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娱乐圈女神神秘大导演 第138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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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我们不会花你的钱,只是希望你能当我们的监护人,不让我们父母的东西落在别人手。”叶怀信忍不住,充满期盼的看向表姐。

叶静嘉知道,她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一旦拒绝,后果难以预测,但她也不能头脑发热盲目答应。

当法定监护人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尤其叶静嘉是明星,明星最忌讳的黑料,是与家人亲戚有关的恶性新闻。

现在的她不仅仅要为自己考虑,更要为工作室的员工与艺人考虑,一时头脑发热张口答应,如果处理不慎,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叶静嘉只说,“具体的事情,我要再咨询一下法律界的人士,到时候再给你们答复,好吗?”

说实话,她不认为监护人能那么简单的得到并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法律一定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一定约束。

虽然表姐没有正面答应,但此刻的叶怀瑾与叶怀信盲目的相信,表姐一定不会让父母的财产落入大伯手!

第232章 葬礼(4)

叶静嘉让袁圆为兄弟二人开了房间,并给他们餐券,让他们去楼下自助餐吃饭,吃完饭好好休息。

随后,叶静嘉把温峥辰,顾湘君等人都叫到自己房间来,将事情告诉他们,并问他们,有什么想法,如何处理。

听完这件事情,他们并不讶异,世界每一秒都在发生着卑劣残忍的事,他们并不认识那对男孩,以一种令人心寒的冷漠态度评估是否应该成为监护人的问题。

“舆论方面,如果导向好,会收获不少的附加值。”

“你在公益慈善方面较薄弱,如果能当监护人,可以在关爱儿童方面,有不少斩获。”

只有顾湘君与袁圆两个女生多少表示怜悯,顾湘君是因为认识两个孩子,多少有些情感基础,袁圆则是天性善良,对这个残酷的世界了解太少。

听着他们有条不紊的分析,叶静嘉说不出自己的感受。或许因为她是孤儿出身,所以很难对那两个孩子视而不见。

温峥辰想了想说,“我认识不少知名律师,不过他们处理的案子一般都是娱乐圈里的名誉纠纷,诽谤,诬陷之类,对于此类家庭纠缠所知甚少,我再问问看吧。”

此时,袁圆弱弱的举起手,“那个,我有一个堂哥是律师,找他行不行?”

“堂哥?”

本以为袁圆的堂哥一定很年轻,没什么经验,叶静嘉只是怀抱着先咨询的想法,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万万没想到,袁圆的堂哥居然是知名的大律师!

袁堂哥四十多岁,家庭美满,事业有成,起袁圆只是一个月入五千的小助理,袁律师的履历满满的光辉,各种战绩熠熠生辉,基本是以每分钟计算酬劳。

“没想到你堂哥这么有名啊!”阎卜成忍不住啧啧称赞。

袁圆骄傲的说,“对啊,我这个堂哥是律师,还有两个堂哥一个是外科医生,一个是银行行长!”

阎卜成忍不住转头看向袁圆,一脸疑惑不解的问,“你是基因突变?”

袁圆被说的羞红脸,争辩,“我也很好啊,我是本科毕业!”

很快,袁圆将事情简单的告诉堂哥,对方表示问题不大,通过袁圆转达恐怕很难表述清楚。

于是,双方约定,今晚七点,通过视频联系。

袁堂哥戴着一副无框眼镜,看起来十分精明。

一来他笑着寒暄,“袁圆年纪小,被我小婶养的不谙世事,没少给你们添麻烦吧。”

袁家人太了解家里这个老小,虽然不会去惹事儿,但也不是什么机灵孩子,本想让她在家里找份安稳的工作,找个好婆家嫁人行了。

没想到,她非要去什么娱乐圈。

本想着,她过不了几个月会哭着回家。

一开始袁圆过的确实不好,好几次都想放弃。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情况渐渐好转,每次回家都要夸她带的艺人。他们一开始还以为这孩子被洗脑了,后来发现,她带的艺人叶静嘉背景干净,性情温和,人确实不错。

后来叶静嘉成立了工作室,当了老板,袁圆更愿意干了!工作室管吃管住,工作不累,工资不少,还有福利待遇。

他们都觉得,袁圆这是傻人有傻福!

叶静嘉笑着称赞袁圆,“袁圆工作认真,做事勤勤恳恳,现在很多事情都可以处理的游刃有余,我们都很喜欢她。”

坐在旁边的围观的袁圆不好意思的笑了,jeff看向她,递给她一杯果汁。

二人简单寒暄过后,袁律师表示,叶家的事情,并不复杂。

叶静嘉率先甩出最重要的问题,“袁律师,如果叶怀瑾与叶怀信的大伯真的当了他们的监护人,有权处理他们父母遗留的财产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理论来讲,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理的权利。”袁律师说完后,顿了顿,“但是,实际情况,挪用被监护人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可避免。”

叶静嘉听到这里,心一沉,看起来这件事情,她不能不管。

当即便请教对方,有关监护人的问题。

“关于监护人的问题《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是兄、姐;三是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现在,叶怀瑾与叶怀信的祖父母去世,外祖父母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他们也没有成年的兄、姐。

叶小姐作为关系密切的亲属,愿意主动承担责任,从法律来讲,完全可行。只需要,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即可。”

叶静嘉想了想,又问,“如果,他们大伯也想当监护人?我是否有竞争优势,能顺利成为他们的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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