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慕长轩,你是混黑社会的么(1 / 2)
慕家凡是见过叶敏的人都不由得表示赞叹,说慕老爷子眼光不错,为小儿子寻得一个如此美貌如花的女人,举止端庄,温柔娴淑。总之一切好词用在叶敏身上一点儿都不为过!
叶敏从小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面对哥哥嫂嫂的夸赞,还有慕老爷子的赏识,这种场合的应付对她来说是小菜一碟。
唯一让她不快的是,她这都来一个小时了,却半天没有见到慕长轩的身影,不免有些心不在焉起来,目光总是忍不住往门边看去,可得到的结果依然令她大失所望。听慕老爷子说已经吩咐人下去找了,怎么会去这么久,慕子卿到底找他有什么事?
“子卿,你六叔呢?”见慕子卿失魂落魄的归来,叶敏撇开众人,将慕子卿拉到一边,急切的问。
这场订婚虽然一切都安排妥当,慕长轩也答应了,可她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是她太紧张了么?或者是她对慕长轩太过于渴望,害怕失去,所以才表现得这么魂不守舍?
“六婶,你这么优秀,我相信你一定能俘虏六叔的心是吗?”慕子卿突然冒出这样一句,温润的面容上满是哀伤的神色。
就连他都觉得叶敏优秀,可为什么六叔就不能放手好好爱眼前的女人?叶敏和慕长轩不管出现在任何场合,无疑都是最般配的一对,而他却背着六婶藏着别的女人,还是人么?如果不是怕白小悠受到伤害,他可能已经将真相对叶敏抖露了出来。
叶敏被他突然转变的态度给惊呆了,特别是他说出的那句话,好像慕长轩在外面已经有了别的女人。这个,她当然知道,慕长轩本就是天之骄子,要说这一辈子只有她这一个女人是不可能的,她在面子上会装作若无其事,可背地里她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敢靠近他的女人,包括杜瑜锦。
试问有谁能做到自己的男人被其他女觊觎,除非不爱才会不在乎!
“子卿啊,你和你六叔最近是不是闹矛盾了?”叶敏说这句话的时候还不忘观察屋里人的动静,发现他们并没有因为她的离开而说什么难听的话,将慕子卿拉到更偏远的地方,方才放心。
慕子卿始终闷闷不乐,按道理说,平时的他特别招女孩儿喜欢,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冬日里的一道暖阳,让人舒适温暖,这样的男人怎会不讨人喜?可今天面对叶敏,他连基本的礼貌都懒得维持,因为心里藏了心事,让他对什么都没了心思。
“我还有事,先走了,对了,六婶,我真心祝福你能和六叔白头到老!”最后他说了这样一句话,也不管叶敏什么表情,很没绅士风度撇下未来的六婶离去。
叶敏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错愕不已,虽然她没弄明白慕子卿到底什么意思,但有一件事可以肯定,慕长轩的心里藏着一个人,这就是他一直以来对自己冷淡的原因。可眼前除了杜瑜锦她想不到任何人,但杜瑜锦又不像是他心里的那个人,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按理说,如果慕长轩心里的人真的是杜瑜锦,他大可以娶她,所有的人也不会反对,可为什么他会答应和自己订婚呢?
乱了,全乱了,她什么都不想管了,只要和慕长轩有关系的女人,她一个都不会放过,此刻最该解决的女人就是杜瑜锦,看来在订婚之前她应该要解决掉那个贱人,否则她心里会不安,总觉得会有人出来捣乱!
刘琴见自家儿子进来,也没发现他脸色阴郁,一心系着他的终身大事,在这样的场合下,她忍不住将自己的心里话给吐了出来,“爸,您看子卿也到了结婚的年龄,他和白氏的千金是情投意合,今儿个趁着喜庆要不将慕子卿的婚事也一并宣布了吧!”
刘琴根本不知道白灵萱被毁容的事,估计知道了这场婚事她也不会同意,就算白灵萱的家世再好,她总不能让儿子娶一个毁了容的女人吧,说出去多没面子,别人还以为她儿子没人要呢!
