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大魔王不愧是大魔王(1 / 2)

加入书签

张临泽手头上的事情自然不止这一件案子,只不过相对来说这件案子最棘手而已。

其他的事情,他同样得移交给别人。

所以他又忙着去求人去了。

虽说他也可以去找领导,让领导安排,但这样不是很好。

一方面让领导觉得自己办事拖沓,手上压了这么多工作没做。

另一方面,也让同事心里不痛快。

所以,还不如自己一个一个去找。

不就是欠人情嘛,这东西你来我往,也没人在意。

待张临泽走后,吕方开始认真地查看这份案卷。

一件单纯的抢劫案,对刑警大队来说不算大案,与抢劫杀人案完全没得比。

但毕竟是一件刑事案件,嫌疑人也已经抓获,没道理把他放了让他逍遥法外。

可放不放人这种事情不是警察说了算的,得讲证据。

这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很简单。

案件的被害人名叫王芳,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

案发时间是一个多月前的一个晚上,当时王芳正准备睡觉,嫌疑人翻窗入室,持刀威胁王芳,并将其打晕,随后实施了抢劫。

这个案子中,证据收集还算齐全,有被害人的陈述、嫌疑人的供述、嫌疑人所使用的凶器以及抢劫的财物,以及监控视频等一系列电子证据。

但问题也正出现在证据上,被害人所陈述的损失的财物与嫌疑人供述的不一致。

被害人说她当时还丢失了一块玉镯子,那是她奶奶的奶奶传下来的,正经翡翠,价值连城。

可嫌疑人说自己抢的物品中确实有首饰,但里面没有玉镯子。

之前张临泽负责这个案子的时候,为了这个疑问还曾专门走访了被害人的几位亲戚朋友,知道她确实有一块祖传下来的翡翠镯子,而且在事发前几天还见她戴过。

后来张临泽请了赵队来审讯嫌疑人,结果赵队给出的答案是嫌疑人有撒谎的可能。

老赵那测谎的能力虽然很牛,但对于心理素质不是很好的人,很难准确针对某一个问题是否撒谎做出评判。

比如某嫌疑人一开始就隐瞒了某个重要线索,审讯全程紧张,你难道说他全都撒了谎?

更重要的是,对于这类普通案件,目前法院并不会采纳依靠进化者能力得出结论的证据。

所以张临泽只好继续审讯,搞到最后那嫌疑人来了一句“你一定要说是我抢了,那便是我抢的吧。”

这毕竟是入室抢劫,且按照被害人所说涉案金额巨大,因此审讯过程中的音视频也同步交给了检方。

可问题来了,检方认为嫌疑人是迫于无奈才承认了自己抢了那翡翠手镯,关于这一点,事实不清,情况不明,要求继续侦查。

如果那翡翠手镯只是被害人自己说的价值连城,那也就算了,毕竟假翡翠太多,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一定价值连城。

可关键是被害人之前还曾专门请珠宝鉴定机构做过专业鉴定,认定那确实是真正的翡翠,而且将种水、品相等描述得非常详细,且附有照片。

案发后警方将相关资料提交给价格鉴定中心,对方认定为该翡翠手镯的价格为12万元。

这个案件中,如果排除这个手镯,嫌疑人所抢劫财物的总价值不超过四千元。

涉案金额差距太大必然使得法院审判过程中定罪量刑困难,且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问题也很难界定,检方发回重新调查也是情理之中。

可张临泽也很郁闷啊。

案件中有这么大一个瑕疵他能不知道?

可关键是他该查的也查了,该问的也都问了。

情况就这么个情况,除非能找到那翡翠手镯,否则这情况根本理不清。

所以,

“这家伙该不会是坑我吧?”

吕方泛起了嘀咕。

自己又不是神仙,到哪儿去找那翡翠手镯?

可不找到手镯,这案子没法了结啊!

现在哪怕你再次对嫌疑人进行提讯,他老老实实地交代自己抢走了手镯,检方也不可能采信。

除非他能说出手镯的下落,并按照他所说的把手镯找到,以此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但嫌疑人在承认抢劫了手镯之后,他对手镯的下落供述看起来很不靠谱。

他说自己以为那手镯是假的,扔到一个垃圾箱里了。

西河市每天凌晨都会将垃圾箱的垃圾清理走,然后送到专门的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然后才送到垃圾发电厂。

如果他真将手镯扔进了垃圾箱,肯定是找不回来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