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叛的大魔王 第1127节(2 / 2)

反叛的大魔王 赵青杉 3788 字 2个月前

“不都去巴黎参观世纪婚礼去了吗?预约的人少,所以优惠力度比较大。说实话我也想去,人这一辈子大概就这么一次机会……”巴莱特叹息了一声说,“可惜机票和住宿实在太贵了……”

絮絮叨叨的聊天中,汽车下了高速,进入了老城区的一条主干道。老城区还是和以前一样,都是些土黄色和灰色的老旧建筑,街道两侧绿植很少,灰蒙蒙的一片,不过比上次成默来,街道上还是干净了不少,没什么垃圾,破破烂烂的楼也修葺一新,而且车和人都比以前要多。

等到了巴比伦新城区,感官一下就不一样了,就像是来到了一座簇新的城市,虽说空气依旧不怎么好,但宽阔的马路两侧高楼接踵摩肩,已经有了很明显的都市感。

“我刚来的时候这里都还是一片工地,现在就已经像模像样了。”巴莱特说,“太极龙的基建能力实在太强了。你看,那些楼房都是在工厂生产号了板材,然后运到这里来,直接组装好的,一栋楼,只要几十天就修好了。”

“几十天算慢的。”白秀秀眺望着窗外的楼宇说。

“几十天还慢啊?”巴莱特惊道。

“像一栋这样十几层高的楼,在华夏,只要几天够了。”白秀秀说。

“那和华夏肯定不能比。听说他们那边已经有建筑机器人了,修楼房都不用工人。真得感谢华夏人,要不然巴格达的环境改善的不可能这么快。”

“这里的房价多少?”成默问。

“新城区贵,均价到了三万五千世界币。老城区就很便宜,七八千世界币就能买到了。”

世界币是改组后的世界银行发行的货币,与华夏币兑换为一比一,目前已经成为不少欠发达国家的法定货币,易垃克也将法定货币更换成了世界币。

“那还真不便宜。”成默说。

巴莱特笑:“是不便宜,但房子还是供不应求。我现在是没钱,有钱的话,我真想多买两套。”他又向着白秀秀看了一眼,“对了,两位要是对投资房产有兴趣的话,也可以找我,现在在巴格达炒房真的很赚。”

白秀秀笑了一下不置可否。

成默则摇了摇头,“我们就过来玩几天的而已。”

大概是觉得白秀秀和成默不会给他带来什么业务,巴莱特不再热情似火的介绍。当然也可能是很快就到酒店的缘故。车辆渐少,极氪加快了速度,沿着幼发拉底河畔的公路疾驰,没多久进入了一座岩石山崖边的庄园。

这里距离新城区并不远,距离古巴比伦遗迹之地也只有几公里路,却让人觉得遗世独立,像是在不毛之地。车进了庄园,就像是进入了一处古老的绿洲,四周的房屋没有高层,全是古巴比伦风格的岩石别墅,绿化做的也很艺术,与星星点点的湖泊泳池交相辉映,在一片荒漠般的城市区域,就像是沙漠中的世外桃源。

酒店大堂位于绿洲中心,极具未来感,就像是从岩石山崖中间掏出的一个巨大的几何岩洞。洞内的陈设完全不像是酒店,反而像是一座圣坛。

巴莱特带领白秀秀和成默办理了入住手续,又和管家一同帮忙把四个大旅行箱送到了房间。白秀秀给了巴莱特五百的小费,就关上了房门。房间的室内陈设十分有阿拉伯风情,奢华隆重,随处都是地毯、水晶灯和很高的拱形门,如同阿拉伯宫殿。房间之外是泳池大小的温泉,碧波荡漾的泉水被棕榈树环绕,全然不像这里气温能低至四五度。

白秀秀将放在门口的一个行李箱打开,从里面翻出了洗漱用品和面膜等一些东西,摆满了水晶茶几。她脱掉外套,坐在沙发上一边取下面具,一边松了口气似的说:“终于可以卸掉面具了。”