慕子卿显然没有料到她会当着大家伙的面说自己的终身大事,他此刻就是想拒绝也拒绝不了,只得在慕老爷子还未发出命令的时候将胡说的刘琴拽到一边儿。
“妈,你怎么能这样,婚姻是儿戏吗?”他不顾场合,对着刘琴就是一阵怒斥,虽然声音不大,但还是被有心之人听了去。
“哟,想高攀啦,子卿不是还小吗,大嫂您这么着急算怎么回事啊!”一道尖锐刻薄的声音响起,让在座的其他人听了忍不住嘲笑出声。
紧接着,就是更为难听的话传入整个大厅,几位弟媳毫不顾忌的在这样的场合损她,只因她的身份低微,好欺负。
“就是,这家世嘛虽然是重要,但要是不懂礼数将来嫁进我们慕家,还不丢脸吗?”
“哈哈,我也这么觉得,这家世啊倒是其次,如果像大哥一样讨了一个疯婆子,一辈子可就毁了!”特别是这句话简直是戳到了刘琴的痛处。
结婚之后的几年,慕尘浩总是骂她疯婆子,此刻被人捅了出来,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怎么说她也是她们的大嫂,难道一点儿礼仪都不懂么?
忍无可忍的刘琴想上前去跟她们去理论,却被慕子卿拽住了胳膊,让她冷静。刘琴在慕家的地位本就低下,如果贸然前去,吃亏的只能是她自己。况且,她们说的也是事实,只不过话说得难听了点儿。
在慕子卿眼中,刘琴确实不是一个合格的妻子,慕尘浩身为慕家的长子无疑是最忙碌的,可她不但不知道体谅,总是扯慕尘浩的后腿,每天怀疑这个怀疑那个,在公众场合没少让慕尘浩丢脸,这样的女人,哪个男人能忍受?也难怪他的父亲会在外面找别的女人,早些年慕子卿还有些怪父亲,认为他不称职,可近几年他算是明白慕尘浩的痛楚了,偶尔他还会为父亲抱不平。
刘琴不光是对父亲,对他也是一样,什么事情都要插上一脚,此刻,他的婚事就是最好的例子!
可到底刘琴是他的母亲,看到众多人针对她,他也没什么好脸色,但这些人都是他的长辈,在爷爷面前他也不好发作,只能让刘琴忍忍,她们嘴上热乎热乎也就过去了。
“哈哈,就是就是!所以说呀,这婚事还是得斟酌!”
“你瞧瞧咱六弟,多会挑人呀!”
几位弟媳见刘琴忍气吞声,忍不住在一旁煽风点火,平时她们对刘琴就没少奚落,总觉得像她这样身份的人不配嫁她们慕家,说出去有失颜面,偏偏某人还不知道检点,越是公众场合越是掉链子,将慕家的脸都丢光了。
这时,坐在沙发上的慕老爷子开口打破了僵局,“行了行了,都少说两句,子卿的婚事还是等长轩订婚以后再说吧,你也不必太着急。”
此话一出,刚刚还热闹的客厅顿时安静下来,直到叶敏走进来才打破沉默。
“敏儿,怎么样,找到长轩了吗?”慕易川见她的情绪有点儿低落,忍不住问。
“爷爷,不用找了,六叔已经离开了!”一旁的慕子卿插话道。
这话一出,慕家的众位长辈都将目光移到了叶敏身上,倒是想看看这位未来的慕六夫人如何处理自己夫君的不告而别。
面对众人好奇的目光,叶敏将自己隐藏在心底的情绪压了下去,淡淡的扫一眼众人,然后方才对慕易川开口,“哦,是这样的,长轩刚刚给我来过电话了,说是有急事需要处理,慕伯伯,要不这样吧,我就先回去了,改天再来看您!”
她回答得那么自然,即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慕长轩撇下她一个人离去,面对众多的家长她依然能应付自如。
“也好,我让人送你!”
