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俊俏猎户的傻媳妇 第28节(2 / 2)
“他敢!若他敢找外室,我就敢找男人,看谁更有能耐!老娘有了钱,有了生意,有了本事,何必还要做小伏低?”
听了这番话,王灿荣的眼睛亮晶晶的,不由赞赏道:“曹姑娘果然活的通透,对,就该这样,夫妻想要和和睦睦就该平等。”
“没错,就是平等。“
两人相视而笑,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几分欣赏。
“你说的幼儿园,最近就抓紧时间办吧,你说得对想要工人为咱们卖命干活,珍惜这份工作就该给他们保障,给他们更好的福利,这样才能得人心,才能留住人。“
之前曹飞燕也怕过工人们被挖走,到时候她们家的手艺就被旁人学了去。虽然早作防范,将方子分布步骤分批让不同的人完成,但总归还是怕有心之人。
所以当初王灿荣说,率先招压花村里的人曹飞燕没有反对,毕竟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人,不敢做不要脸的事儿,低头不见抬头见,除非他铁了心离开压花村。
如若她将诱惑加大,摆在明面上来,就算被挖墙角那人也得掂量掂量,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给到曹家这样的福利。
此时的王灿荣和曹飞燕并不知道,后来她们食品生意越做越大,工坊也越开越多,不少人都削尖了脑袋往里头挤。
不光是因为工坊的工钱多,福利好,最主要的是他们想送儿女们到幼儿园去。
因为这些自小从幼儿园出来的孩子极有教养,男孩子有担当负责任,女孩子知书达理颇像书香之家养出来的孩子。
而且这些女子都非常有能力,有一技之长傍身,不是会刺绣,就是厨艺了得,亦或是绘画书法,总能凭借一项赚钱自给自足。
这样的女子瞬间就成了香饽饽,许多人家都喜欢讨这样的媳妇进门。
就比如说之后压花村就出了一个小娘子,他被一个纨绔子弟纠缠上,非要让她做外室,给出的诱惑相当地大,若是换作其他人准得沦陷。
谁知那小娘子当场拒绝,还当着所有人的面好生教育了那纨绔子一通,给他说的面红耳赤当场飙泪。
这一幕正好被一个富商看见了,他二话不说立刻上门提亲,八抬大轿将人抬了回去。
要知道,这个富商可是年轻有为,十三岁就继承了家业,刚刚二十出头的年纪就把家里的资产翻了一倍。
而且长得也好看,还有举人功名。谁也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哪哪都优秀的人,娶进门做婆娘的却是一个乡下穷村里的丫头。
也因为这件事,压花村的姑娘算是出了名,根本就不愁嫁。就连那些小伙子也不愁娶不到媳妇,就是镇子里城里的姑娘也愿意嫁他们。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压花村最近因为工坊的事情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笑容,几乎全村都跟着沾了光,哪家都有个在工坊做工的亲戚,他们都以这个为荣。
这会子人们就又听说了王灿荣要办幼儿园,曹家前两天就在村里的一户人家手中买了房子,现在正在修缮,牌子都挂上了,上面写着曹氏幼儿堂。
村里人都好奇,不明白这幼儿堂究竟是干什么,有人猜测是学堂,有人猜测是孤儿堂。不过谁也没有猜对,最后还是孙里正出面给大家解释幼儿堂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说起这个孙里正,王灿荣是不得不佩服,真是能屈能伸。自从上次被母狼咬了屁股之后,孙里正就鲜少出现在人群面前。
王灿荣本以为这梁子肯定结下了,没想到孙里正居然不气不怒,反倒主动登门说帮着宣传幼儿堂的事情。毕竟这是村中的好事儿,他这个里正自然要支持。
“哼,他啊就是个老狐狸,现在你背后有曹家帮衬着,又是开工坊,又是建幼儿堂的,孙里正不是个傻的,巴结你还来不及,往后肯定不会再找你麻烦了。”方大娘子在王灿荣耳边轻声道。
王灿荣唏嘘不已,果然不论到了哪里,唯有有本事才能不会被人欺负。弱者始终是弱者,不想被欺负就只能变强。
远处,齐娘子眼含泪花走了过来,激动的握着王灿荣的手,哽咽道:“申屠娘子,你真是个菩萨,不但给了我们活干,还让我女儿有地方呆,有机会跟着先生认字学礼。”
王灿荣笑道:“你舍得把娴姐儿送到我这?不怕我给你教歪了?咱们村许多人都不认可我的幼儿堂,都说我居心不良呢。”
没错,村里还有许多顽固的人并不认同王灿荣做的事儿,再加上有些人煽风点火,很多不利于王灿荣的话也在村里传。
“哼,那是她们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方大娘子愤愤道。
齐娘子连连摇头,认真道:“我信申屠娘子,哪有自己白搭银子就是为了使坏的?”
有了齐娘子的信任,王灿荣便觉得自己做的事儿值了。
至于那些不认同的人,王灿荣也懒得管他们。左右也不是为了他们办的幼儿堂,这是给工坊工人们的福利,管那些人怎么说。
……
临近过年,曹飞燕的食品生意越来越好,辣条和沙琪玛等都成了串门必备礼物。趁着这个热乎劲儿,王灿荣又加了两道好吃的甜品,曲奇饼干,还有烤牛奶。
因为没有烤箱,所以王灿荣让曹飞燕在工坊里搭了土窑。虽然不如烤箱烤的好吃,但在这样的古代,这样的吃食已经挺新鲜了。
王灿荣还想着,等过段日子她有精力的时候在研究一下披萨的做法,毕竟芝士没有现成卖的,她得自己做。
芝士这东西和黄油一样,都是牛奶做的。看似没什么特别,但想做好可是一件难事。
就说之前做曲奇饼干的黄油,她都是在家苦苦研究了一个月才做成,浪费了不知道多少牛奶。
本来她想趁着过年的时候推出披萨的,只是现下她月份大了,现在都有八个多月快九个多月,她可不敢过分劳累,怕万一有个什么闪失,在这个医疗落后的古代交代了小命。
王灿荣撑着有些发酸的腰,一步一步慢吞吞地走进了里屋,脱鞋上了炕,忙不迭把有些发冷的脚盖在被里捂着。炕上暖烘烘的,一坐在上边就觉得浑身舒服。
王灿荣挪到了柜子前,将抽屉打开,里面静静躺着一根银簪。这根银簪是新婚当夜王老太太给她的,说是这具身体的亲娘留给她的。她并不是原主,所以对于这根银簪并没有特殊的感情,以前倒是很少拿出来看。
不过,自从申屠壮离开后,她总时不时的拿出来,放到手中轻轻摩挲。
一看到这根银簪,他就想起申屠壮当时夺走时的样子。王灿荣噗嗤一笑,随后无奈的摇摇头又把簪子放了回去,自个儿嘟囔着。
“申屠壮,你个混蛋!给你当婆娘真是命苦,你都不知道给我买个首饰什么的,买个梳子送我也好啊,也要睹物思人。如今,我也只能看着这个银簪子想念你。”
王灿荣的声音越来越轻,越飘越远,透着股浓浓的伤感。
“申屠娘子,在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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