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出去走走(2 / 2)
这脆萝卜,还是沈安安指挥,郑小云腌制出来的,爽口无比,非常下饭。
冬天没什么好东西,也就是腌制的白菜之类的。
这也得亏是现在温度低,否则以现在的腌制办法,沈安安估计用不了两个月,就酸的不能吃了。
好在她会不少方子,家里的腌菜重新腌制了一批,如今刚好能吃,味道都出奇的好。
郑小云犹豫了半晌,看了看沈林,沈林若有所感,偏头就对上了妻子询问的目光,轻轻点了点头。
刘浪,这个人,在这沈安安重新活过来的个把月来,似乎已经从这个家完全消失了,再也没有人提起来过。
而且女儿也是越来越开朗皮实,性子虽说有了转变,不似之前那般大大咧咧,气性大的,但终归是犹如野草一般旺盛生长了起来。
这个把月,小脸都养的出了二两肉,白里透红,看着气色就好了很多。
更难得的是,这孩子现在真的不用让他们操心了,省心的很。
“嗯,出去走走也行。对了,锅里蒸了一些米糕,回头你去镇子北边那个狗儿巷去看看。
小七那帮乞儿,都落脚在那边。
今天过腊八,送点吃的过去吧。”
狗儿巷,在云山镇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出名的地方。
因为整个镇子的乞丐之流,都聚集在那里。
正常情况的好人家的孩子,一般都不会到那里去玩。
久而久之,狗儿这个词就已经成了乞儿的代名词。
古代起名字,有一句俗话,叫男不叫天,女不近仙。
什么意思呢?
就是在古时候,讲究贱命好养活,相信命格一说。
男孩子,名字万万不能叫什么什么天的,比如周天,李天,王天这种,这是对老天爷的敬畏,哪个凡人能压住这种名字?
女孩也不会叫菊仙,凤仙这之类的名字。
道理是同样的,怕自己的孩子,命格压不住,容易夭折。
事实上是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以及生产岁数太小,导致孩子夭折的概率非常大。
像猫儿狗儿,石头,小草,毛丫之类的贱名字,大家反而认为是好养活的。
但是如今整个云山镇的孩子,就没有叫狗儿的。
这也就因为狗儿巷的存在。
沈安安听了,自然无不应允。
事实上,这一次郑小云不说,她也想去看看。
主要是她现在缺人。
狗儿巷中很多乞儿,并非自愿成为乞儿的。
如果能帮一把,沈安安也不介意。
而且这种吃了苦的人,更懂得感恩。
比如小七跟他的弟弟妹妹。
当然,这其中也不乏刘浪这种黑了心肝的烂货。
所以她的主要目标,还是小七。
她终究是一个女孩子,想要打开自己的商业帝国的大门,终究需要一个忠诚的,能够独当一面的管家角色。
她思量了很久,才把目光放在了小七的身上。
这孩子身上有一种坚韧的性子,而且手脚干净,做事懂规矩,有条理。若是个人才,沈安安也不介意调教一番。但若是一滩烂泥,那这一次便只是去送吃的,表善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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