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刀 第67节(1 / 2)
哪怕王大娘不是慕秋的长辈,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妇人,他也不会对她流露出任何高傲和刁难。
他手里的刀,心中的锋芒,不会对准这样努力活着的平民。
淡薄的春光洒在他的脸上,柔和了他斜飞入鬓的剑眉。
慕秋有些失神,她第一次发现,卫如流笑起来是这般风姿。
冷厉混着温和,冰雪夹着灼热,仿佛是天山绝巅处万年不化的那捧雪,悄然化成了一汪冰水,明明还是冷的,却沁人心脾。
王大娘一听声音,才知道来的还是个男子,她笑得合不拢嘴,高兴招呼道:“快快一起进来。”
院子很简陋,角落用木竿做了晾晒衣服的地方,几只羽毛光滑的鸡在角落里打着转。三人进了屋里,慕秋不用王大娘动手,自己去倒了三碗水,又从柜子里取出瓜子花生,边掰着花生边与王大娘聊天,问起王大娘的身体。
“都挺好的,你送来的那些补药,乐平都按照你在信上说的,每隔七天给我煎一贴。你瞧瞧,我的面色是不是比之前红润了不少?”
确实是。慕秋高兴道:“有用就行,下回快吃完了我再给您买。”
王大娘笑了。她也没让慕秋不必破费,这孩子是她看着长大的,什么性情她再清楚不过,如果吃些补药就能减少慕秋对她的担心,那再好不过。
午后阳光慵懒,王大娘已睡过一场午觉,谈兴正好。
王大娘说起纪安康,说纪安康是一个怎样的人,做过怎样的事情,又说起慕秋为了赚钱补贴家用,是怎么和牢狱的狱卒打好交道,是怎么帮狱里的犯人写状词。
正是这些经历一点点塑就了她,让她变成今日的模样。
而这些经历,也是他错失的她的十年。
卫如流听得很认真。
他忽而忆起她为琴师翠儿写的那份状词。
——依大燕律法,官府不可随意动用私刑。
在读到这句话时,他曾觉得她的想法天真得可笑。
若当真人人都遵守大燕律法,这世间就不会有那么多枉死的冤魂。
但现在,他突然就能理解慕秋的想法了。
他觉得天真可笑的一句话,却是她一直在坚守的信念。
这份信念,这份赤忱,是值得被尊重的。
第四十七章 “还怕我吗?”
王乐平穿着狱卒衣服,拎着草绳绑好的肉走回家,一推开门就大嚷道:“娘,我回家——”
一个“了”字,生生卡在了喉咙里。
他瞪着站在水井边,挽着袖子打水的卫如流,险些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大大大人,你怎么会在这里?”王乐平声音磕巴。
水桶装满了水,卫如流不废什么力气,轻松拉了上来。
他解着绑在水桶上的绳子,正想回答王乐平的问题,慕秋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师兄,你回来了。”
破案了。看到慕秋,王乐平再傻也知道卫大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王乐平把肉递给慕秋,憨笑道:“不知道你们过来做客,只买了这么一点肉。”
“没事,大娘说要杀鸡。”慕秋就着卫如流提上来的井水洗肉。
王乐平特别自来熟,他也不拘谨,走过去也取了些井水洗手,还朝卫如流笑着打了个招呼。
吃了顿对普通人家来说算丰盛的晚饭,慕秋和卫如流告辞离开。
慕秋面朝夕阳,负手倒退着走。
卫如流余光落在她身上,担心她这么走会绊倒,又分出几分心神,欣赏着巷子四周炊烟袅袅。
“你今天好像很轻松愉悦。”慕秋说。
卫如流神情放松:“是啊。”
这里的一切都很平和。
没有血腥杀戮、刀光剑影,也没有权势谋划、尔虞我诈。
在这样没有危险的环境里,他也不用像平时那般提着心警惕四周。
他真诚道:“你生活的地方很漂亮。”
慕秋弯着唇:“我也很喜欢这里。”
虽然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闹心事,但街坊邻居都很照顾她。
她从来没因为自己是个被收养的人而苦恼自卑过。
“能不能再耽误你一些时间?”慕秋说,“我想回家看看。”
桂子树下积了层厚厚落叶,门上的锁也落了灰。
慕秋没带钥匙,她直接从发间摘下一根发簪插进锁孔里,轻松转了两圈,在不损坏锁的情况下打开了锁。
卫如流侧目:这手开门锁技术,可不比他某个精于此道的下属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