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谁跑得快(2 / 2)

加入书签

留着一头齐发帘的长发,杜丽看着人比较闷,眼神略显木讷。

她长得比较……嗯。

最近内分泌系统可能有点失调,她两边脸颊上都是疙瘩,倒是没做遮掩。

这样的扮相让人看一眼,就不忍往她身上多看了。

钱老先生在《围城》里说过: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

这话放杜丽身上,应该不算失礼。

对面坐着的两个男乐手,是二十六岁的贝斯手葛忠国,和二十七岁的主音吉他手唐兵。

两个人都留着复古摇滚男标配的大长头发,脸颊和身材都异常消瘦,也不知道是饿的,还是嗨多了。

葛忠国听名字很霸气,但他的人很小只,身高只有一米六左右。

他头很大,头发又长,感觉他脑袋占了半个身子的尺寸,有点卡通人物的喜感。

唐兵长得算是帅的,但远没有高鑫这种陈老师级别的潮男帅。

唐兵属于硬派摇滚型男,身高足有一米九,大热天的居然穿了一条很憋的皮裤。

光着膀子,露着从两边肩头扑过来的一直连到胸口的麒麟文身,给人一种很桀骜不羁的既视感。

他们乐队的所有人,包括玫瑰和杜丽,清一色全是花臂,每个人胳膊上纹的图腾都不一样,看着特唬人。

高鑫一进来就把屋里人都给张北山介绍认识了。

这些人比潘晓文懂点礼貌,很给高鑫面子,全都笑呵呵的和张北山点头问候了,也都随着高鑫管张北山叫了大叔。

虽然他们年纪差的不多,但张北山老成的扮相和气质,同他们这些摇滚男女明显就不是一个圈子的人,中间隔着巨大的代沟。

在他们眼里,张北山就是个大叔型的过去式人物。

和张北山打招呼时,除玫瑰外,其他人笑容背后都藏着一份不太瞧得上张北山的傲慢。

张北山都站到他们面前了,他们仍旧不信这位传说中的“北山大神”有高鑫吹嘘的那份本事。

看着这满屋的大花臂,闻着熏嗓子的浓重烟味,张北山以为自己进到某个堂口了,身上略有不自在。

不过他脸上乐呵呵的,还是挺给这些年轻的摇滚后辈面子的。

葛忠国比较喜欢开玩笑,和张北山打过招呼后,就开始挑事了:“玫瑰,你以前也是专业练跑步的,山叔当亚洲飞人的时候,你还在体校拉练呢吧?你们俩现在要赛一场,谁跑的快啊?”

这个问题很吸引屋里人的兴趣,大家都想知道如今的张北山和健身狂人玫瑰谁的身体素质更好。

直观上看,张北山消瘦的身材已经远不复当年之勇。

虽然他大腿还很粗,腿上肌肉也很遒劲发达。

但他过于老腊的气质,给人一种已是昨日黄花油尽灯枯的错觉。

反观玫瑰,敦实粗壮的身材比一般的男人都有过之无不及。

尤其是她那两条大粗腿,说是象腿都不为过,比张北山的大腿还要粗上两圈。

在北都的地下摇滚圈,很少有人敢惹玫瑰,因为大家都知道,这大姐太猛了!

她身体素质强悍的就像个特种兵,和唐兵这种大高个儿掰手腕,就像玩一样,轻松就能取胜。

她身体的爆发力也极为迅猛,有几次在夜场和别人起冲突,她冲过去就像闪电一样,在对方根本没反映过来的情况下,直接就给对方捶懵了。

在葛忠国他们眼里,这样一个正处在身体状态巅峰期的玫瑰,要和张北山跑一场,没准真能灭了这前亚洲飞人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