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主被揭穿后 第1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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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是半分要指点的意思也没有。

既如此,又何必让她过来?

元曦眉梢抽搐了下,笔握得太紧,玉杆上的青竹雕花纹膈得她掌心生疼。心里将他骂了无数遍,人还是乖乖过去桌前坐好,提笔悬腕,照着他的字,依葫芦画瓢,在旁边操练起来。

都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元曦开蒙得晚,于读书之事上进益十分艰难。这些年,她琴棋书画虽都有所涉猎,但也仅限于知晓,比不了那些自幼耳濡目染之人。丹青之事,她或许还能得旁人一两声称赞。可书法之道,她就实在无能为力。

寻常的字帖,她练得就已经十分吃力,学卫旸的字就更是难上加难。仔细研究过笔锋,自觉有些成算,她方才有勇气下笔。可笔尖落到纸上,柔软的触感浑然不听她使唤,分明已经用足了力道,却愣是写不平一道横。

“手腕放松些,何必绷这么直,又不是让你去杀人。”

不知何时,卫旸过来了,就站在她身边,吓她好一大跳。手一抖,豆大的墨汁从狼毫尖笔直落下,“啪”地一声,将纸上的模版字污了好大一块。

“哎呀你干嘛啊!”元曦蹙眉抱怨,抽出帕子,想将那片脏污擦去。

可宫中用纸,都是上好的澄心堂纸,吸墨性极好。这一会儿功夫,墨迹早已渗入肌理,如何擦得干净?

元曦郁愤地吐出一口气,原本因练字而绷紧的肩膀骤然松下,整个人都萎萎的,像只被戳破了气的球。

卫旸冷声一哂,“你又没做什么亏心事,至于吓成这样?不过一个字罢了,有什么的?”

话虽如此说,可语气却分明带着些许愉悦,似在高兴她能这般宝贝自己的字。

元曦没好气地白他一眼。

她当然知道,一个字而已,没必要可惜。若是别人,她大约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可偏偏是卫旸。狗一样的脾气,又臭又怪。让他写这四句话,他脸都能黑成那样,现在让他再写一遍,还不知要怎么挖苦她。

当下她也没好脾气,怼道:“殿下说这么多,为何不自己过来,把这个字补上?君子敏于行而讷于言,殿下难不成也是一个爱空口说大话之徒?”

卫旸笑容凝固在嘴角。

元曦难得见他吃瘪,又眨巴着眼,歪头狡黠一笑,“不过一个字罢了,有什么的?”

卫旸:“……”

死丫头,果然是长大了,翅膀硬了,才刚摆脱掉脑袋的危险,就不知道自己是谁。还敢拿他的话跟他叫板?

卫旸冷声一嗤,却是握着手里的书卷,踟蹰不前。

一个字而已,的确没什么,他倒也不至于为这个同她拿乔,只是……

不远万里从赈灾之地赶回来救她,又接连几日熬夜为她吹箫,甚至那天晚上还……这段时日,自己有多反常,他不是没发觉,只是不明白,究竟为何会变成这样?

想是心魔作祟,自归云山回来后,他便刻意避着她,得空便会去华相寺静坐清修,让自己浮躁的心平静下来。

可闭上眼,梦里全是她的容颜,一颦一笑,一娇一嗔,都那样栩栩如生。他想推开,可是她拥着自己,一声声娇娇唤“哥哥”,每一道眼波都是一枚摄魂夺魄的钩子,叫他如何放得下?以至于他每次醒来,寝衣床褥都得重新换过一遍。

为此,他还特特去寻过云雾敛,想让他帮自己扎上几针,醒醒神。可那家伙听完就只是笑,不帮忙也就算了,还揶揄他,说什么“他需要的不是银针,而是女人”。

女人……

卫旸攥紧手,薄脆的书页在指尖“簌簌”皱起。

轻浅的冷梅香,随风从元曦身上散来。他由不得趔趄退后,狠下心,想转身走开,离她远一点,再远一点,最好看不见她,也闻不到她身上的女儿香,如此他大概就能恢复正常。

可对上那双清润的眼,他双脚就跟灌了铅似的,如何也挪动不开。

迟疑良久,他终是无声叹了口气,上前接过她手里的笔,敲了下她的额,道:“最后一次。”

声线冰冷无波,仿佛浸过冬夜的月色。

可落笔的手却依稀还在颤抖,在纸上悬停好半晌,都找不准一个好的落点。

第17章 下棋

三月的春光正当明媚,积雪已经化完了,风也温煦柔和,不疾不徐。随意仰头深吸一口气,都是满满的鸟语花香。

午后细碎的日光,被窗下竹帘分割成无数水波般的横影。

卫旸执笔立在桌边写字,俊脸沉在水影后面,别有一种静谧清远。沉榆香从袖笼里散出来,幽幽的,还带着松塔的干燥,经午后的春风煨过,格外沁人心脾。

元曦不由恍惚,过去在这间书房,随他读书习字的画面一幕幕都跃然脑海间。

因她底子实在差,卫旸得从头开始一点一点教导,最开始教的,便是她的名字“元曦”。

“元”字倒还好说,笔画少,很容易便学会了,可“曦”字就当真愁煞了她。那么复杂,每回写,她不是少了一撇,就是多了一横,如何也写不明白。后来好不容易把笔画都记清楚了,字形却叫她写得七扭八歪,像间随时都要倾垮的茅草屋。

因为这个,卫旸没少笑话她。

可笑完,他还是会拿起笔,仔细而缓慢地再写一遍给她看。每次都说是“最后一回”,可这最后之后,总还会有无数个最后。

以至于后来她都学会了,还是会故意装作不会,抱着纸过去跟他讨教。

不为别的,就为了能和他多待一会儿,即便什么也不做,光是看他写自己的名字,她心里便说不出的温暖,像是数九寒天晒着了太阳。

她出神间,卫旸已经把四句诗重新又写完一遍。

道了声“好了”,他便拿起书卷,退回到窗边,负手欣赏窗外的风景。余光却从眼尾斜斜逸出,始终未离开过那张书桌。

元曦正低头研究他新写的字,并没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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