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且稀有。
“你不想成名吗?至少可以赚不少钱,你还是高中生吧?”
他的追问只令孙束雅烦得想溜。乾脆回家好了,因为看不惯女人们尖叫流口水的对象是
她丈夫,可是这种醋是不该吃的,那么走人来个眼不见为净不就啥事也没有了?何况又有陌
生人在一旁呱呱叫,讨厌!
打定主意,她马上起身,转个方向便欲朝大门口挤出去──人潮是愈晚愈多。
“小姐,请等一等!”郑安权不死心地伸手
“哎呀!”她低呼,撞到服务生,且被抓住手。
“匡琅!”这是服务生一时手滑造成的一地碎瓶声。
歌唱声倏止。后方的騒动未必吸引住全pub的人注目,但主唱者则不然,忽地以麦克
风大叫:“那个老家伙,放开我的女人!”
才叫完哩,就见帅哥主唱跳下舞台,瞬间已飙向肇事地点,全然无视乍然静止的人声,
以及一脸铁青的老板。眼中只看到他老婆的手被一名中年不良男子抓住了。
一拨一勾,老婆安然入怀。而郑安权跟跄地退了三大步。
“你…你怎么下来了?”孙束雅左右看了下,明白自己成了所有人视觉焦点后,只差
没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李举韶一心只想料理中年男子,暂时没空与老婆哈拉:“喂,老伯,年纪一大把了,别
对小女孩出手.很难看的。”
老伯?郑安权抗议了
“我才四十岁!”
“我们才十九岁,比起来你够老了。”这会儿他倒是认出了这名中年男:“咦?你不是
上个月那个缠着我的星探?用这种身分拐小女生不会良心不安吗?”
“我没有拐!我是诚心要栽培你的。她是你的女朋友啊?长得真好,一起加入我们公司
吧!包你们大红大紫!”郑安权开始幻想财源广进的美景。
不过李氏小夫妻可没空理他,而且舞台那边的夥伴也在叫人了:“李,你再不上来,我们可能会被老板踢出去,你那出戏演完了没有呀?”乐团团长也
以麦克风大力放送,逗笑了台下一片看好戏的人海。pub老板也止住了轰人的步伐。
“来了啦。”他应着,拉着老婆的手往台上走去,让她在后台休息比较安全。
“你们──”郑安权低呼着乞求被重视的一瞥。
李举韶伸出食指摇了摇:“我不会拍广告,我老婆也不会。找别人当金山银矿去,少来烦我们。”话完,已领老
婆站在台上,看着底下沉默且兴味的眼光──当然那些女歌迷就别提了,青面獠牙不看也罢。他低笑好一会,不肯让妻子挣脱躲开。对着台下道:“这位小美人,是在下的亲密爱人。
刚才有位企图搭讪的中年伯伯,认为她去上电视一定会红,这一点我绝不怀疑。”他已坐定
在高脚椅上,将妻子搂坐在左腿上又道:“可是,她的美丽,只能由我来独享。而既然没有
人会比我更爱她,那么我的独占也就天经地义多了,是不是?毕竟成为众人追逐的对象,除
了金钱与困扰外,没有其它所得。尤其以爱最为贫乏。杰.danny	ssong──丹
尼之歌。”他伸手向乐团点歌。
在下如雷热烈□场不已的掌声中,他这次一点“混”的迹象也没有,十足认真地对妻
子献唱情歌
“人们笑着说我是个幸运儿,而我俩才刚开始。
我想我会有个儿子,他会像你和我。
自由得像只白鸽,在爱中孕育,
阳光将会普照大地。
而尽避我们两袖清风,我依然深深爱你,
一切都会带来爱的连锁。
每天早晨当我醒来,你总是让我幸福得想哭泣,
让我知道一切将平安顺利。
爱那个用纸杯装住全世界,并且一饮而尽的男人,
爱他,他将带给你幸运。
如果你发觉她是你的意中人,
最好带她回家,可别独居,
试着去创造一个爱的天地…”
他在唱完后本欲偷香,不过孙束雅早先一步跳下他的膝,躲入后台。李举韶只好在狂烈
的掌声中以戏剧般的声音呼叫:“亲爱的,别跑太远,今晚的歌全为你而唱。”
原本就已热烈的气氛,在此一事之后,更将亢奋的人们推到更满足的境地!
