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她准备的好躯壳出书版 第12节(1 / 2)

福根临走时对陈海默说:“我知道你发达了,不想认我这个爹了,我不生气,我就当作你一时失忆了吧。我给你三天时间好好回忆。三天够不够?三天后,我会再来找你。如果你到时候还想不起来,我只能让全上海的记者帮你一起回忆了。”

三天后,福根又去找她。海默果然“恢复”了记忆。她说她把那件东西藏在了城南的一个地方,央求他再给她两天时间去取。她提到,福根总是去找她,会引起人注意,建议两天后的晚上在封浜村的铁轨边见。福根答应了。他不怕她跑掉,她也没地方可以跑。

两天后,如他们所约定的,福根去了封浜村的铁轨边。海默交给他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对耳环。

“这真是只小狐狸啊!”福根又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口酒,自言自语道,“我后来问了珠宝店才知道,这对耳环根本不值什么钱!他妈的!别以为这么容易打发我。你娘的老相好可是个大人物,不可能只留下这点东西。如果你不把偷走的全吐出来,看我怎么跟那些记者聊你的过去!呵呵,大小姐?让他们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大小姐!”

这时,周福根摸了摸胸前口袋。那个贴身放置的信封上沾着一些汗水。他把那对耳环从信封里取出来,拿在手中把玩。

它真漂亮,沉甸甸的,碧绿色,在他醉意朦胧的视线中闪着金光。

明晚就是他们再次约定的日子。

等拿到首饰后,他会辞掉这个低三下四的工作,去过逍遥快活的日子。

“我也不希望拆穿你。我会留你在台上好好风光,在台下尽一辈子孝道,哈哈。”他仰起头,又往喉咙里灌了一些酒。

这时,店铺的后门突然传来“砰砰砰”的敲门声。

吵死了!半夜三更了怎么会有人来?福根急忙把酒瓶藏回到报纸堆中。他回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十一点半,漫漫长夜才刚刚开始。

他起身走出值班室,向后门走去,脚步已经有些摇摇晃晃。

在他接近门时,又听到了“砰砰砰”的敲门声,让他心头一阵烦躁。他捏了捏拳头,如果是哪个流浪汉恶作剧,他会用棍子敲碎那人的脑袋。他打开门上的小窗格子向外看,首先看到的是一顶警帽。他有点困惑。一瓶酒下肚后,他的脑子已经有些转不动了。

“什么事啊?”他问。

“快开门!”那个身材矮小的警察退后一步,瞪着他,“有人听到店里传出喊救命的声音,怀疑有人打劫。”

他扑哧一声笑了:“哪个小鬼在捉弄您啊?”

一看那警察竖起眉毛,手里紧紧握着警棍,他又有些怕了。惹毛了警察对自己可没好处,万一因为一点小事情又把自己搞进局子里,可就坏了大计。

他庆幸自己醉得还没那么厉害,于是努力控制面部的肌肉,语气尽可能地客气:“探长大人,这里就我一个人,什么事都没有。您可以放心。”

“你是什么人?”这个乳臭未干的小警察不依不饶。

“我是值班的啊。”

“这里的每个值班的我都认识,我怎么没见过你?”警察打量着他。

“嘿,我是新来的,才做了半个月。”

该死。那警察的鼻翼抽动了一下,大约闻到了酒味。

警察命令道:“开门。我要检查你们店。”

福根重重叹了口气。

好吧,好吧。如你所愿。让你们这些只用屁股办案的白痴看看自己错得有多离谱吧。让你像条警犬一样趴在地上闻遍可疑的气味吧。你们这些蠢货,永远只相信妓女的话。来,放你进来,看看到底是谁在说谎吧。

他用腰间的钥匙打开了门锁。在这个巡逻警察闪身进来时,他顺便望了一眼门外,夜色中逸山路静悄悄的,见不到一个路人。

他关上门,对着警察瘦削的后背说道:“看到我穿的值班服了吧?这是我的编号。”

“保险箱在哪儿?”

“在经理办公室。放心吧,探长大人,任何人要去经理办公室,都要先经过我的房间。而且那房间是带高级保险锁的,连我都没钥匙。”福根绕到了警察的正面,为了看清楚他那两撇阴阳怪气的小胡子,“今晚连只耗子都没有。不信,您可以到处看看,哪儿有什么劫匪啊……”

他的话音未落,突然觉得一阵有灼烧感的热流涌过胸口。他低下头,只看到一个长长的刀柄插在他的胸腔外,刀刃消失在他的身体里。他用手摸摸那个位置,双手上沾满了自己的鲜血。

他迷糊了。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不可能。死亡不可能在这时候到来!

他想喊。但下一秒,刀刃脱离了他的身体,再次插入了他的胸口。

他在失去重心往后倒的时候,看到帽檐下一双黑溜溜的眼睛正专注地看着自己,看起来似曾相识。

我的好日子快来了啊!你这个浑蛋,你怎么可以这样?你为什么要杀我?

福根还没来得及骂出口,已经捂住胸口,嗵的一声跪到了地板上。随后他任由自己的身体向一侧倒去,再也没有力气挣扎。

第23章

逸山路上的华懋珠宝店是黄德胜家在沪上的三家珠宝店之一。虽然不是最大的一家,但因为地处闹市区,平日里一直灯火通明,人流如织。此时,它却突然拉上了所有的幕帘,挂上了一块“暂停营业”的木牌。

王克飞走进后门,看到几个女售货员站在角落里窃窃私语,等待接受问话。经理办公室被占作临时的审问室。

在离后门五六步远的地板上,躺着一具白布覆盖的尸体。

王克飞蹲下身,掀开白布。福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瞳孔已经散开。一把常见的长柄水果刀插在他的胸口。

王克飞昨天才刚刚找到周福根的大哥,并从他那里得知,福根出狱后游手好闲了好一阵,最近找到了一份在珠宝店看守的工作。唉,想不到自己还是晚到一步。

他拍了一下膝盖,直起身问:“是抢劫案?”

“是抢劫杀人。凶手应该是做足了准备,戴了手套,没有留下指纹,还不知道用什么办法骗他开了门。但幸好下班前经理都把珠宝收到保险箱里了,只留了一些水晶装饰品在没上锁的壁橱里。那人偷了几个水晶的小玩意儿,不值什么钱。”

“这人才刚来半个月,为了这几个小东西赔了一条命,可真够倒霉的。”另一个警员说。

“他生前喝过酒?”王克飞嗅了嗅鼻子,问道。

“王科长,您的鼻子真灵啊,”警员恭维道,“我们在值班室桌底下找到一瓶酒,看来昨夜喝得只剩个底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