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章 把酒夜谈(2 / 2)

加入书签

厅堂外的三人兴奋不已,厅堂里的晋王殿下瞪大了眼睛,这才真正相信了王妃不但海量,并且对各色佳酿知之甚深,一杯下去,不用犹豫便能准确报出酒名产地,这本事,非常人能及,至少自己是绝对做不到的。

一时兴起,两人便当真觥筹交错,饮得好不尽兴。

喝着喝着,十一娘也不再拘束了,改跽跪而成趺膝,虽是面色不变,樱唇却凭添一抹艳丽,一双眼睛也灼灼发亮,话题已经游离万里,不知为何说起了谢莹“创始”的击角,称赞这玩法的确新颖,比击鞠更加安全,适合女子玩乐。

晋王殿下对这温吞的游戏仍然不感兴趣,只因十一娘忽然提起谢莹,倒让他想起一件事来:“王妃博览群书,可曾见过古书记载有这样一个大国,说是在海外,以法治国,连君帝也受律法约束,若有人犯法,君帝不能直接判罪,更不能将无罪者处死,若犯死罪者,君帝亦不能赦免,此国律法讲究众生平等,小民冒犯君帝不为触律,男子不能纳妾,姻缘一事可由男女自主,不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亦无奴婢之说,更无尊卑等级?”

十一娘眉心一跳,意识到谢莹所说应当是她原本所处时代的规则,但当然不能直言:“恕我孤陋寡闻,从未见过有此记载。”

“我就说嘛,定是谢六娘信口开河,她言道以法治国之事我还甚感兴趣,只她不过一语带过,我见她呼奴唤婢往常最重尊卑之人,应当并不赞成什么众生平等,倒是甚为推崇男子不能纳妾,尤其婚姻自主,似乎是在暗示本王,可以违逆太后之意,坚持娶她为妃,并拒绝纳妾。”

十一娘:……

婚姻自主的确有些“悚人听闻”,从古至今,这事可都得讲究父母之命,便连九五之尊,凌驾礼法之上,也多少会受限制,妃嫔虽可由自主择定,绝大多数在册封皇后时也不能随心所欲,十一娘实难想象谢莹所处时代,姻缘可以由男女自主,不过男子不能纳妾倒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我那时便问谢氏,倘若真有其事,要是男子始乱终弃,想要休妻岂非再不用寻‘七出’为借口,无论妇人是否为翁姑守丧,也不管是否有所娶无所归,是不是前贫贱而后富贵,既然讲究自主,只消一句移情他人,岂不是就能和离?”贺烨似乎当真深思熟虑过这个问题:“我怎么觉得,这并非男女平等,仿佛女子更无保障了呢?”

十一娘深以为然:“就好比元得志,寒微时娶妇,与其也算门当户对,后来显达,便厌弃糟糠之妻,可就算他有宠妾灭妻之念,既然进入了贵族阶层,始终顾忌着这一阶层之体统,并不敢休妻将宠妾扶正,要真是讲究姻缘自主,他便可以无所顾忌了。”

如若贵族阶层全都遵从婚姻自主,宠妾灭妻之事必然层出不穷,元得志显达之后厌弃元配发妻,不会受到任何谴责,那他还需要什么顾忌呢?他的妻子不是贵族出身,若被休弃,连生存都难以保障,更不说享受姻缘自主的利益了。

“我很怀疑,就算礼法严禁男子纳妾,但男子真能做到?就如眼下,礼法禁止贵贱通婚,不还有许多男子蓄婢专宠?不过是不那么张扬而已,却不能彻底禁绝。”贺烨连连摇头,但忽然又一挑眉:“倒是我那阿耶,倘若大周推崇不许男子纳妾,无论大母如何逼迫,阿耶只要搬出律法,便能明正言顺拒绝纳妾了,那也就没有韦太后专权之事。”

这话十一娘又不好接,德宗帝倘若不纳后宫,崔皇后又无子嗣,那皇位由谁继承呢?蜀王,或者贺淇?

她现在甚感兴趣的是,是否真正能够实行以法治国,摒除特权,也不知千百年后的时代是怎样境况,但眼下仿佛行不通——就比如女子,礼法一直在强调女子必须忠贞,甚至大周这么开放的风俗,其实也有几代君帝推崇那些所谓“烈女”,的确也影响了一部份女子,但多数女子还是“为所欲为”,就连平民出身的女子,再嫁之事也是司空见惯,绝大多数都不会守节。

女子尚且能得到宽容,更何况男子呢?

礼在法之上,许多律法对民众而言有若空设,不要说普通平民了,就连士族,多数也是知礼而不知法,不能逾越的不是律法,而是尊卑之礼,这似乎也是造成法吏“低微”的根本原因。

可正因为律法不得严肃贯彻,才会造成官制腐坏,贪贿横行屡禁不止。

这的确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十一娘正思量着呢,冷不丁又听贺烨感慨:“要是婚姻真能自主,绚之也就不会落得这般凄楚了。”

恩?这又关陆离何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