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卧室的门半开着,入目之处是一人雪白滑腻的肌肤。秦时宜酣睡在床上,那一双清丽勾人的桃花眼此刻正安详闭着。他穿着丝绸的睡袍,大片锁骨毫不客气地曝露在空气中,浓郁的梨花香挤满整个卧室,比窗外满园的梨树味道更浓烈。

老宅里只有他们两人,在他面前秦时宜向来无所顾忌。

陆延林勾勾唇角,随手在书架上拿了本闲书,便半躺在新婚妻子身侧。早春微凉,他伸手替秦时宜盖好被子,手腕就被用力攥住。

对方总控制不好力道,不知道的还以为其要谋害亲夫,其实陆延林才清楚秦时宜对他就容易这样。

哪怕是亲密时,对方也总在上方大开大合,浑身的蛮劲。

原来还在酣睡的男人,兀地睁开那双桃花眼,半爬起身,用虎牙轻磨着陆延林温热的指腹,眼里盛满狡黠的笑意。

他的身体柔韧性很强,细腰不软却韧,白皙有力。

“终于舍得抛下工作了?”秦时宜的嗓音却不像他的样貌那般甜腻,反而是微微沙哑的,有股野性的味道。

是与狼群生活留下的后遗症。

他十几岁才开始与人接触,学习人类的语言。一开始秦时宜被带回秦家时,有社会学家断言,他估计很难再学着成为一名正常的人类,顶多改掉动物茹毛饮血的凶恶习俗。

但也许是秦时宜作为基因优秀的omega学习能力不错,也许是他为了变正常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千倍万倍的汗水,终于让人看不出狼孩的痕迹。

陆延林没和他说不舒服的事,为避免秦时宜忧心。

对方总会过度关心。

“毕业论文写得怎么样了?”他轻轻在秦时宜嘴唇上落下一吻,才问。

说起这个,秦时宜刚浮上可疑红云的脸就垮了下来。

因着十三岁才开始入学,他的成绩一向差劲,辛辛苦苦才考上家附近一所普通的大学,就是为了离未婚夫近点。

他原以为结婚了就可以把学业抛之脑后了,安心做陆夫人。每天掰着手指头数日子,好不容易把自己熬进陆家,谁料陆延林才是那个最紧着他学习的人。

“差、差不多了。”秦时宜磕磕绊绊撒谎,才显出一些笨拙意味。

“拿笔记本过来让我瞧瞧。”陆延林一眼看穿,好整以暇地道。

秦时宜睁着桃花眼怨怼地望着他:“没、没写完。”说完就泄了气。

“今天周日,时宜陪我休息。作为回报,明晚开始我陪你写论文。”陆延林对他从来不严格,反而循循善诱。

“好。”偷得一日闲便是一日,秦时宜见好就收。

这样算来,剩下几个月能把论文写完。凭陆延林的实力,说不定还能教他的论文评上优秀论文,他打的字那就是他的!等他毕业了还能来帮陆延林做事,身兼秘书和保镖的职责,日日夜夜都能呆在一起。

秦时宜想的特别好,全然忘记了秦家让他联姻可不是让他胳膊肘往外拐。但是一个除了皮囊别无他用的狼孩能顺利嫁给陆延林,已经超出秦家人的预期了。

“以后不让爸妈他们来了,家里被搞的乱糟糟的。”秦时宜环着陆延林的腰,继续就着对方侧腰磨牙,低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