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节 朝会(2 / 2)
能够入朝为官的人,都很精明。太子一系对自己的敌意非常明显。顺明帝表露出来的维护迹象很淡。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确定会不遗余力帮助自己的盟友,其实只有兵部尚书李绍明一个。
无论怎么说,都可能犯错。
闭口不语,同样也是给予对手打压的机会。
杨天鸿明白,这是顺明帝给予自己的机会。是否可以把握,还要看自己如何应对。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深入虎穴的感觉。文武百官就像一头头凶猛狂暴的饥饿野兽,只要自己稍微流露出一点点畏惧,他们立刻就会扑上来,毫不留情把自己活活撕成碎片。
想到这里,杨天鸿深深吸了口气。朝着顺明帝行了个武官特有的抱拳军礼,认真地说:“落屏山战事,陛下已有定夺,无需天鸿再言。至于李尚书与诸位大人之间的纷争,天鸿只有一句话。”
停顿了一下,他陡然提高音量:“无论何时何地,天鸿都只是陛下手中鹰犬,甘愿驱使,纵有刀山火海,也绝无半点犹豫。”
大殿上再次变得一片肃静。
有人默默微笑颌首。
有人面露鄙夷。
有人紧握双拳,心有不甘。
还有人若有所思,目光在杨天鸿和顺明帝之间不断徘徊。
很聪明的做法,直接把自己从朝堂纷争中摘了出去。没有界限分明的排位站队,也没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表明究竟支持谁或者讨厌谁。很简单的一句话:陛下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看着满面恭敬,神态严肃的杨天鸿,兵部尚书李绍明虽然面无表情,脑子里却对他的这种做法很是赞许。反观户部侍郎周浦和都察院左都御使裴良佐,却面色凶狠,双眼中释放出来的怒火和恨意若是能够形成实质,足以把杨天鸿当场烧成灰烬。
天底下再也没有比皇帝更粗的大腿。
文人都很清高,这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加上现有的地位、身份,使他们不可能像杨天鸿这样,张口说出“愿为陛下鹰犬”之类的话。然而,他们也无法对杨天鸿的行为贬斥或者责骂。他毕竟是个武将,为人粗俗直接一些,也很正常。何况,顺明帝也在场。
顺明帝有些意外。
说真的,他从未想过,杨天鸿居然会在这个时候,如此直接的表明心迹。
人人都懂得拍马溜须的重要性。比如某个有名望的才子称赞美女,必定会作诗一首,其中不乏“肌肤赛雪,吹弹可破”之类的形容佳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美女自身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文化修养。否则,就算才子吹嘘的天花乱坠,美女仍然还是一个字也听不懂,只会对着你“格格格格”连声傻笑。
你还不如直接告诉她:“你的皮肤好白,你长得好漂亮,好美。晚上有空就跟我一起吃个饭吧!喝点酒,别把你爸你妈要求是晚上十点钟以前必须回家的废话放在心上。我的卧室里有张大床,很软,躺在上面很舒服。”
坐在顺明帝这个位子,好听话听得多了,耳朵都快生了老茧。朝堂历来都是被文官把持,奉承话不外乎“吾皇英明”、“陛下圣明,如尧舜再生”等等。突然之间听到杨天鸿如此直白的话语,顺明帝一时之间也有些让不过弯来。直到短暂的沉默过后,内心深处才不可遏制陡然升腾起一股强烈狂喜。
这才是朕需要的人。
也只有这种脑筋简单,没有太多复杂心思的武人,才会坚定不移的维护自己,保卫大楚江山。
这样的人若是不用,朕还能用谁?
“平定落屏山贼寇一役,玄火营居功至伟。”
轻飘飘的一句话,顺明帝已经把杨天鸿推上了很高的台阶,也表明了他在自己心目中的重要地位。低头侍奉在玉阶侧面的东方空连忙上前几步,示意文书内侍迅速记录下顺明帝口中说出的每一个字。
“拟旨:杨天鸿此役,功劳甚大。升授从四品宣武将军。玄火营扩编为玄火军,兵员定额一万。另授勋爵上骑都尉。”
此言一出,就连一心维护杨天鸿的兵部尚书李绍明也吃了一惊。他也终于明白,顺明帝之前看自己奏折的时候为什么要皱眉。闹了半天,原来是自己为杨天鸿请封的官职太小,陛下想要给予杨天鸿更大的权力。
玄火营改成玄火军,这是什么概念?
定额三千的兵员,骤然提升为一万,不仅仅只是数量上的扩充,还关系到户部和兵部之间的钱粮划拨,物资供应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还有,一军之将,绝非普通营官那么简单。既然成军,就意味着玄火营进入了楚国第一等战斗序列,防区不可能再以京师为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调往边境地带。
这是一副沉甸甸的胆子。
当然,在另外一些人眼里,也是升官发财的捷径,意味着,能够吃更多的空饷,捞更多的银子。
看着背对自己的杨天鸿,李绍明的面孔渐渐缓和,显出了微笑。
他很欣慰。毕竟,杨天鸿从贼人手中救了自己,落屏山一战,也证明了此人有领军之能。尤其是比起其它京师巡防营的拖拉敷衍,玄火营的确表现出众。
这样的人要是有功不赏,那么天下间也就再无公理可言。
……
离开昊天门,从罔景山上下来,徐彪一路上的生活很是惬意。
修士从来不为钱财操心。下山的时候,徐彪从火殿管事那里领取了三千两银子。对于银钱,徐彪向来没有什么概念。也难怪,他六岁就被师傅看中,带入山门。平日里所有衣食消耗都是由宗门负责。不夸张地说,“锦衣玉食”四个字绝不为过。
十三岁和十九岁的时候,徐彪两次跟着师傅下山办事。对于俗世间的人情世故,多少知道一些。但不管怎么样,在罔景山那种全封闭的环境里呆久了,徐彪总觉得这一路上看到的所有事情都很新奇。
在路边小饭馆里点了一盘炒猪肝、一份鸭子烩香蘑、一份卤猪耳朵,一壶水酒。刚吃了几口,徐彪就皱起眉头,放下手中的筷子。
味道很一般……不,应该说是难吃。除了鸭子勉强可以下口,猪肝炒得半生不熟,带有一股子腥味。猪耳朵虽然脆嫩,盐味却很淡。
还有酒,简直就是一壶用来漱口都嫌难闻的酸饮料。
徐彪下意识的想要张口叫过店小二,却留神看了看周围,发现邻座几张桌子上的人,都在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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