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养老攻略 第96节(1 / 2)

加入书签

说完乔木就已经拿起资料翻看起来,同时示意何谓祥可以说了。

何谓祥倒是没什么紧张的,毕竟都为原身工作二十多年了,对原身的情况很了解,虽然感觉乔木突然过来插手询问有点奇怪,但也不觉得这是乔木察觉出了不对劲。

只是在边上侃侃而谈,说着些原身根本不懂的国际金融知识。

从国际金融条约峰会谈到前段时间货币贬值,从三年前的国际金融危机谈到今年的国家银行放松贷款和鼓励消费,杂七杂八,各种大话套话说的很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经济学讲师在这讲课呢。

乔木听了几分钟,就知道他讲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所以更多的精力还是放在了观看他提供的资料上,不论账做的多精细,资料列表列的多详细,只要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调查,没有什么是无瑕疵的。

刚看了半个小时,乔木就已经心里有数了,虽然有些数据还没有证据表明绝对有作假行为,但是有些数据网上也很容易找到,只要回去整理梳理一下,真假清晰可辨。

所以,也就不愿意再听废话:

“好了,你可以停下来了。

东西我大体都看了,做的的确还不错,具体改变我还得回去考虑考虑,回头考虑好了再通知你。”

乔木说做的的确不错,说的是他假账和假资料做的的确不错。

可是他显然没有领会。

而是依旧笑着保证,说这是他应该做的的,这是他的荣幸等等。

还别说,演技是真不错,至少乔木觉得,暂她她恐怕演不出他这份韵味,看来她演技还得再练习。

带着资料回去的乔木,用智能光表很快就通过大数据将真假资料列表全部列了出来,并且将相关证据整理好,查到了他究竟贪污了多少,每年又少报,瞒报了多少?

怎么形容呢?

负责给她管理资产的那个何谓祥国内资产和海外资产加起来,总数已经超过了十三亿,乔木不好说他这些钱都是贪污挪用的,但显然大部分肯定不是正当渠道得来的。

毕竟他每年工资加奖金也就三四百万的样子,这也不能说原身抠门什么的,原身许诺的是年收益的半成,也就是年收益的百分之五。

这就基本相当于给百分之五的股份分红了,数字绝对是不低的。

二十年前,他的工资就是现在这水平,二十年没有增长,那也意味着原身的年收益基本没有增长。

说实话,乔木都觉得原身简直天真的清新脱俗,国家gdp每年还得有增长个百分之几百分之几呢?

到了他这二十年啥也没长,偶尔还能掉一掉,竟然不觉得奇怪。

“算了,还是直接报警吧。”

在这法制社会,乔木也不可能像古代那样,把这个类似于管家的存在绑起来,直接抄家,只能报警处理呗,丢人就丢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涉及十来亿呢。

跟十来亿比起来,脸算什么?

所以,乔木当即也没有耽搁时间,中午刚把相关资料整理好,下午就直接报了警,把所有资料提交了上去,乔木提供的资料是相当全面的,甚至可能比警方自己找还要全面,因此,晚上就实行了抓捕。

当然,抓是抓起来了,资金还冻结着呢,而且涉及到海外资产麻烦事还是比较多的,故而这部分钱暂时是拿不到的,乔木因为目前迫切需要一个娱乐公司和影视制作公司,所以,最终犹豫了一会,还是联系了一下原身前夫,用自己手里那部分从原身前夫徐化武手里分割出来的股票,换了一个娱乐公司。

原身前夫自然不可能是什么小门小户,也算豪门,原身当初分割的是总集团的百分之十股份,说实话,当时如果不是原身及时立下了遗嘱,表明她死后所有资产全部捐给国家,说不定就能被人暗杀了。

所以,此时乔木打电话给对方表明愿意用手里的股份,换取对方手里一个价值百亿的娱乐公司,徐化武还是十分乐意的,甚至在聊完就急忙坐飞机过来跟乔木签合同。

第212章 不服老的乔影后(12)

不要觉得这有什么奇怪的。

对于徐家而言,总集团股份的重要性是远超过旗下的一个娱乐公司的,即使两者价值基本持平,甚至娱乐公司的潜力可能还不错。

那也没办法跟总集团股份比。

因为总集团的股份份额涉及到他们在集团当中的地位和话语权。

那是他们的根基所在。

他们徐家一年前就因为乔木股份分割的问题出现了很大动荡,甚至在总集团的话语权也弱了许多。

要不是原身顾念着些旧情,没有把股份卖出去,依旧死死的握在手里,恐怕他们家那个集团的管事人就得换一个了,因为如果原身把她手里的百分之十股份卖给集团的第二股权人,那么第二股权人手里的股份就超过了徐家拥有的股份。

也正因如此,当乔木提出愿意用集团百分之十的股份,交换价值过百亿的娱乐公司的时候,徐化武才会忙不迭同意,并且迅速过来。

次日中午,两人时隔一年零二十七天之后,再次在御膳坊的九楼包间内见面,一见面,徐化武还想叙叙旧,聊聊过去,可乔木哪有心情跟他一个渣男聊正事之外的事。

直言道:

“自离婚后,我们只谈公事。

合同我已经拟好了,你现在只要看一下,觉得可以签字就行,不要废话,除了你,我有的是别人可以选择,希望你不要自误,合同都在这呢,你自己仔细看一看吧。”

徐化武深深的看了眼乔木,不再继续说话,而是直接拿起合同仔细的看了起来,他做了这么多年总裁,怎么着也不至于连合同都不会看,所以很快就看完并且签了字。

既然合同没问题,他当然得赶紧把字给签了,省得再出意外。

“东西我都带来了,我们什么时候去公证部门做公证交接,我这边随时都可以,顺着你的时间来。”

有些东西,特别是一些比较珍贵的东西,不是签了合同就能直接完成交接的,必要情况下,还是得在公证部门的见证之下做个公证。

虽然得花钱,但这样安全。

就跟遗嘱一样,没有做过公证的遗嘱虽然也有一定法律效应,但如果真的有人打官司,而且还是血脉亲人打官司,那真不一定能赢。

比如说,母亲留了遗嘱,说要把钱和房子都留给女儿,但是如果儿子也想要,而这个母亲留下来的遗嘱又没有在公证处做过公证,那么法院是有很大的可能判平分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