成默倒没有立即卸面具,而是从口袋里拿出了传单,掏出了手机,按照上面留下的联系方式,加了“地狱天使”工作人员的微信号。他这次来,必须完成古巴比伦遗迹之地的sss级评价,完成“全视之眼”任务。

以他的实力自然不需要陪练,之所以选择“地狱天使”,当然是因为“地狱天使”的幕后boss就是高月美。

第二十一章 世纪婚礼(4)

“怎么说?”白秀秀问。

成默抬起头,发现刚才还是浓妆艳抹一身盛装的白秀秀,在他联络“地狱天使”的工作人员时,已经取掉了假发和面具,脱了大衣和里面的毛衣,只穿了一件贴身的浅米色吊带连衣裙,敷着一张面膜,慵懒的横躺在深棕色的真皮沙发上。

这一瞬,成默颅内真正的领会了“____”这个成语的精髓,他看到她仰着头,枕在沙发柔软的扶手上,烫着大波浪的卷发,如瀑布般从她如雪的肩头流泻到暗红色的地毯上。虽然那张魅惑极了的面孔被面膜覆盖住了,但这一刻,容貌似乎无关紧要,那么多令人窒息,令人膨胀的细节塞满他的瞳孔。

成默的眼睛像是被什么东西勾住了,迫不及待的细心品鉴。那长而翘的睫毛,挺直的鼻梁和红润的樱唇,躲藏在无法刺破的面膜之下,镶嵌在一副完美的轮廓之上,反而有种难以言说的魅惑,如醉人的醇酒。而犹抱琵琶的容颜,暂时只是情动的伏笔。真正让人欲罢不能的是白秀秀那修长的玉颈,它连接着山峦起伏,两截胳膊跟去过皮的莲藕般白嫩圆润,令人垂涎。更致命的是那水蛇般的腰肢,和那挺翘丰腴的美屯连接在一起,形成了极具张力的形状,爆发出柔韧紧致的美感,在加上那双裹在裙中的纤长双腿。他仿佛在蔚蓝海上,看见了一条美人鱼正卧在礁石上沉睡。

又或者他潜入了戒备森严的宫闱,找到了最深处金碧辉煌的卧室,他悄无声息的进入,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穿过了白色帷幔,照在挂于高耸穹顶的水晶灯上,照在弧形的阿拉伯拱门和菱形马赛克墙砖上,如梦似幻。远处宫殿隆起的洋葱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近处碧蓝的泳池波光粼粼,躺在沙发上的尤物,未曾觉察到他的到来,任由他窥伺浏览。那贴身的连衣裙轻薄如水,说不清是什么材质的,像是绸缎般轻薄熨帖,却又比绸缎透明一些,如柔软的蝉翼,似透非透,和光融为了一体,似乎她也是发光体,是这阿拉伯宫阙的主人,是至高无上的皇后。

本就美丽的景物因为她升华了,让眼前的一切奢华,金色的屋顶、水晶吊灯、镶嵌满贝壳和玻璃的墙壁、艳丽的地毯都变成不似人间之物,让这本有庸俗的宫阙,成为了仙境。

“怎么不说话?”白秀秀再次问道。

“哦~”成默回过神来,他又想起此时的她不仅和平时穿着制服时的严肃不一样,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变得不再那么中正庄严,软糯了一些,仿似新闻上的女播音员说着柔软的情话。虽说他喜欢极了白秀秀穿着制服站在主席台上讲话的模样,可这种脱下制服时的样子,同样叫他无法抵御。不知道为什么,他像是怕白秀秀看到自己的目眩神迷,连忙低下头,“说是要请明星陪练的话,得明天上午去他们公司详谈。”

“你怎么脸红了?”

白秀秀觉察到了他的异样,侧身看向他,她的眼睛几乎跟面膜的孔洞差不多大,眼角微翘,就像是戴了张狐狸面具一样,单单是看那双眼睛,就能感受到极为丰沛的韵味,令人着迷。

成默按下狂乱的心跳,抬起头凝视着她,若无其事的说:“脸红了吗?”他的演技也臻至化境,完全没有一丝破绽,“可能是房间里有点热吧?”