大胆的求爱宣言、俊男美女的卖相,怎么看怎么的唯美不凡!比看电影还精采,怎能不
如痴如醉呢?
这个小夥子一定会红的!郑安权再度燃起了雄心壮志,非要说服这对小情人当明星不可!
比起外头吵翻天的情绪波涌,后台躲羞的小美人可是无脸见人极了。虽然心中暗喜,但
羞人的感觉也不断泛滥出来。下次打死她也不来了。
“你就是举韶的小女朋友?”一瓶海尼根放在她跟前,伴随着冷淡却又好奇的问句。
她抬起仍红晕的脸,接过啤酒。
“你是?”不就是那位帅气女子吗?
“我叫王春杏,举韶的同班同学兼好友。”她背靠柱子,仔细地打量眼前秀丽纯真的小
美女。“电研社”的女人们嫉妒得太凶了,居然说这位女子相貌平凡!难怪李举韶看系花不
上眼,他的小女友不但漂亮,气质更是纯净,不是那个徒有美貌、老做作装斯文的刘淳雨比
得上的。
“哦,你好。”她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你还是高中生吧?你们交往几年了?”
“算起来交往五年,国中就认识了。”她知道王春杏在评估她。不过她并没有什么不好
直说的,反正乘机可以知道老公在学校的事,她也挺好奇的。
“他是你学长?”她并没料到他们交往那么久。
“才不,我们是同学。要不是我有事耽搁了,早该一同上大学的。”结果现在小老公一
届,心中仍是乱不服气的。
重考生?还是留级生?这么想的同时,不免浮上一层轻鄙,也喜悦于终于抓到美人儿的
至大缺点──草包。
“举韶在t大企管系很有名,一入学就成了名人;只可惜太重视赚钱,没机会发挥他的
才能。不然不仅系学会力邀他加入,恐怕“学生会”、“t大顶尖会”也会招揽他加入其中。”语气中不胜惋惜。
实际情况怎么样孙束雅是不知道啦,但她老公在国高中时期已经风云得很够本了,恐怕
对于名声的显扬已不那么有兴趣。了不起也只是被捧成“xx王子”之类的人物,有什么好
玩?
“赚钱是比较重要没错。”她以此做结。
呀?什么?难不成这女生就是李举韶拼命赚钱的原因?供她玩乐买名牌的金主?
不容她出口询问,李举韶已唱完今天的时段,轻快地跳入后台搂着孙束雅问:“老婆,我唱得好不好?”
“我看你还是多学几首歌再来混吃骗喝吧!除了那首“丹尼之歌”之外,其它的歌都有
点混。”她伸手理着他的乱发。抬头承接他的轻吻。
“李!要不要一同去吃消夜,顺便让我们认识一下一直无缘见到的嫂夫人?”全退到后
台的乐团另外三人兴致高昂地围住他俩。
“才不要,唱两个小时也不过赚个四百元,再让你们吆喝去请客,我今晚不就白唱了?
不然你们请客,一切好办。”李举韶讨价还价。
一群夥伴早知道他死不请客的恶习,看在美女的分上,只好任他敲竹杆了。移师往夜市
打牙祭去也。全然遗忘了还有一名今儿个才出现的朋友──王春杏。
在既非熟友.又未经介绍的尴尬中,加上被遗忘,怎好开口直呼要一同前去?只好落寞
地看他们一行人远去。
一颗心只怜悯着李举韶努力赚钱供女友挥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