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吃的什么?我也要一份。”任黎初指了指陆沅兮,佣人听着,犯了难。
“那个是陆小姐自己做的,小姐您实在想吃的话,我现在立刻给你做份一样的。”
“哦,不用了。”
任黎初听着佣人的话,挑了挑眉头。好啊,陆沅兮,自己做早餐,都不给我带一份。
她走到陆沅兮身边,直接把对方喝了一口的果汁拿走,自己喝了一大口。又把陆沅兮做的蔬菜卷拿走,啃了一口。
陆沅兮收起手机,也没想到任黎初会有这种操作。以往都是她吃任黎初的剩饭,而刚刚的蔬菜卷和果汁,都是自己吃过的……
“黎初,那个我咬过了。”陆沅兮无奈,觉得任黎初在某些时候幼稚的令人发指,一大早上,自己哪里惹她了吗?
“咬了又如何?你身上我哪没吃过?陆沅兮,你做菜的水平下降了,你的品味也就这样了。”
任黎初吃掉嘴里的蔬菜卷,立刻要挤兑陆沅兮,那着急的样子好像生怕她晚刻薄几秒,陆沅兮就会跑了一样。
陆沅兮也没打算反驳,觉得任黎初大概像以前那样,咬了几口又会给自己吃。可这人没还回来,而是把自己的蔬菜卷和果汁都拿走了,坐在对面啃。
“看什么?你去厨房再拿别的东西就好了,没出息。”
任黎初见陆沅兮盯着“自己的”蔬菜卷,狠狠瞪回去。
“嗯,你爱吃就好。”陆沅兮看了眼任黎初,觉得她嘴上说难吃,但感觉吃的还挺香。她说完起身去厨房拿佣人做的早餐,任黎初却被她这句话噎住了。
什么叫爱吃就好?她一点都不爱吃,只是喜欢抢陆沅兮的早餐罢了。
吃过早餐,任黎初上了车,打算去公司之前先把陆沅兮送到学校,其原因为顺路。而实际上,任氏和科技大学刚好是一南一北两个方向。对此陆沅兮懒得说什么,任黎初有她自己的想法,还是别提出异议为好。
陆沅兮踩上高跟鞋,跟在任黎初后面上了车,两个人坐在后座,整个车子里都是任黎初身上那股淡淡的梨子味,混着陆沅兮身上的青茶香,很好闻。
从任黎初别墅到学校要40分钟左右的车程,不算短,所以陆沅兮习惯在路上看书。任黎初没那么多闲心,干脆就倚靠位置上,暗暗打量陆沅兮。
她总觉得陆沅兮越看越好看,大概是这个人的长相本身就是很耐看。为了搭配今天这身,她穿了白色的高跟鞋,没戴隐形,而是戴了一副金丝半框的眼镜。
乌黑的长发散在背上,拿着书看的样子娴静优雅,和梦里那个把自己按在地上操弄的人,完全相反。
任黎初看着,愣怔出神,梦境里的陆沅兮似乎和这时候的陆沅兮结合到一起,变得很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