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我上次听大明的皇帝是什么号世新,谁知道他叫朱什么,反正都是姓朱吧,满清嘛,两年前那个叫康熙的叫大明的将军给用炮炸死了,现在当皇上的是他的儿子雍正,满清现在皇姓爱新觉罗,叫什么玩意我就不知道了。”古狼着还有些不太好意思。
“什么?”萧远已经完全假了,从那个棍子一样的东西形成的光幕掉到这里,闻着空气,望着丛林他就觉得自己很有可能是到了古代,可是却万万没有想到却是这样的一个古代。
从古狼的话中可以推测得出来,大明没有灭望,满清依然勇猛,可是却被大明的火器牢牢的住,战事犬牙交错,争夺着大好江山,这倒底是个什么样的狗日历史。
萧远转着眼珠子,一脸的不可思议,十几分钟之后,除了身上还有些麻之外,行动也不受影响,伸手在身上摸了摸,那根棍子还在,万幸万幸,希望它还能带自己回去。
“这仗还没有打到咱们这里吧?”萧远看着古狼收拾好了两个狼皮筒子连忙问道,若是打到了这里,立刻就用这个叫开拓器的棍子带自己回去。
“没,辽东山多水多,我们鄂伦春人是山林的民族,在这里我们才是主人,就算是满清刚兴起那会,我们鄂伦春人都不答理他们,想进山,哼哼,问问我鄂伦春猎手的弓箭答不答应。”古狼傲然的道,跟着整了整身后的弓。
那张弓,粗糙之极,弓臂是用榆木制成,足足有手臂那么粗,粗糙,但是弓力却大,一般人还真不一定能拉得开。
“娃子,中原来的吧,反正也来了,正好到我们部落里坐坐,好久都没来客人了。”古狼很是热情的道,少数民族的热情好客是出了名了,相比之下,人口最多的汉人就显得有些家子气或者精明许多了。
萧远立刻答应了起来,好不容易来了一趟,能感受一下原始的少数民族部落的风情,也是一件乐事。
幸好,这里距离鄂伦春的一支部落并不远,不过这并不是古狼的部落,但是古狼来了,却像是回到了自己家一样,一个个打着招呼,倒是那些人,都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萧远。
萧远的模样太怪了,这些鄂伦春人只穿着兽皮,甚至还有不少人都光着脚,但是萧远却穿着t恤衬,一条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色的李宁运动鞋,这一身放在现代,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可是在鄂伦春人眼中看来,短头还无所谓,身上的衣服就怪异多了,像是在看外星人一样。
天色渐黑,一个个的火堆了起来,用桦木搭成了木楞子里也钻出不少人来,萧远好奇的探头向木楞子里看了一眼,这种木愣子是用三根桦木搭成,周围蒙着桦树皮还有兽皮,头还有孔洞,用来排烟,在这木愣子里,直接就着一堆火。
围着火堆,钻着一些兽皮草垫之类,看样子似乎是睡觉的地方。
“来来,萧老弟,你可是客人,来尝尝我们鄂伦春人的口味!”古狼拖着一头割开了脖子的公鹿大步的走了过来,将这足有近三百斤重的公鹿向地上一扔,出扑嗵的一声闷响。
古狼拔出腰间的刀子,割开鹿肚子,取出里面的胃囊来,心的剖开,将里面没有消化净的草食翻出去,然后放入水中清洗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