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高级别墅区,社区建设极为优秀,超市建得跟百货商场似的,但林奚还是第一次去超市里买菜,平时她都是网购的。
去超市的途中,林奚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她认出那是跟和她有过两面之缘的那名花。
大男孩今天规规矩矩地穿着男装,打扮元气帅气,跟个小王子似的,完全不见先前的邋遢狼狈。
男孩身边跟着人,是个优雅的贵妇人,贵妇人似乎是男孩的亲人,她对男孩极为关注,一颦一笑皆因对方。
这一幕让林奚感觉诧异至极,因为从她先前所见来判断,她认为这个大男孩的处境应该很不怎么样才对。
怎么回事?
林奚不明。
大男孩发现了林奚,这一次倒是没跑,躲贵妇人的身侧,偷偷打量林奚。
贵妇人注意到了他的举动,也转身看林奚。
“你好。”贵妇人主动跟林奚打招呼,很和气的样子。
林奚回贵妇人以微笑。
“这是我儿子金波。”贵妇人跟林奚介绍自己身边的大男孩,介绍时眼神柔和,眼中的爱意几乎要溢出来。
她笑笑,说,“你们似乎认识。”
“是认识,我们巧合遇到过两次。”林奚笑着接话,心里的疑惑却更多了。
她看那个叫金波的大男孩对贵妇人十分依恋,很显然,贵妇人就是将男孩复活的人,既是如此,以这两人所展示出来的亲密,这个大男孩怎么会以那样糟糕的形象出现过?
林奚将疑惑压制,问起:“夫人,我昨天看你儿子吃了我家猫的猫粮,他没事吧?”
“诶?!”贵妇人受惊,心慌地抓住了大男孩的手,“波波,是这样吗?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肚子痛不痛?”
叫金波的大男孩展露灿烂笑脸,不回话,笑着摇头。
贵妇人仍然担心,告别林奚,要带儿子去看医生。
她那么着急,看不出任何伪装的痕迹。
这个人真心实意地对自己的儿子好。
林奚得出这一结论。
好奇怪。
林奚送别那对母子离开,不由有些发怔。
一名中年男子从她身边路过,路很宽,他却差点撞上她。她没多想,往旁边让了让,让那名中年男子路过,可那男子没走多久就在这路况良好的社区里来了个平地摔,摔得眼镜飞了,鞋子跑了,连裤缝都裂了,实在尴尬。
林奚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意外的发生,想到了什么,扭头看身边的覃霄:“该不会是……”
“嗯,是我。”覃霄道,“他不长眼。”
林奚:“……谢谢。”
说话间,那中名男子面红耳赤地爬起来,大概明白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丢脸,回头冲林奚和覃霄大喊:“看什么看?!”
林奚默了默,侧头跟覃霄说:“能再让他摔一跤吗?”
覃霄说“嗯”,话音落,中年男子再次亲吻地球妈妈去了。
林奚舒服了,和覃霄一起扬长而去。
林奚一逛完超市回来就猫进了厨房,她准备做一顿高级的晚餐,但处理食材的手法短时间硬是高级不起来,于是请了个高级的助手,而在整个别墅里,没有谁比神明更配得上“高级”二字的了。
林奚请回来的高级助手毫无怨言,一秒将她要用到的食材处理得漂漂亮亮,林奚看得佩服至极,从神明的崇拜达到了历史最高。
食材倒是处理得漂亮,但林奚偏爱黑皮肤款的菜系,所以不管这些食材生前多么体面,进了餐盘都是黑黝黝。
林奚一点也没有浪费了食材的自觉,尝了尝,美滋滋。
她还想让覃霄尝,不过一直喜欢当她小尾巴的神明这会儿却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干嘛去了,遗憾。
林奚就是用这样的黑色皮肤款大餐给陈加乐庆祝的,“少年”大概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当场泪下。
第二天,他请假了,因为身体不适。
林奚:“……”
林奚出门去给倒下的陈加乐拿药,一出别墅,被浓雾遮了眼。
她环视四周,发现目光所及之处都被浓雾所笼罩。
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厉害的浓雾天气,诧异地拿手扇扇。
不过虽然今天的雾是大了点,但这并不能成为阻止她去小区诊所开药的理由。
她抬步走进雾里面,下一秒停住脚步。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在浓雾中响起,似乎近在耳边!
她站定在雾中,神色警惕。然而就在这时,雾消失了。
晨光破开天边云彩,毫不吝啬地落了她一身,无疑,今天是个晴朗的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