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鳗鱼三(1 / 2)

羔羊 九鱼 2012 字 2个月前

史特莱夫家今天的晚餐迟了一个小时,不过在那之前,撒沙得到了一小盆子酸甜的矛莓作为额外的前菜,史特莱夫又为他烤了一小块面包。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些已经够多了,但等到糖泥生菜和蘸着乳酪和鲜美酱料的炸虾被端上桌子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吃了点,又吃了点,但按捺住没有去动那块小羊排,可最后上来的那份蓝莓冻奶糕实在太对他胃口了(虽然它也只有两三汤匙的分量而已),所以当这顿姗姗来迟的晚餐结束时,撒沙感觉有点轻微的消化不良——这点小麻烦还用不着开药,只是饱胀的胃部汲取了大部分血液以供消化,头脑那儿难免不足,撒沙的眼皮不住地往下耷拉,覆盖着金棕色软毛的脑袋在肩膀上摇摇晃晃。

史特莱夫将餐具收拢起来,一古脑儿堆进厨房水槽。

在被温暖蓬松的浴巾裹起来之前,撒沙就几乎已经睡着了。史特莱夫拿来了漱口水:“喝一口,”他说“但是不要吞下去,数十下,然后吐出来。”薄荷漱口水的辛辣滋味让撒沙清醒了几秒钟,但很快地,他被塞进了细软厚实的毯子里,它们就像有热度的云那样托着他,孩子愉快地闭上眼睛,放松身体,已经被吸过水分的头发还有点湿漉漉的,他的面孔微微地向一侧倾斜着,呼吸轻软的几乎听不见。史特莱夫坐在床边,安安静静地等待着,倾听着,等孩子的呼吸稳定下来——他匍匐下身体,让自己的耳朵隔着毛毯紧贴着撒沙小小的胸膛,他可以清晰地听到那颗只有鸡蛋大小的心脏在有力地跳动,怦怦,怦怦幼童充沛的热量从毛毯下面散发出来,渗进他的皮肤和血液里。

“哎呀,撒沙,”他悄悄地,欢喜地说:“撒沙。”

孩子在睡梦中摩擦着自己的牙齿,撒沙本来就有这个坏毛病,在换牙期间这个问题更严重了。

史特莱夫抬起头来,他考虑了一会,将灯光调的更暗一些。

他走出房间,一点声音都没出,厨房水槽里的餐具消耗了点时间,但也没多久,至少在史特莱夫弄干净自己,坐到小书房里,在滚热的咖啡里加进白兰地的时候,时间对于一个成人来说,还不算太晚。

小书房位于一层,有一扇双开的带框玻璃落地门,通往花园,但现在它被关得紧紧的。从玻璃周围的黑色木框中看过去,可以看到一个用来储水的大理石喷水池,在它周围盘绕着一大蓬生长到彻底失去控制的木芙蓉,粉红色,或红色的花在夜风中颤抖,两只牛头梗在稀疏杂乱的梗子和叶子下面睡觉,它们睡的不怎么安稳,每隔一会就会挠脸,从鼻子里面喷气。

史特莱夫坐在椅子上,那把椅子是他从一个拍卖会上买回来的,一把小扶手椅,上面套着绣花的套子,深绿色的套子边缘有点磨损了,但还是看得出,缝制它的人是用了大心思的。

他没有开灯,黑暗对他没有妨碍。咖啡和白兰地的混合香味充斥着鼻腔,但没过多久,书房里其他的气味也参与进来了——潮湿的泥土、种植在泥土中的兰草,生着蛀虫的书本、新的和老的油画、天花板和墙壁上的木板、布料和皮革的气味。

两个小时前的事情像在月亮的引力下涨起的潮水那样奔涌上来,他在大脑里细细地整理和挑选着,将那些有用的东西分门别类,这些事儿他每天都要干上这么一次,免得什么时候要拿出来用——极其突然地,那个在金灿灿的灯光下翻腾着的沼泽扭曲了,它喷发出难以想象的臭气,同时变得又黑又深,它在逐步变成那个地窖——停止,史特莱夫对自己说,停止,但他没能掌握住,地窖的盖子打开了,隐藏在里面的东西伴随着类似于尸体发酵后的气息蠕动着溢出来——他抓住了椅子的扶手,坚硬的胡桃木在疯子、罪犯与精神病学家的手指间发出叽叽嘎嘎的声音,安东尼。霍普金斯再一次听到小鹿在哀鸣,那些逃兵在吃掉撒沙之前吃掉了它——他被抓住了,士兵在抚摸他,脸,臂膀,身体,腿,看他身上还有多少肉他闭着眼睛,眼球在眼皮下飞快地转动——被带出去的是撒沙,他追上去,却被砰然关紧的木门夹断了手臂。

