生错了位。
至于沈五妮怎么知道自己不是沈根柱的亲闺女的,社员们不知道,就是沈根柱家里也搞不清楚的,他们也从来不知道自己家竟然和城里大干部家里抱错了闺女。
而沈五妮她怎么知道的呢?毕竟连沈根柱自己都不知道呢,当然因为沈五妮重生了,她从十年后重生而来,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想起前世自己坎坷又悲苦的一生,沈五妮在养父母家里醒过来的时候,就做了一个决定,无论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她都要离得远远的。
她上辈子什么苦都吃过了,这辈子只想平平稳稳地过一生,她有手有脚,现在又改革开放了,到了哪里不能养活自己。
于是她自己偷偷地雕刻了大队里的萝卜章,拿出养弟弟的作业本,唰唰地盖了几张没有内容的介绍信,这才给村支书留书出走。
她给村支书留信,也有着自己的打算,一来能够阻止村民们大规模地找人,二来她出去找工作,如果别人向村里落实她的身份,村支书也能给她帮助,其实她最重要的是想要沈根柱上省城莫家认闺女,看看莫家最重视的脸面往哪里搁,不过以沈根柱的尿性,这个可能几乎为零,但是万一呢。
不过这姑娘运气不好,82年正是改革开放的头几年,正是华国社会治安不好的时候,她一个姑娘家独自出门,可不就遇到事儿了。
几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手里拿着开了刃的水果刀,笑嘻嘻地对她劫财,至于劫色,她目前黑黄瘦,而且头发干枯似稻草,身上穿得又是补丁摞补丁的衣服,这副尊容说实话,还真是挺安全的。
不过这副难民样子也不至于被劫财吧,说起来也是她运气不好,这几天因为公安局的大力整顿,这几个小混混已经好久没有开张了,眼瞅着到了晚上,今天又是空手的一天,而给他们上头的老大上供的时间就要到了,心里头正急着呢,就这时候碰到了深更半夜落单的沈五妮,自然不会放过了,蚊子再小也是肉,这样给老大上供的时候,也能做添头。
可是沈五妮身上只有二十块钱,这是她攒了好久的,而且也是她能去省城最重要的路费,自然不能给,于是就被这几个小混混打得头破血流。
“老大,怎么听着有人喊救命啊?”
这时候离这条路不远处的一条巷子的路口,有三个身穿花衬衫牛仔裤的年轻人,其中一个年轻人还戴着一幅蛤蟆镜,而且看旁边两个青年的样子,肯定是以戴蛤蟆镜的青年人为首的。
“嗯,听着还是个女人,老大,我们要不要救人?”
左边的青年也紧跟着附和,他们“安平三雄”向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安平县整个县城的名声那可是响当当的,虽然他如此问,但是他铁定老大会救人的,果然老大没有辜负他们“安平三雄”的名声。
“废话!”
戴眼镜的青年说了两字后,便率先迈腿向声音来源处走去,而等他们到了地方后,看到的便是几个小混混在搜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同志的身,立刻气上心头,这群杂碎,竟然连个乞丐都不放过。
“住手!”
戴眼镜的青年人大喝出声,这群兔崽子,竟然连个乞丐都抢,今天必须要让他们尝尝他们“安平三雄”的厉害才行。
“哟,今儿什么运气啊,没想到收工的时候,肥羊自己送上门来了,正好让爷爷们开开张,兄弟们都给我上,把这三只弱鸡给抢了,这个月咱们给洪哥的上供钱就有了。”
双方人马就这样混战在了一起,呼疼声,拳头打到身上的闷响声,成为了这条路上的主旋律,而沈五妮见有人救了,放心地晕过去,等她再次醒来,沈五妮已经不再是沈五妮,而是沈灵月了,一切的打斗都已经结束了,而救她的那三个人,把小混混用绳子绑了,让他们挨着墙根蹲着,三人当中走出一人去公安局喊人过来接收。
“安平三雄”的名声果然不是白得的,他们三个受过正规的民兵训练不说,还和林耀的特种兵大哥学了不少克敌招式呢,这五个小混混就算拿着水果刀,也不是他们三个的对手,眼镜男享受着手下一个小弟的吹嘘,头抬得高高的,一幅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的模样。
而沈灵月默默地观察着面前的场景,还有脑海中涌现出来的记忆,都让她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她穿越了。
她作为末世国家的重点保护对象,在地球马上就要恢复生机之前,因为所在基地失守,不得已和丧尸同归于尽,哪里想到会穿越,还是穿越到重生者的身上,而且重生也就罢了,她还穿书了,接收了这个身体前后两辈子的记忆,她想起了自己在基地时候无聊时看过的一本小说,无论情节、人物都和原主的记忆吻合,而在这本小说中,她穿越的这个身体,还是个下场悲惨的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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