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山原本是想自己当老板的,但跟姜丽云一番交谈,他发现自己太幼稚了。
他什么都不懂,竟然还想当老板……
相比之下,还是跟着姜丽云干,更有前途。
姜丽云闻言道:“那你就先去镇上跑一跑,问清楚租冷库的价格,然后去跟白羽鸡孵化厂、饲料厂谈一谈。如果你遇到了麻烦,就来找我,等你谈得差不多了,我会去跟他们签合同。”
说完这个,姜丽云又问姜利海:“哥,你要跟着我干吗?前期估计不能给多少工资。”
姜利海有点犹豫:“这样真的能赚钱?租冷库要不少钱吧?”
“那你先在砖瓦厂干着,闲下来的时候给我帮忙。”姜丽云直接道,反正孙金山一个人,已经够用了。
“好,有什么要我做的事情,你跟我说就行。”姜丽云之前带着他赚了七百块!姜利海觉得他现在帮姜丽云做点事情是应该的,不给钱都行。
“行!”姜丽云应了,然后道:“我要去揉面,为明天的生意做准备了。”
刚才姜丽云说话的时候,孙金山觉得她就像是一个非常有钱,非常有本事的大老板。
结果一眨眼,大老板要去揉面?
孙金山瞬间回归现实,这也就算了,他一转头,竟然看到冯易在织毛衣。
“冯易你在干什么?”孙金山震惊地看着冯易。
冯易很淡定:“织毛衣。”
“这不是女人干的吗?你好好的为什么要织毛衣?”孙金山问。
不等冯易回答,姜丽云就道:“妇女能顶半边天,怎么,你看不起女人?”
孙金山:“……”他还要跟姜丽云混呢,肯定不会看不起女人。
不过姜丽云真的不像个女人,冯易跟她在一起之后,反而像个小媳妇了。
“行了,你该回家了。”姜丽云道,又看向冯易,担心冯易因为孙金山的话不开心。
结果冯易一点没生气,反而道:“孙哥,我跟丽云姐要订婚了,我要织一件丽云姐订婚穿的毛衣!我才十九岁,就要订婚了,你都还没有对象。”
孙金山愤愤不平地离开了姜家。
冯易这家伙表面上乖乖巧巧,其实一肚子坏水!
活该他遇到姜丽云,被姜丽云压得死死的。
姜丽云不知道孙金山的想法,只觉得冯易一脸炫耀的样子特别可爱。
其实要找人创业,她最相信的是冯易。
但冯易的性格有点内向,他不太喜欢跟人打交道,又太过年轻。
孙金山能办好的事情,冯易不一定能办好。
不说别的,就说联络村里养殖户,说动他们养鸡这件事……
红星乡很多人不认识冯易,就算认识,冯易在他们眼里也是个孤儿,冯易说的话,他们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但孙金山舌灿莲花跟人说养鸡能赚大钱,他们大概率会相信。
就算他们不相信孙金山,也会相信孙金山的父母——孙父孙母在他们村,人缘挺好的。
这些事情,甚至不止是冯易办不好,就连她都是办不好的,不管是冷库工作人员还是村里人,他们肯定更相信一看就有钱的孙金山,而不会相信她。
不过姜丽云对冯易,也是有规划的。
“冯易,现在食品厂在起步阶段,让孙金山去跑就行,但等将来,肯定要我们自己去管理……过两天我去买些书回来,我们一起学习吧。”
让冯易读书这件事,姜丽云早就有想法了。
上辈子不管是她还是冯易,后来都是学了很多知识的,当时她就发现,冯易很聪明。
要是冯易能上学,他的成绩不会输给姜利海。
现在他也就十九岁而已,姜丽云想让他去读书。
也不一定要学得多么厉害,各种知识都学一点,然后去参加自考,考个文凭就行!
在1985年,国家开始推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也就是所谓的自考。
在她重生的时候,自考的含金量已经不大了,毕竟那时候大学一直扩招,绝大多数人是不需要自考来改命的。
但在这个时代,因为大学招生人数很少的缘故,自考含金量很高。
她的一些同龄人没机会读大学,就会参加自考,最终拿到本科文凭,在这个时代,大家还都认这个文凭。
姜丽云觉得,冯易可以抽空读书,然后自考个文凭出来。
不管是她还是冯易,都不会一直待在九曲镇这么个小地方……冯易需要多读书开拓眼界,这样才能有个更好的起点。
“我打算在村里雇个男人,让他帮忙做煎饺,再雇两个女人,让她们帮忙包包子,这样我们就能省力很多。”姜丽云道。
之前他们处在起步阶段,凡事都只能亲力亲为。
但现在都开店了,那完全可以雇人。
主要是这时候雇人太便宜了,尤其是她打算雇的,是中年人。