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57)(1 / 2)

加入书签

怎么没穿拿进去的浴袍啊!

浴袍宽宽松松的, 袋子又系不稳,肯定能露上一小片胸膛什么的。

他没忍住回忆起执竟光着上身跳舞的样子, 感觉执竟就算不进娱乐圈卧底,凭折身肌肉在警队也起码能当个队长。

哎,他什么时候才能当队长啊。

时煦光顾着腹诽,一点也没注意到自己打量对方的眼神已被执竟看得清楚。

执竟抿抿唇,一言不发地将领口唯一一颗扣子严实系好。

时煦顿时觉得执竟有些奇怪, 房里也不冷啊,这是防贼呢?

执竟在时煦身边坐下,两人离得约莫有两拳远,也许是因为执竟刚洗完澡,时煦总觉得自己左侧的胳膊被执竟身上蒸腾出的热气熏得发烫,他喉头微动,默默离执竟远了一些。

执竟状似无意地瞥了一眼二人之间的距离,没有作声。

卧室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凝滞,时煦想起跟爸爸打过的电话,问执竟,我最近是不是没什么事了?

执竟偏头看他,没有,你应该找个经纪人。

时煦一怔,倒是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想了想道,如果不着急的话,我想先回一趟家。

执竟:如果你不认识合适的经纪公司,我可以给你介绍。

啊?

执竟声音微低,我认识很多经纪公司,业务水平都很强。

时煦感觉心脏在重重的跳动。

刚刚洗完澡的执竟看起来很柔软,加上他压低的低沉声线和温柔的语气,让人很难不心动。

这种心动,既是物理的心动,又有化学的心动。

他舌头打架,我,我想先回家。

执竟沉默了一会儿,好。

时煦换回自己的衣服,逃难似的冲回了节目组。

起初他还想着靠收拾东西平静这颗乱跳的心,结果宿舍车水马龙,让他根本无心风月。

他刚拿起自己还没用完的抽纸,门口冲进来两个眼熟的工作人员,俩人瞧见他,激动地原地跳跃:拳哥,给我签个名吧!

时煦顺手把抽纸放在桌上,又拿湿巾擦了擦手,给人签了名。

像是这样的事情隔几分钟,就重演一次。

到后来他收拾得差不多了,手也被湿巾擦得都要发皱了。门口突然冲进来一个壮汉,一进来就两眼发亮地望着时煦,拳哥!我是你的粉丝。

时煦仿佛看见拿着两柄板斧的李逵大叫了声哥哥,恍惚道:签字吗?签在哪?

壮汉有些娇羞,伸出一条满满汗毛的胳膊,签在这吧,我打算出去就搞成纹身。

时煦一听,顿时把壮汉递给他的笔塞了回去。

竟然要把他的名字纹在身上!

恶不恶心啊!

壮汉看见自己的请求被偶像拒绝,顿时泫然欲泣,啊,不行吗?

时煦绝情地点头,没错,我要走了,不签字了。

那、那好吧。壮汉捡起桌上遗留的半包抽纸,顺手塞进了口袋,开心道,能拿到周边也行。

时煦:头皮发麻。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男的喜欢男的呢!

他才刚刚有点想通,就又想不通了。

因为怕被李逵2号认出来要签名,时煦连帽子带口罩准备得一应俱全,以至于突然出现在他老爸面前时,他爸还以为是有抢劫的,吓了一跳。

时煦嘿嘿一笑,进了小店深处。

时爸爸开的是一家炸串店,因为跟前就是初中,所以生意格外红火。

小店的炸锅就在门口,上面扇着防尘的布,旁边的冰柜里就是各式穿好的串儿,琳琅满目的让人食指大动。

就是里面不大的厅子没什食客,孩子们都喜欢买了就走,边走边吃。

看见儿子回来,时爸爸自然是开心的,也顾不上去招呼时煦,哼着小曲儿就开了冰柜门,给时煦拿了两根纯肉肠,两串鸡柳和一些素菜炸了。

隔壁手抓饼店的老板娘没看见时煦进去,一抬眼就看见时爸爸自己炸串,笑道,老时,你都吃这么多年了,还没吃腻啊,一会给我儿子吃吧!

手抓饼店的老板娘和时爸爸打时煦还穿开裆裤就认识。

她家也有个男孩,跟时煦同岁,俩人从小比到大,一直也没比出个你上我下来。

这会瞧着时煦俩月没回来,老板娘笃定时煦没找找工作,愈发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起来。

他儿子可是城管!

以前大家穷,开不起小店的时候,只能摆摊,城管比天王老子还吓人。

就算是现在地摊经济被提倡了,大家瞧见城管还总是心有余悸咧!

时爸爸懒得理她,虽然不知道儿子到底在干嘛,但气势上可不能输,你儿子还没吃腻呀,小时候偷你的钱来买串,你都忘了?

提及儿子小时候干的那些偷鸡摸狗的事,老板娘顿时闭嘴了。

这些街坊领居可都听着呢,她可不能让自家儿子的形象被败坏,只能歪歪嘴,不忿地道,那也比你儿子有出息,我儿子是城管。

外面两个大人的拌嘴时煦自然是听到了,他也想冲出去告诉他爸:

不要怂,你儿子不仅是警察,还是卧底,现在还在娱乐圈出道了,将来保证要比手抓饼大妈过得风生水起!

但他不能。

时煦重重叹了口气,把行李箱在角落放好,这也是他回来的另一个目的,他得去问问邵局长,卧底这事到底能不能给家里人说,将来被人认出来了该怎么办。

他整了整帽檐,朝外面忙碌的背影走去。

时爸爸的串已经炸好了,此时正在上面刷着晶亮诱人的酱汁红油。

也不知道他的酱里面都放了些什么,光是闻着就让人食欲大开,时煦迫不及待地拿起茄夹,啊呜一口就咬了上去。

烫!时爸爸揪着心。

没事没事。时煦囫囵着答,一口茄夹鲜中带甜,酱料虽然是辣的,却丝毫掩盖不了食材本身的味道,只增风味。

他朝爸爸比了个大拇指,好吃。

时爸爸顿时眉开眼笑,把才增加的新品纯肉肠递到他嘴边,好吃吧,你再尝尝这个。

时煦咬了一口,嚼了嚼,砸吧着嘴说,我还是喜欢吃淀粉肠,咯嘣脆,还入味!

你这就是土猪吃不了细粮!时爸爸嘴上埋怨他,却一转身就去给时煦炸淀粉肠了。

回家不到一小时,时煦吃得肚儿溜圆。

以至于见到邵局的时候,他都还在努力不要打饱嗝。

邵局自然是知道时煦第一名出道的事儿的,一看见时煦鬼鬼祟祟的进来,便立刻亲自迎了上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