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鸿雪爪 第110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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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茂陷入沉思。

毒夫人道,“入世高人有余斗真、江余邙,出世有尹宝山,于这出世入世之间,还有弘法大师却已仙游。世间武功谁最高?人人都道尹宝山与弘法比肩而居。世间兵器,哪种最强?十八般兵刃,无一韧过丝,无一悍过钢,无一长过镰,却皆可被流水锈蚀、凿穿。我这一缕牵丝如流水不尽,长过镰、悍过钢,可绞断一切兵刃于无形……又可寸寸带毒,噬烂、噬透一切或柔或刚之物;可春风化雨,又可四两拨千金。江映师从江余氓青出于蓝……倒头来却仍得求教于我这一手牵丝翎。那日我见你用丝而逃,即是四两拨千斤。今日,我便教一教你如何春风化雨。”

程霜笔虽不信他六个时辰能胜过张自明,但若能自毒夫人处学个一技傍身,于他有益无害。见毒夫人松口,不由笑道,“你能拜李师叔为师,便是与江湖诸多掌门皆是同辈了。”

“拜师便免了。我只教一次,全因你算得我半个女婿,记不记得住便是你造化,你过来,拔下我头上这三根簪子,”李碧梧不可动弹,引导他拔下玉簪,又道,“这三根簪之内藏有三毒,以簪头形状而辨别,三毒依序名为:一寸香,勾魂引,吻佛陀。”

长孙茂将发簪置于手中,见簪首各有式样。香荚兰是一寸香,蛇吐吻多半是勾魂引,菩提木,想必便是吻佛陀。

李碧梧虽不能动弹,却能察觉他一举一动般,见他辨认完,方才接着往下说:“勾魂引可使习武之人昏睡数月不醒,一寸香能迷乱男人心智,吻佛陀……可化铁为水,凝人作蜡。”

程霜笔想起世人对她那句评语“纵死侠骨香,砒|霜未是毒”,不禁打了个寒噤。

李碧梧接着说,“这三毒合一,名为‘一勾吻’。摄入哪怕分毫,可激起无穷内力与真气在四肢百骸之间激荡不休,冲撞得十二经八脉皆发青发紫,透过肌肤亦清晰可见——若非定力极强之人,必会立即痛死过去。但若能受住,内力绵延不绝。但若内力无与之匹敌的一股真气压制,又无解药消解,十二时辰之内必毒气攻心、七窍流血而亡,死状之惨令人目不忍视。”

长孙茂又问,“若服下解药呢?”

李碧梧自我嘲解般笑说道,“便如我这般,内功一日千里,却也将失去一些做人的知觉罢了。”

长孙茂嗯了一声。

李碧梧又道,“明日,你且尽可想法子去赢。依我看,一寸香化去他手头兵刃为上;吻佛陀乱他心智次之;勾魂引使他昏睡再次之。”

程霜笔听着,不由得想:乱人心智为何排在昏睡前头?能让人睡着了不比让人发疯了好些么。

只听得李碧梧又说,“只因天师派有澄心定意之法,精、气皆充沛充盈,不易被勾魂引所扰。而天师派轻功漫散飘逸,不易捕捉。你如何使牵丝定准他的位置,罢了……人之真气汇聚于一穴,即可隔山打牛,牵丝亦是如此。可运用牵丝又比真气更难一层,只因真气无形,而牵丝有形。这我却不能教你,不如这样,你旋动‘吻佛陀’,将马氓解开。”

马氓不知毒夫人为何忽然提到自己,整个一愣。

抬眼,便见自己周身牵丝松散,皆收入那小小玉簪之中。

李碧梧道,“你烧了他风虫袋,如今这漫山遍野皆是蛊虫。马氓,你可循着定穴蚁的位置遁地而逃,或结那蜘蛛包迎风而逃,至于怎么逃,从哪儿逃,你自己选;而你,则牵引牵丝去追击蛊虫,倘或明早,马氓跑了,抑或这谷中蛊虫不曾死绝,那遍罢了,你赢不了张自明。还是,我自己想法子,将那小贱人逼出仙人墓罢。”

长孙茂尚未答话,却听得马氓战战兢兢问了句,“若是……我遁地,从蚁穴露头,他纵那牵丝,刚好毒到我脑袋上呢?”

李碧梧道,“那便是你命该如此。”

马氓又问,“若是,他见我露头,找好准头,故意纵丝毒我呢?”

“那他便够狠毒,明日他必不会输。”李碧梧大笑道:“至天亮,我睁眼为止,开始罢。”

李碧梧至此再不发一言。

不及众人回神,马氓“嗖”地钻入井地洞之中,眨眼便没了影。

作者有话说:

第一公子江映,第三公子程雪渡听起来并不大妙,故只叫他三公子。

二就是这位张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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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略有点少

第97章 仙人墓12

程霜笔一直在想, 他究竟为什么突然要“学两招”。李碧梧阴晴不定,身上变数太多,又太过强大, 不确定下一招会出什么招,又会不会对他三人生杀予夺如此刻对马氓这般。长孙茂是有点小聪明, 但他不确定自己这点小聪明在面对如此强大的敌手时, 究竟能不能全然惯用。

他怕自己控制不住。

他必然是要亲自进洞神庙去。可六个时辰, 他如何确保自己能赢过张自明?

叶玉棠却下意识的琢磨起来:以他的功夫,六个时辰内,如何将这满山蛊虫一网打尽?

外功强者用刀, 内功强者用丝;他那点内功聊胜于无, 用丝——还是毒夫人的三毒碧玉翎——无异于稚童驭野马,何其凶险。

仔细一想,倒也不是没有法门。

比如昨日, 他使黑云翻墨,极快的掌握了其诀窍, 得益于他任何一样兵器皆没有入门。

擅用刀之人, 惯用狠力;用劈刀之力抽丝,就如宝刃斩水, 力打棉花,全不得要领;

擅用鞭之人, 讲一个“人鞭合一”,身催肩、肩催肘、肘催手;注重“起落功夫”, 起如“担担”之法,落为“千斤坠。”可丝扬若无物, 不比鞭与臂膀有可比拟之重, 有落无起, 有坠无担。所以用鞭之人,倘或要用丝,需完全改换用力之道,无论用刀用鞭抑或用丝,凭借的绝不是头脑,而是视、身、力三者熟能生巧,没个三年五载拗不过来。

他只用了一日两夜,丝到手头便可杨穿三叶,除却不曾被“熟”所阻……

见远处影子牵丝刺杀蛊虫,起初十次出手只中四、五蛊虫;数十次尝试后,逐渐掌握要领,二十次纵丝往往只脱手一两回。

叶玉棠不由一笑,心道:还有,是真聪明!

牵丝翎翎上携毒,要杀人于无形,在于一个准字。准头有了,纵丝腾掠也足够快,要将满山蛊虫一网打尽,只需将高处蛊虫打落,以断绝马氓远逃后路;再一并赶入低洼处,将翎毒入水;此后再渐次清点漏网之鱼,即可事半功倍。

想到这,叶玉棠下意识想张嘴告诉他,却发现自己说不了话。

而当时的自己也的确微启双唇,却又缓缓闭上嘴。

叶玉棠忽然回过神来:自己已成蛇人,命在旦夕。

他一直偷懒,一直喜欢走捷径,一直喜欢耍小聪明,从未吃过半点苦头。他不求武冠天下,也不做武林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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