“你能感觉到热?”

“当然,除非我刻意去调节感官。”

“可空调没有开,我让管家点燃的是壁炉。”白秀秀说,“我喜欢那种自然的温度。”

“是吗?”成默瞥了眼沙发侧面,在岩石垒成的壁炉里,几根橡树木柴正发出微小的火苗,浅淡的马祖龙烟熏味跟随着火焰在空气中缓缓弥散,“也许我没有脸红,不过是倒映了炉火。又或者说……”他笑了一下说,“是你希望我脸红。”

白秀秀抬起那白到发光的纤细手臂,侧着身子托着下巴,展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意蕴,“那你为什么感觉到热?”

“当然也是因为炉火。”成默回答道。

“炉火?”白秀秀坐了起来,她取下了面膜,直视他,先是促狭的笑着,笑着笑着,笑意就如涟漪在湖面散去,她轻声感慨,“你长大了,不仅学会了面不改色的说谎,还学会了玩爱情游戏。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成默觉得自己几乎忘记了自己以前是什么样子的,他脱口而出的问:“哪个以前?”

白秀秀抬起右手,将波浪般的秀发挂在耳后,随后撩起右腿并在左腿上,斜着身子靠在沙发靠背,右手撑着那颗艺术品般的头颅,姿态写意的凝视着成默,“哪个以前啊?当然是你还没有长大,会在喝醉以后大喊大叫的以前。还不懂掩饰,会在生气以后冷着脸跑掉的以前。还没经历过爱情,会接受了女性一点点好就拼命付出的以前。还是个不那么乖的孩子,会口出狂言大声喊白秀秀你就等着被我……”她停顿了一下,刚刚敷过面膜水润到吹弹可破的肌肤,也染上了几丝热烈的火光,“那个……什么什么的以前。”

终究白秀秀还是没说出那个“艹”字,但这并不妨碍死去的回忆突然攻击他,这是他人生中的名场面之一。和其他名场面不一样,这一幕,极其羞耻,每一次成默回想起来,都会脚趾紧紧抠住地面,恨不得抠出个三室一厅。

这一次他是真的脸红了,以至于不敢继续与白秀秀对视,他低下头,又想起了那么多的过去,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在灯光昏暗的音颜酒吧,她穿的那双红底高跟鞋,他记忆深刻到时常看到高跟鞋,脑海里就会出现那支高跟鞋在半空摇晃时的画面,红艳的鞋底、尖利的鞋跟与圆润光洁如玉的脚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还想起了在长安,她带着他逛街、购物、吃各种小吃,她就那样安之若素的坐在满是油污的木桌对面,扬着纤纤玉手,一点一点将馍掰碎,投喂到他的汤碗里,慈爱到就像他真是她的孩子。还有他们去秦始皇陵,他滔滔不绝的讲述着自己的见解,她耐心的倾听,恰到好处的回应,让他得到了一种被肯定的满足,现在想起来,她未必是不知道那些历史,说不定是故意装作不知道……他还想起了很多很多,和她一起喝酒、看烟花,她教他穿衣、做造型,如何哄女孩子开心,那些一点一滴的往事现在回想起来,竟遥远的不像话,一点也不真实,似乎只是在梦里发生过一样。

成默心中生出了感慨无限,假如说李济廷改变了他的人生,那么白秀秀才是那个带领他向前方的人,他缄默了几秒说:“现在的我,不就是你和李济廷所希望的样子吗?”

白秀秀也沉默了一会,用家长似的婉转的口吻说:“大概家长就是这样,既盼望着孩子独立自强出类拔萃,又不断怀念自己被依赖的时光。”她又笑了笑,“不过,我不会对白既澍有这么高的要求,只要他能健健康康长大,即使将来平平庸庸,我也很满足了。”

“白既澍?”成默轻声念道,“时雨既澍,百谷既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