“嗯,谢谢!各位哥哥嫂子,我先走了,你们聊得开心点儿!”叶敏走之前还不忘对众位哥哥嫂子打招呼,那语气里的尊重啊,没来由的让人喜欢她。
“好好,都一家人了还这么客套,有空常来玩儿啊!”
“嗯,一定一定!”
慕老爷子其实早就知道慕长轩已经离去,他那个小儿子他当真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不告而别不是第一次,可现在这样的场合离去实在是太不像话。之所以会在那么多人面前那么问叶敏,就是不想她太难堪,哪知慕子卿却将事情给捅了出来,他还怕叶敏会尴尬呢,没想到这个媳妇倒会化解,这无疑让慕易川又对她增添了一抹好感。
如果换了别的女人说不定就闹起来了,如此识大体的女人,也只有她才配得上自家的儿子!
程佩歌从白小悠哪儿出来之后想了很多,决定向林亦飞辞职,这些日子的相处,她发现自己已经慢慢的喜欢上了林亦飞,那个妖孽一般的男人!可她的身份低微,林夫人中意的儿媳一直是慕家的长孙女慕云初,在还没完全陷下去之前,她只想赶快逃离。
“你最近是怎么回事,这些都是怎么办的,啊?”林亦飞见她没经召唤就进来自己的办公室,顿时将桌上的文件一摔,那张绝美的脸上却看不出有任何生气的迹象。
一个文件都整理不好了,真不知道她这些日子在想些什么!
程佩歌双手交叠的站在一旁,默默忍受着他的呵斥,好像已经很久了,他没有对自己再发脾气,今儿个又吃炸药了么?
低着头,她不敢去看他的脸,缓缓的说道,“那个BOSS,我想辞职!”
话落,林亦飞的面色稍稍一僵,问,“什么?你……你不想干了,不是说挺缺钱的么,难道找到了更好的出路?”
“没有,就是不想干!”程佩歌怕他误会,立即解释。
像她这样的人,上哪儿去找到更好的工作啊,说实话,跟着林亦飞只是偶尔受些憋屈,工资还是可以的。她确实很缺钱,家里的条件本就不好,如果她辞了这份工作恐怕对家里的经济造成损失,一时间她陷入两难的境地,没了刚进来时的底气。
她低着头不说话,林亦飞又问,“谈恋爱了,和男朋友吵架了?”
见他误会得愈加不着边际,程佩歌一时心急,抬眸对上他那双勾魂的桃花眼,霎时颇有一种电流袭击整个身体的感觉,让她全身都酥酥麻麻的,继而她的脸刷的一红,窘迫的垂眸,低声的否认,“不是,像我这样条件的人怎么会有人看得上。”
她鲜红的面色没能逃过林亦飞的双眸,想到醉酒那天和她相拥而眠的一个晚上,他的面色也有些别扭,可他到底是经常流连花丛中的男人,也就一时的不自在,随后不耐烦的说,“行了,别闹情绪了,大不了上次的事我不扣你工资就是!”
上次她和白小悠跑去酒吧喝酒,在他的爱车上吐了个天翻地覆,事后他说要扣她两个月工资,疼得程佩歌心里啊,简直是在滴血。
一想到这些,她又来了勇气,但语气里还是带着一丝惧意,“可我……真的不想干了。”
“工资嫌少?”他又耐心的问。
见她站在那儿没动,他没来由的心烦,没好气的承诺,“行,看在你这几个月尽心尽力的份儿上,给你加五百!”
“这个……”程佩歌动心了。
五百啊,对她这样的穷人来说,一次性加五百确实不少了,而且现在家里也急需要钱,她不能耍小性子。
林亦飞看她还杵在原地没有动,也没有任何言语反驳,没来由的一阵心烦,怒吼道,“如果还不行就滚蛋,哪来那么多事儿啊!”
“我做,才没那么笨涨了五百块工资还不做的。”程佩歌看他真发了火,也不敢再造次,低声的嘀咕着。
听到她应承,林亦飞算是舒了一口气,“那还等什么,还不快去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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