手臂传来剧痛,食尸鬼从椅子上滑落下来,他倒在冰冷的硬木地板上,一个声音在说话。

你不高兴吗?他们没选中你,你不会被杀死,你还活着,你没有被吃掉。

但撒沙被吃掉了。

一声尖锐的嚎叫透过了玻璃,牛头梗们被惊动了,它们站了起来,向声音的来源处张望,但那里黑黝黝的,什么都看不见。

史特莱夫有点后悔,也许他应该放点音乐,在唱机上面摆着一张黑胶碟,维也纳国家广播交响乐团在1998年演奏的门德尔松的作品,其中有非常著名的仲夏夜之梦、赫布里地群岛,唱片包装的灯面上写着“优美恬静的旋律与完整严谨的曲式富于音乐最诗意的幻想”——它们是轻快的,愉悦的,充满阳光和星辰,幽默、谐谑,它们会引导着他往好的地方去,譬如那天在森林公园里,他藏在汽车里,看着绑了马尾的凯瑟琳从披满了落叶的小径跑进树林里,一个几乎能够代言瓦尔基里(北欧神话中的女性战神)的漂亮女孩,肌肉有力,皮肤光润,眼睛里闪烁着光彩,金色的马尾在灰色的带兜帽套头衫上方甩动,就像是母鹿的尾巴一甩,一甩,那个时候他还是她的狩猎目标呢——他小心翼翼地从房间中提出记忆,他进了凯瑟琳的车,车里全都是凯瑟琳的味道,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把凯瑟琳收进自己的肺部,带了回去。

他为那天的凯瑟琳建立了一个房间,距离地窖很远。

木管乐器打响了切分音,和弦乐器不断上升的音调衬托着铜管乐器以宏大丰满的音响再次奏出主题。然后那个中央c下的d调再次出现了。

史特莱夫不情愿地回忆起那枚贯穿了凯瑟琳头颅的弩箭,它和贯穿了小鹿脑袋的弩箭一模一样。

食尸鬼侧着身体卷缩在地板上,他的面颊紧紧地贴着地板,在鼻子前面的那部分木头被喷出来的热气与地面下的寒气所造成的水滴润湿了,那份滑腻的感觉一直延伸到他的颧骨下面。

一股子**就像沼泽里的苔藓那样从他的心底孳生并蔓延出来,它已经很久不出现了,带着点尘土和霉斑的味儿,但作为罪犯的安东尼。霍普金斯对此是欢迎的——他计划着杀掉某个人,然后吃掉他/她。

他可以选择亨利先生,他们才谈过话,这个男人很健康,也很壮实,但霍普金斯能够抓住他,神不知鬼不觉地——亨利先生每天清早都要沿着那堵隔开了公园与住宅区的柏油路慢跑兼带溜狗,呼哧呼哧地,转回来的时候他会变得格外疲惫,如果霍普金斯愿意的话,可以从树林里抓住他,那个时候树林里除了鸟什么都没有。那两只狗?没问题,藏在史特莱夫里面的霍普金斯一眼就能瞧出那是两个徒具庞大身体的胆小鬼,在第一次走入亨利家庭院的时候他就发觉了,狗儿们有着强烈的趋吉避凶的本能,它们会逃跑,在公路上哀叫游荡而不是扑上来拯救自己的主人,它们也许会吸引别人走进树林,但那个时候他应该已经料理好一切走路了。

让食尸鬼苦恼的是他不能像以往那样明明白白地割去他想食用的那部分,如果是肋条或是胸腺,肝脏这类部分——这些很容易让警察或是联邦调查局探员产生一些令人不快的联想——现在的验尸官很聪明,很仔细,他们几乎一上手就会先调查尸体有无残缺,想要隐瞒是不可能的事儿或者他可以将整件事情伪造成野狗袭击。这儿的野狗很多,也很凶猛,前几年也曾经出过因为毒/品或是喝醉酒而倒在地上的人被野狗袭击,并吃掉某部分身体的意外事件。

野狗喜欢哪儿?它们很少撕开人类的衣服,特别是那种厚重的冬季运动衫和牛仔裤,它们会啃咬牺牲品的脸,手和脚,但如果对方敞着怀,那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食尸鬼苍白细长的手指在地板上如同蜘蛛那样簌簌地爬动,小书房的门摇动着,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呈暗红色,就像是魔鬼从地狱里夹起的煤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