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无罪辩论(二)(2 / 2)

加入书签

师父(吐血):你!你!噗——

审判人:玄儿,荣儿推测之事,是否属实?

师父:不……

审判人:我是可以抽取意念进行调查的。

师父:属……实……

我:天哪!师父!你也太恶心了!

师父:我恶心?!谁被人看到了裸体不震惊啊!我是有羞耻之心!和你这种人不一样!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你不敲门!你要是敲了门,我就穿好衣服出来了!怎么可能有后来的事!

师叔:没错!我也想起来了!按照操作规程,我正实施到关键一步时,陆白雨突然破门而入,吓了我一跳!如果是因为我才导致李晚镜的心智发生退化,那也是陆白雨不敲门的错!

师父:没错!她总是不敲门!如果她能够学会敲门,这场悲剧就不可能发生!

审判人(愤怒值80%):原告,你是否有这种习惯,进门不敲门,喜欢破门而入?!

我:我……我……

审判人(愤怒值85%):回答我的问题!

我:是……但是……那时情况危机……

师叔:正是因为情况危机,所以才要事事小心,讲文明!懂礼貌!懂不懂!

审判人(愤怒值95%):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我已知晓!现在做出判决!

(5)判决

审判人:就林微雨状告陆荣导致李晚镜心智退化一案,现做出以下判定。

一、陆玄在救人中不够专心,精神恍惚。负一定责任。

二、陆荣在操作中存在失误,负一定责任。

叁、陆玄、陆荣的失误皆由林微雨破门而入引起,综上,林微雨负全部责任,陆玄、陆荣无罪。

我:等一下!!!

审判人(愤怒值100%):书记,堵住她的嘴!

审判人:今日起,天星门应寻求解决之法,尽快恢复李晚镜的心智,使危害降至最小。林微雨需对被害者李晚镜依法做出补偿。

一、林微雨被判处挠脚底板叁日之刑罚。

二、林微雨负责找回李晚镜,并负责今后照看李晚镜之大小事宜。

叁、为弥补受害者精神损失,自今日起,林微雨不得拒绝受害者李晚镜之任何要求。

天地万物之灵进行监督,以儆效尤!

我:……

审判人:判决完毕,立即生效。如有异议,择日再审!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