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章 为了部落(1 / 2)

大叛贼 夜深 1273 字 2个月前

这是一片极大的平原,放眼望去,原本半人多高的杂草和灌木已基本被除去,露出了黑色沃土的地面。再远处,是一条不宽的河流,弯弯曲曲地淌过这片平原,同时在几个低处形成分支,在另一处又汇聚起来。

而在其他地方,有着几片森林,但已是较远的位置了。此外,还有几处残破的低矮建筑群,这些建筑群已被破坏,但从它们的残骸来看原先应该是房屋。

这里原本是新明移民的安置点,就在不久前已被印地安人完全破坏,除了被杀害的移民外,其余人已全部逃回平夷城。而土地上原来还有几片庄稼地,可现在已同四周没什么两样了,还未收获的庄稼已被印地安人一把火全烧了,站在平原,空气中似乎还能嗅到燃烧后淡淡的烟气。

马长宝的部队背靠着平夷城列阵,正面朝着东方。阵形摆在最前的是步兵,而在阵的两侧是火枪兵,另外还有部分骑兵在步兵后列阵,除此之外还有炮兵和车阵随时待命。

三千人的大明军队鸦雀无声地站着,严格的训练和素质让这些明军没有丝毫动静,如果闭上眼,仿佛这一切都不存在一般。耳边传来的只有阵阵风声,还有隐隐约约的马蹄声。

在这种战场上交战同其他环境不同,毕竟这里是平原,能够藏身的也只有远处的森林方向。所以这也是马长宝如此列阵的主要原因,只要发现印地安人的迹象,他完全可以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调整。

一柱香的时间过去,放出去的斥侯在远处挥舞着手上的三角旗向本阵方向而来,见到此,马长宝心头放松了许多,因为这代表着已发现了敌踪。

看来自己预料的不错,这些印地安人自以为聪明,把自己藏在森林里,企图给自己突然一击。不过,经验丰富的马长宝早就猜到了对方的用意,毕竟这些印地安人不是满清精锐,头脑简单的他们打起仗来仅仅只会凭着一腔血勇而已。

“传令!让军阵前移一百步!”马长宝平静地下达了命令,接到命令后的军阵从静止到开始动了起来,整个军阵如同一台精密的仪器般开始向前移动,当移动一百步后,军阵一下子就又停了下来,恢复到了刚才的样子。

“疯狗,看!他们动了!”森林中,一个脸上涂着鲜艳色彩,戴着插满羽毛头饰的印地安男子当见明军开始向他们所处的位置移动的时候,顿时兴奋地对身边的人说道。

印地安人的习惯,脸上画的色彩越鲜艳,头饰的羽毛越多越漂亮,就代表着他在部落里的地位越高。至于那在刚才说话的印地安男子身边的另一个中年印地安人,他的头饰的羽毛更多,而且脖子上还挂着代表他勇猛和地位的金银和骨制挂件。

“不要急!先等等。”疯狗要比他的伙伴沉着许多,双目透过森林的间隙死死盯着远处的明军。

在他们身后,潜伏着密密麻麻的印地安战士,这些印地安战士就是集结起来的印地安部落联合大军。

作为指挥这支军队的疯狗,他是联合部落中最大部落酋长的长子,也是下一任部落当仁不让的首领,同时也是远近闻名的印地安勇士。

据说疯狗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独自杀了一头成年野牛,这可是了不起的战绩。要知道北美野牛的凶狠程度不亚于其他猛兽,就算部落中最厉害的勇士要想杀掉一头野牛也得几个人配合才行,而且还不能保证能够完全成功。

可是疯狗偏偏就做到了,至于怎么做到的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讲疯狗是得到了太阳神的眷恋,也有人说疯狗是靠着无人能比的力量生生干掉了野牛,还有其他一些传得更离谱的说法,但实际疯狗当时几乎是九死一生,依靠他强壮而敏锐的身体还有冷静的头脑,周旋了足足两个多小时,在付出差一点儿丧命的代价下这才把那头发狂的野牛干掉。

但不管怎么说,能够独立杀死一头成年野牛,这足以让疯狗成为所有印地安人眼中的勇士了。而且,他身上的伤疤和挂在脖子上镶嵌着野牛牛角打磨的饰品,也代表了他这足以骄傲的战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