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刘承祐诛杀权臣(2 / 2)

五代群英 洪刘华 1171 字 28天前

承祐敛容称谢。待威北去,仍然置诸脑后,不复记忆。那三五朝贵,却暗争日烈,好似有不共戴天之仇。

一日由王章置酒,宴集朝贵。酒至半酣,王章倡议为酒令,拍手为节,节误须罚酒一樽。大家都愿遵行,独史弘肇喧嚷道:“我不惯行此手势令,幸毋苦我!”

客省使阎晋卿,适坐弘肇肩下,便语弘肇道:“史公何妨从众,如不惯此令,可先行练习,事不难为,一学便能了。”

说着,即拍手相示,弘肇瞧了数拍,到也有些理会,因此应声遵令。令既举行,你也拍,我也拍。轮到弘肇,偏偏生手易错,不禁忙乱,幸由晋卿从旁指导,才免罚酒。苏逢吉笑道:“身旁有阎姓人,自然无虑罚酒了!”

道言未绝,忽闻席上豁喇一声,杯盘乱响,史弘肇拍案而起,随即诟骂不止。逢吉见弘肇变脸,慌忙闭口。弘肇不肯干休,投袂遽起,握拳相向。逢吉忙起座出走,跨马奔归。弘肇向王章索剑,定要追击逢吉,杨邠从旁泣劝道:“苏公是宰相,公若加害,将置天子何地!愿公三思后行!”

弘肇怒气未平,上马径去。杨邠恐他再追逢吉,也即上马追驰,与弘肇联镳并进,直送至弘肇第中,方才辞归。

看官试想,逢吉虽出言相嘲,也无非口头套话,并不是甚么揶揄,为何弘肇动怒,竟致如此?原来弘肇籍隶郑州,系出农家,有位好友名叫阎招亮,将妹妹阎越英介绍给他。阎越英是个妓女,她随身有若干私蓄,赠与弘肇。弘肇感阎氏恩,娶为妻室【详见一百零四章】。如今夫荣妻贵,相得益欢。逢吉所言,是指阎晋卿。弘肇还道是讥及爱妻,所以怒不可遏。况已挟有宿嫌,更带着三分酒意,越觉怒气上冲。还亏逢吉逃走得快,侥幸全生。

承祐三年服阕,除丧听乐,赐伶人锦袍玉带。伶人知弘肇骄横,不得不前去道谢,果然触怒弘肇,当面叱辱道:“士卒守边苦战,尚未得此重赏,汝等何功,乃得此赐。”立命脱下,还贮官库。【伶人固不应重赏,但亦须上疏谏阻,不得如此专横。】

承祐恨为所制,积不能平。有次与杨邠、史弘肇商议政事,杨邠与弘肇齐声道:“陛下但禁声,有臣等在,还怕何人!”

承祐虽不敢斥责,心中却懊恨得很。退朝后与左右谈及恨事,左右趁势进言道:“邠等专恣,后必为乱,陛下如欲安枕,亟宜设法除奸!”承祐尚不能决,转禀太后。太后道:“这事何可轻发,应与宰相等熟商,方可定议。”承祐愤愤道:“国家重事,不可谋及书生,文人怯懦,容易误人,儿自有主张。”言罢拂袖径出。

越日天明,杨邠、史弘肇、王章入朝,甫至广政殿东庑,忽有甲士数十人驰出,拔出腰刀,先向弘肇砍去,弘肇猝不及防,竟被砍倒。杨邠、王章骇极欲奔,怎禁得甲士攒集,七手八脚,立将两人砍翻。三道冤魂,同往冥府。殿外官吏,不知何因,惊惶的了不得。忽由聂文进趋出,宣召宰相朝臣,排班崇元殿,听读诏书。文进复趋入宣诏道:“杨邠、史弘肇、王章,同谋叛逆,欲危宗社,故并处斩,当与卿等同庆。”

大众听诏毕,退出朝房,步行归第,才知杨邠、史弘肇、王章三家,尽被屠戮,家产亦籍没无遗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郭威正和将士们讨论契丹的问题。功高震主,兔死狗烹,这样的事情太多了!皇帝杀了杨邠、史弘肇、王章,收回了内部的军权,不过他会放过帮他在外打仗的人吗?郭威心中没底。与其束手待毙,还不如取而代之!郭威已经有了想法。

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