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功成名就1(1 / 2)
陆晓攸,光是这个名字拿出去,就足以令人敬仰了。
一路走来,百姓说了无数的传奇故事,这里面只有一个主角,那就是陆晓攸。
在百姓心中,她成为了一个神话,一个让百姓铭记在心的名字。
没有人在意她的性别,没有人在意她的年龄,没有人在意她的出身,大家不会理会她是女孩子,也不会理会她才十五岁,更不会讽刺她只是一个农村的拖油瓶,一个不被人记挂的女孩子。
所有人关心的只是一点儿,为何陆晓攸如此善良?
他们感谢世界上有一个陆晓攸,才有那么多温暖的奇迹,感谢陆晓攸为银河百姓做的每一件事儿,让银河百姓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
花玫瑰驾着马车,心底想着黄戮师兄弟,那群人为了陆晓攸,可以连命都不要。那股儿勇气,一直都让花玫瑰不理解,甚至觉得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
但是陪伴在陆晓攸身边,他发现人生的意义是做一些问心无愧的事儿。
他也愿意为了陆晓攸,付出自己的生命,只求历史上留下陆晓攸的名字,还有他们师门的名字,就可以了。
他们师门留下来后,他们师门的族谱也可以留下来,那么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活在别人的心中了。
花玫瑰打算的,还是挺精细的。
不得不说剑三门的人啊,无利不起早的。
花玫瑰驾着马车,丝毫不做停留,陆晓攸听了他的劝解,乖乖的坐了下来,等到回到家,再出去好好的转转。忽然,她想起来京城的很多美景,若是冬天去看,则是另一番味道。
陆晓攸兴奋的回头,喊道:“宁世秀,我们去转转平安湖好不好?”
“好。”宁世秀笑着,走了出来,坐在了一旁,背靠着陆晓攸,两个人坐在马车的木板上。“但是呢,除了平安胡,我们也该去看看溶洞,这京城有十余间溶洞,在洞里的水晶五光十色的,你看了一定很喜欢的。”
陆晓攸点头,又道:“那我们再去狩猎场看看吧。”
陆晓攸缓声说道:“我呢,不喜欢打猎,看到小动物受伤,我会很害怕。我从小就害怕死人,一具冷冰冰的尸体,毫无知觉,不会说话,甚至一点儿感情都没有了,我会特别的害怕,甚至浑身哆嗦。所以,我也不喜欢看到死了的动物,一样让我害怕。宁世秀,我们去狩猎场看风景吧?”
宁世秀了解,他也有自己害怕的东西,曾经害的表哥落入湖水之中溺水身亡,一直是他心里的伤疤。
他不愿意下水,这简直是他的噩梦。
“恩,狩猎场的风景不美,甚至很枯燥。但是在下完雪之后,小动物会出来寻找食物,他们的踪迹就会被这些白色的雪给记录下来,我们可以寻着动物的脚印,寻找到他们的老窝。”宁世秀笑道。
陆晓攸来了精神,脸上挂着兴奋的神采。“那是不是说,若是看见漂亮的小动物,我就可以抱着回家啦?”
宁世秀反问一句。“我看见漂亮的小姐姐,是不是也可以带回家呢?”
陆晓攸凶着脸,哼了一声。“你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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