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氏族 第283节(1 / 2)

第一氏族 我是蓬蒿人 2101 字 1个月前

赵宁虽然之前一直在晋地作战,但始终着关注国战全局,一方面晋地战事平顺,察拉罕连井陉关都没攻下,另一方面赵宁从来都没把自己当寻常将军看。

他谋求的是国战胜利,不可能只注意手中战事、眼前敌人,他从重生那一天开始,自身所处的高度就跟其他人不一样,纵览全局是基本。

他眼下哪怕是刚到郓州,但因为有一品楼跟长河船行在,对这里的军情民情也是了如指掌,知道郓州驻军的遭遇,也清楚刺史府是怎么对待义军的。

西河城防御使贺平的六万部曲,无疑是郓州战区的精锐,现在这部分将士正在溃败途中,赵宁手中能用的兵马,就只有郓州城外这十余万将士。

这些将士中,有半数是义军。

所谓义军,指代的当然是国战爆发后,地方豪强、江湖义士、乡野村民临时组成的队伍。

他们军备差,没地位,抛家舍业来为国而战,待遇却很凄惨。在陈景河眼中,他们只怕跟牲口没啥区别,否则,不至于连春衣战袍都不供给到位。

这些将士的心情、士气如何,赵宁用膝盖想也知道。要不是有一腔热血、赤子之心,他们现在就不会还待在军营里。

眼下西河城丢了,防御使新军损失惨重,郓州需要依靠他们拼命来保全了,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士气问题。

......

受聚将鼓之令,带领几名近卫打着火把进城,义军都指挥使耿安国,人生第一次有了在郓州大街上纵马飞驰的权力。

这让他看世界的心情变得有些不一样。

曾几何时,他还是盘踞在水泊梁山的悍匪。

在说书人的嘴里,他们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秤分金银,逍遥自在的绿林豪杰,过着被羡慕的生活,有被敬畏的资本。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怒杀人行侠仗义,神龙见首不见尾,好似神仙一般。

这是一种美梦。

对于平日饱受权贵富人压迫,敢怒不敢言,只能低眉顺眼苟且偷生的普通百姓而言,这种任性豪放无拘无束,可以肆无忌惮欧杀狗官,毫不顾忌砍下恶霸的狗头,大喊大叫抢夺为富不仁者的钱财,而官府大户还奈何不了他们的生活,简直是世间除了做官、做地主之外,最理想的状态了。

身有万夫不当之勇,手握金刚不坏之刃,天大地大任意纵横。

这就是大家都想做的豪杰。

所以说书先生的绿林故事,总是有很多人来听,越是血腥残暴听的人就越多。

但大多数人都只是听听,真让他们不顾父母妻儿,抛弃还能苟且的安稳生活,去拿刀杀人上山为寇,他们却是不敢也不会的。

所以他们只是听听书,听完之后吹吹牛,不会有实际行动。

做人嘛,首先要分得清美梦与现实。

但耿安国不一样。

坐起而行并且无所畏惧,是一个好汉的基本素质,所以他上了梁山。

到了山寨,耿安国才知道,原来美梦之所以美,就是因为它不是现实;美梦之所以是梦,就是因为它照不进现实。

现实是另一番模样。

耿安国看到的最大现实是,所谓的绿林山庄,终究只是土匪窝。

山上没有良田,但大家要吃饭,怎么办?

好汉们选择抢劫。

其实山下有百里水泊,水泊里有鱼,大家可以打渔,山中也有野鸡野兔等诸多猎物,大家可以打猎。

但如果大家去打渔打猎,那跟渔民猎户还有什么区别?

大家上山,是来当绿林好汉、任意潇洒的,不是来当庄稼汉跟渔夫的。如果只是为了打渔,大家又何必上梁山?

况且,庄稼汉跟渔夫没法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银,想要实现这些,就只能抢劫。

把别人的银子抢到自己的口袋里来,这事儿很爽快,比起辛辛苦苦没日没夜种田、打渔、跑商,“抢”这个动作是既省时又省力。

省下了时间与精力,大家才能有更多日夜喝酒吃肉。

对有本事的人来说,抢劫这伙计也不难,至少比忍受风吹日晒,年年面朝黄土背朝天强。

到了梁山,耿安国的差事就是劫道。

一起行动的兄弟们自称为豪杰,耿安国也是这样大声喊的,但他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就是个劫匪。

既然是劫匪,手上就免不得沾人命,哪怕耿安国本意不想这样,但经不住对方反抗,有时候反抗还很激烈,是跟他拼命。

到了需要拼命的时候,是非对错已经不重要,道德礼义也没了存在之地。

第一次杀人后,在深林中毁尸灭迹的地方,耿安国伫立了很久。

他记得那天的烈日很耀眼,茂密的树叶也遮挡不住,他想躲进阴影里,却始终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他记得那天的山风很凉,虽然是炎炎夏日,却让他觉得骨头发寒,双腿禁不住有些发抖,似乎站不太住;

他记得那天的山林格外寂静,寂静到让人头皮发麻,总是担心有鬼魅扑过来,商贾临死之际的哀嚎与咒骂,始终萦绕在耳边不肯散去,在寂静中格外清晰刺耳。

耿安国一遍遍的问自己:这个商贾是不是恶人?

如果是,那杀了也就杀了,自己这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

但如果不是呢?自己岂不是冤杀了好人?

一个杀好人的人,一定是十恶不赦,应该被千刀万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