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完全没有想过他们的亲生孩子被他们找回之后,居然过着依旧糟糕甚至更糟糕的生活。
他们一味爱他们的领养的孩子,就好像只有那一个孩子才是他们的孩子一样。
如果他们那么喜欢那个孩子,为什么不一开始就领养而要自己生一个呢。
就为了折磨别人吗?就为了证明他们身体没有问题吗?就为了证明他们和别人一样吗?就为了证明他们其实是可以融入社会的嘛?
那这个社会不融入也罢嘛。
他们真的好烂啊!
我没有办法容忍这样的人生活在我面前。烂透了,你知道什么叫烂吗?
你看见过长虫的青菜吗?他们比那样的菜还要烂啊。我看着他们活在我面前,如梗在喉啊。如果他们活着我简直活不下去。
为了让我活下去,请他们那样的烂人去死吧!因为在杀死他们之前我可是一个三好市民。
既没有谈恋爱,也没有结婚,也没有生孩子,更没有丢弃孩子,找回来之后只顾一个不顾另一个。
要我说不能一碗水端平的父母都是乐色。
尤其是像这种。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我的怨念很大,是不是?
这不过如此,我还没把那些垃圾剁碎烧了呢。你不知道吧?
我是一个火葬场的员工。
杀了他们之后,我直接把他们烧了。我现在想一想真是不应该。
直接把他们烧了,太便宜他们了。他们居然还能像正常人一样被活化,这简直是侮辱了正常人。而且呀我好难过的。
他们只是为我的愤怒付出了代价,我难过的时候还没办法把他们的尸体细细剁碎。我只能把他们的骨灰用锤子敲成粉末。
可是你知道吗?正常人被烧了之后,骨头也不会变成粉末,有时候太大块的骨头就是需要敲碎,也就是说这是正常流程。
他们也配?
什么垃圾东西,垃圾应该丢到焚化炉没有错,可是烧人的焚化炉和烧垃圾的焚化炉区别还是很大的。
好恶心,好恶心,好恶心!
那种垃圾为什么不该死?
那种垃圾为什么能活着?
那种父母凭什么当父母?
那种父母凭什么生孩子?
因为生育权是基本的人权吗?这太好笑了。他们有生育权,别人却要受他们的苦。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权利,所以要剥夺别人的权利吗?
生命权健康权不也是基本人权吗?”
第310章
“为什么他们有人权, 他们的孩子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