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 / 2)
吃光了就要买,对吧。
村子里只有一个小小的诊所,还开设在村头,而小女孩家在村尾近山林的地方,要买那么一小瓶药,几乎需要穿梭整个村庄,蜿蜒曲折的山村小路,那可是一片漆黑的夜晚。
但没办法,看着妈妈痛得那么难受,小女孩当然决定穿过黑夜,去买药。
她出去之后,一夜都没有回来。
第二天,她的尸体被发现在山路一侧的竹林里,凶手下手非常重,手段残忍,女孩临死之前被打得鼻青脸肿,双手某几个手指被掰得骨折,双脚受伤严重,显然是被拖行到竹林里抛尸的,而最可怕的是,女孩的双眼不在了,是被凶手用树枝给挖下来的。
显然,凶手并没有携带工具,是一宗临时起意的作案,极有可能是同村人。
因为太残忍了,警方相当重视,调来了邻村的不少民警一同办案,根据村头诊所的医生提供的信息,当晚小女孩的确来敲过他家的门,也买走了一瓶心痛定药片,女孩走的时候跑得很急,但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医生也不知情。
由于事情闹得太大,民警家家户户去做询问,凶手很快就被找到了——谁也没有想到,凶手竟然小女孩的邻居,一个平时看起来非常老实憨厚的中年妇女,平时小女孩都称她为桂婶,她对小女孩也挺不错,谁都没想到,她会下那么残忍的毒手。
那天晚上,小女孩匆匆忙忙地跑出来买药,却被桂婶给盯上了,当时桂婶家男人染上了赌瘾,在邻村大赌特赌,不仅输光了家里所有钱,还欠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还债家里能卖的都被男人拿去变卖,而当晚她的儿子发烧了,第二天需要去看医生,可是她手里却没有一分钱。
儿子高烧不退,如果没钱治疗的话,说不定会危及性命!在穷苦的年代,看过太多人因为穷困看不起病而失去生命,有些甚至是很小的疾病,就连感冒发烧,都曾夺走过人命。
在贫困面前,生命显得那么廉价。
桂婶一夜睡不着,因此也听到了小女孩家有动静,即使外面风声很大,但她知道小女孩出门肯定是去买药了,多年邻居桂婶早已熟知情况,她同时也知道,小女孩对钱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概念,她急匆匆出去买药的时候,肯定是把家里所有钱,也就是她妈妈的一个皮夹子给带过去的。
她就躲在小女孩回家必经的小路上,捡了一根木棍,等着小女孩回来。
急匆匆拿着药瓶想要回家的小女孩,根本没有注意到黑暗中有人埋伏她,桂婶一棍子过去,小女孩呜咽一声,整个人被打倒在地上,连呼喊声都没有发得出来。
桂婶在地上没有找到皮夹子,于是往小女孩的双手探过去,发现她的双手还死死的捂着什么,不肯放手。
于是她出尽了力气掰开小女孩的小手,却发现她还没有晕过去,张嘴还想发出啊啊的声音,桂婶心一狠,木棍继续往小女孩头上,脸上狠狠地敲下去。
一下,两下,三下……
也不知道她敲了多少下,反正是直到小女孩发不出任何声音,她才停了手。
但就算如此,小女孩的双手仍然紧紧攥着什么,桂婶花了好大力气,掰断了小女孩的手指,才把她的双手打开。
她取走了小女孩的皮夹子,为了不让人太早发现女孩的尸体,她又费尽力气把女孩拖行到很远的竹林里,抛尸荒野。
农村人迷信,觉得人死之前双眼能记录到生前最后一幕,于是她便用树枝挖掉了小女孩的眼睛,为的就是怕报复,怕小女孩死后变成厉鬼找她报复。
整件事就是这么简单,贫穷有时候不仅会让人绝望,甚至还会让人变成比鬼更可怕的东西。
之后,桂婶被执行了死刑,一念之差,三条人命都在里面——那天晚上,小女孩的妈妈因为没有得到药物抑制疼痛,根本没有撑到天亮。
不过也好,就算她撑到天亮,看到小女孩的惨状,估计也一样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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