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五百两黄金一件衣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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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家在岭南府,确实颇有名声。

是岭南地区最大的粮商。

家中资财颇丰,加上家风醇厚,杜家子弟少有嚣张跋扈之人,所以杜家在岭南府的名声很好。

往年灾害之年,杜家往往都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开仓放粮,或者以低价将粮食种子,租借给那些农民。

所以深受百姓爱戴。

而这胖公子,正是杜家七公子杜陵,也是老太爷老来得子,在家里颇受宠爱。

这一次岭南府四公子选拔,命名为“十里长风”。

杜陵因为平日里的做事风格,竟然呼声很高,杜家听闻之后,也派人给杜陵报了名字。

只是这位如果讲究吃的方面,那真是无所不通,天南地北,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少有他没吃过的。

但如果说起诗词歌赋,却未免有些难为他了。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件长脸的事情,所以哪怕是参与,对杜家来说,也是好的。

主要是杜家上面几个少爷,都参与了家族的事业,干的有声有色。

唯有这位七少爷,每天无所事事,在街上晃荡。

家里宠爱,倒也不会去要求他做什么。

如果能有点才名什么的,对他以后也有好处不是?

但是像杨少游之流,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多半都是嘲笑的。

四公子的名头若是这么不值钱,那还评出来做什么?

既然杜家想要丢脸,那自然也是由得他们。

没道理人家脸都送上来,还不狠狠的踩一脚。

杨少游带着书童,神神秘秘,或者说鬼鬼祟祟的进入了云锦斋。

那几个打手倒也没有因此狗眼看人低。

说白了,这些人,也是看碟下菜。

这主仆两个人身上穿着,都很讲究,气度非凡,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呦,这位爷,不知道今儿来,是自己添置衣物,还是帮家中姊妹添置首饰。

我们云锦斋,帝都老字号,所有的东西,都是最好的。”

掌柜的笑呵呵亲自迎了上来。

这个时辰,店里的客人本就不多。

经过刚刚胖公子与随从一闹,更是可以用门可罗雀来形容。

但杨少游看到空荡荡的店铺却松了一口气。

起码在这里,不用被那些无知女人追赶。

“本少爷需要一套,完美的长衫,一定要好,要奇,要最新的款式。

料子要用紫金缎,绣线要用金丝,配饰要用寒山玉,通天冠要用东海琉璃眼。”

杨少游根本没看店里的商品,而是报出了一系列的要求。

掌柜的听了,眼睛都直了。

这紫金缎,当世稀有,每年全部产量加起来,也不过一匹布。

而且这东西,基本上都是皇家贡品,寻常人家,见都没见过。

这紫金缎生产非常不容易。

在蚕宝宝小时候,要以金砂饲养。

因为这东西难以克化,所以能养活的蚕,百不存一。

一旦能养活,那些蚕在吐丝的时候,就会吐出紫色的丝来。

这是金砂与桑叶里的某种物质混合之后形成的颜色。

放在阳光下,缎子会反射出道道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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